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应该说新疆出台公务接待全面禁酒的规定,方向上契合了中央两年来大力推进的“八项规定”精神,也符合当前反腐败的大势所趋;只是禁酒看似简单问题,估计绝大多数人内心嘀咕的恰恰是这个简单的喝酒问题如何实实在在的落实到大大小小的公务接待之中,或者说,一纸“禁酒令”,真的能一劳永逸的把公务接待中的酒给撤了?
质疑是有理由的,如果没有记错的话,各种有关公务接待“禁酒令”近些年来已经多得早已不算新闻了,甚至快让人麻木,从公安系统的禁酒令到地方各级政府或相关单位形形色色的禁酒令,原本无不都基于改善形象、厉行节约甚至反腐败的良好愿望之高度,期望通过一纸“禁酒令”,解决一直以来被群众深恶痛绝的大吃大喝尤其公务饮酒现象。然而事实上“禁酒令”是下了,而且几乎都是以红头文件这类严肃的行政方式公开宣布,但就如广大干部群众所看到的、耳闻目睹的,因为缺乏有效的监督、因为领导们带头公务饮酒、因为更多的暗渡陈仓式解禁、-------,太多理由,大多数禁酒令最终都不能持久,甚至沦为一纸空文。
比如最早公开下达禁酒令的公安系统,包括一些饮酒文化浓厚的省公安厅,都层层下达了严格的民警工作期间禁酒令,然而人们看到的现实、尤其是基层公安系统的现实,这样的规定几乎形同虚设,基层民警公务接待饮酒几乎成了常态,也几乎很少会有群众质疑到底有没有禁酒令。比如禁酒令发布后,广西一民警在接待外省前来办案民警并过量饮酒后,因醉酒当街枪杀米粉店有身孕老板娘,酿成恶性社会事件。应该承认一些地方尤其是基层民警,因为缺乏监督,违规公务饮酒或执勤饮酒司空见惯,逐渐的,人们已经对所谓的“禁酒令”变得麻木不仁,可有可无了。
至于更多的基于中央反腐败要求而出台的各级各地政府涉及公务饮酒的各种限制规定,在现实和衽过程中则更是同样效果不彰,比如有官员在公务接待中,将茅台酒倒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