引言:2021年秋天,我在苏州做分享时,有位企业家私下告诉我说,他在婚外有一个儿子,自己也是很喜欢,但有意不在出生证上署父亲的名字,并且也有意不做亲子鉴定。我问他原因,他说,是担心他妈妈觊觎财产、拿出筹码,想自己以后感觉时机成熟再做鉴定不迟。我对他说,你生意做得好、事业做得大,但在这个孩子问题处理上,做得小格局。你们多大的缘分,能在世一遭成为父子;如果你突然离世,他连和你“父子”相称的名分都没有,纵有多少财富,都如云烟,他人所用;而你的孩子,确和你有“实”无“名”,有悖伦理。今天,我们就来分享一下“亲子”关系不成的案例,希望看官身边有此朋友,多加相劝,早做鉴定,以备万一之需。
(鉴于个人隐私,除人称改编外,本文所有案号均做了隐化处理。)一、生育六年没有确认亲子关系,两审法院不予认可证据链条
——小伟、阿莲与刘英、朱家伟、大伟父母法定继承纠纷
(一)基本人物关系
大伟与刘英原系夫妻,朱家伟系大伟与刘英的婚生子,大伟父、大伟母系大伟的父母。大伟于2016年7月14日突然病逝,没有留下遗嘱。
小伟的出生医学证明上记载的母亲为阿莲、父亲为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