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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性强奸红遍网络

2009-11-02 15:06阅读:
简单、语
临时性强奸红遍网络
事情回放:浙江南浔两位协警在宾馆趁女子醉酒不省人事之时实施强奸,南浔法院根据犯罪事实,考虑到两人属临时性的即意犯罪,事前并无商谋,且事后主动自首,并取得被害人谅解,给予酌情从轻处罚,判决两被告各入狱三年。同时百科上还给出了一个笑话式的比方:如果人偶然间见到一大笔钱,顿生抢劫的念头,把人家的钱抢了,这属于临时性的即意犯罪,法官一判,最多把钱还给人家求人家谅解了事。如果在某天在路上见到一个不认识的美女,一时性急把人家强奸了,这也属于临时性的即意犯罪,从轻发落,三年后第再临时强奸一次也无妨。
查阅资料,法律上对于临时性犯罪的定义如下:人在临时起意的心理状态下实施的犯罪,一般事前并无预谋,且事后主动自首,并取得被害人谅解,可以给予酌情从轻处罚。
本身按照法律解释来说,这样的从轻处罚也无可厚非,但是恰恰这样的事情是发生在协警的身上,作为辅助的执法者,是权力部门的象征,发生这样的事情。即使真的是临时性的即意犯罪,也难免逃脱不了人们的怀疑,所以站在其余人的视角上,三年的有期徒刑站的确是判得非常之少了。这样的判决结果估计要让因为爬树偷看女人而被判强奸的人“泪流满面”了。
而这个临时性到了网络上,就被运用的五花八门了,大有超过“寂寞党”的势头,同事各种各样的临时性,也成了一些公司推卸责任的挡箭牌。
——临时性的路过

  ——临时性受贿
  ——临时性不发表意见
  ——临时性的灌下水
  ——临时性围观
  ——临时性顶一下,谢绝临时性跨省
  ——临时性结婚,谢绝负责
  ——临时性恋爱,谢绝长相廝守
——临时性离婚,谢绝分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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