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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
(2024年6月28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六十六条 本法施行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时已经被确认的成员,本法施行后不需要重新确认。
第六十七条 本法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重庆忠县律师事务所,重庆忠县律师,重庆律师事务所,重庆律师事务所。重庆忠县律师事务所,重庆忠县律师,重庆律师事务所,重庆律师事务所。重庆忠县律师事务所,重庆忠县律师,重庆律师事务所,重庆律师事务所重庆忠县律师事务所,重庆刑事辩护律师事务所,重庆婚姻家庭律师事务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
(2024年6月28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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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六十六条 本法施行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时已经被确认的成员,本法施行后不需要重新确认。
第六十七条 本法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重庆忠县律师事务所,重庆忠县律师,重庆律师事务所,重庆律师事务所。重庆忠县律师事务所,重庆忠县律师,重庆律师事务所,重庆律师事务所。重庆忠县律师事务所,重庆忠县律师,重庆律师事务所,重庆律师事务所重庆忠县律师事务所,重庆刑事辩护律师事务所,重庆婚姻家庭律师事务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