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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的个税起征点和税率级差十年变化
文:公理力
近日,关于个人所得税调整话题成为网友们热议的焦点。国务院已于三月1日讨论并原则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这个修正案(草案)经进一步修改后,将由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制是分类税制,即将个人收入分为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承包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等十一个征税项目,并相应规定了每个应税项目的费用扣除标准、适用税率及计税办法。当前人们热议的“个税起征点”,实际上是指“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
加拿大是一个高福利、高税赋的国家,其税制也与中国有所不同。该国税制可简单概括为:计入家庭因素的个人年总收入税制。与中国现行个税法规的主要区别有以下几方面。
首先,与我国的个税起征点按月收入为基准不同,加拿大是以年收入为基准计征个税的。考虑到月收入会因各种非常规性收入因素发生很大变化,如季度或年度奖金、加班费、补贴发放、偶然性收入等,显然,按年计征更能反映收入实际状况。
其次,加拿大税制考虑配偶(包括同居关系)、未成年子女、残疾人、老人、或其他需负担亲属等家庭负担因素,包括离异后对前配偶或子女的赡养费支出等,均反映在减免和退税项目中。而我国个税计征办法完全不考虑家庭负担因素,单一计征纳税人自身收入,显然不够合理,有待进一步完善。
第三,与我国分类税制中分别
加拿大的个税起征点和税率级差十年变化
文:公理力
近日,关于个人所得税调整话题成为网友们热议的焦点。国务院已于三月1日讨论并原则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这个修正案(草案)经进一步修改后,将由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制是分类税制,即将个人收入分为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承包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等十一个征税项目,并相应规定了每个应税项目的费用扣除标准、适用税率及计税办法。当前人们热议的“个税起征点”,实际上是指“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
加拿大是一个高福利、高税赋的国家,其税制也与中国有所不同。该国税制可简单概括为:计入家庭因素的个人年总收入税制。与中国现行个税法规的主要区别有以下几方面。
首先,与我国的个税起征点按月收入为基准不同,加拿大是以年收入为基准计征个税的。考虑到月收入会因各种非常规性收入因素发生很大变化,如季度或年度奖金、加班费、补贴发放、偶然性收入等,显然,按年计征更能反映收入实际状况。
其次,加拿大税制考虑配偶(包括同居关系)、未成年子女、残疾人、老人、或其他需负担亲属等家庭负担因素,包括离异后对前配偶或子女的赡养费支出等,均反映在减免和退税项目中。而我国个税计征办法完全不考虑家庭负担因素,单一计征纳税人自身收入,显然不够合理,有待进一步完善。
第三,与我国分类税制中分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