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万粉丝主播离婚,自媒体账号归谁?
法院:账号具有较强人身属性归主播所有,由其向另一方适当补偿
随着网络自媒体的迅速发展,自媒体账号归属及虚拟财产的分割也成了离婚案件中夫妻双方关注的焦点。近日,湖南省湘阴县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离婚纠纷案就涉及了夫妻一方注册运营的自媒体账号归属及价值分割问题。
2018年,艾某(男)与段某(女)相识恋爱后登记结婚。婚后,段某以其个人身份信息实名注册某网络平台账号进行直播。不久后,其账号粉丝量迅速发展到百万余人,段某也获得对应的直播收入。2024年,夫妻感情出现问题后,艾某诉至法院请求离婚并分割财产。
诉讼中,双方均同意离婚,但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问题上,对由段某运营的百万粉丝自媒体账号归属产生争议。审理过程中,法院委托具备资质的评估机构对该自媒体账号进行司法评估,评估结论为该账号价值百万余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本案中,注册在段某名下的某网络平台账号,粉丝数量达到一定的级别,能够产生广告收入、平台流量收入,带来可观的经济效益,具有财产属性,属于网络虚拟财产,受到法律保护。该账号系在艾某与段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注册和运营,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应予以分割。
评估机构从账号的粉丝数量、内容质量、活跃度与互动数据、行业影响力、品牌合作情况等维度出发,并通过市场走访调查与对比同类型账号价值进行评估,该方法具有其合理性和公正性,法院对其评估结果予以认可。
2018年,艾某(男)与段某(女)相识恋爱后登记结婚。婚后,段某以其个人身份信息实名注册某网络平台账号进行直播。不久后,其账号粉丝量迅速发展到百万余人,段某也获得对应的直播收入。2024年,夫妻感情出现问题后,艾某诉至法院请求离婚并分割财产。
诉讼中,双方均同意离婚,但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问题上,对由段某运营的百万粉丝自媒体账号归属产生争议。审理过程中,法院委托具备资质的评估机构对该自媒体账号进行司法评估,评估结论为该账号价值百万余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本案中,注册在段某名下的某网络平台账号,粉丝数量达到一定的级别,能够产生广告收入、平台流量收入,带来可观的经济效益,具有财产属性,属于网络虚拟财产,受到法律保护。该账号系在艾某与段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注册和运营,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应予以分割。
评估机构从账号的粉丝数量、内容质量、活跃度与互动数据、行业影响力、品牌合作情况等维度出发,并通过市场走访调查与对比同类型账号价值进行评估,该方法具有其合理性和公正性,法院对其评估结果予以认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