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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主义哲学(三)雅斯贝尔斯

2010-07-24 19:20阅读:
卡尔-雅斯贝尔斯(1883-1969年)
雅斯贝尔斯 德国哲学家,存在主义的代表人物之一。早年在海德尔堡、慕尼黑大学攻读法律,后来又在柏林、哥廷根、海德尔堡大学学医。1909年获得医学博士学位,后在海德尔堡大学所属精神病院工作,1913年转入哲学系讲授心理学。1921年担任该校哲学教授。纳粹统治时期,被解除教授职务并被禁止著述。1948年应聘担任瑞士巴塞尔大学哲学教授,1967年加入瑞士籍。
雅斯贝尔斯认为自然科学与哲学是有区别的:科学追求确定性和普遍性,而哲学不是一种固定的理论,他的内涵来自于个人内在体验和自由的思维活动。
哲学的目的就是揭示存在。他认为存在是无法被感觉到的,也不能被思维所掌握的东西,它是一个无所不包的“大全。大全分为两种样式:
1,存在本身的大全,有世界和超越存在两种形式。世界仅仅是相对人而存在着。超越存在则是超越于世界和别人的存在之上的,它只能靠信仰来沟通,是作为上帝的别称,但这个上帝不是彼岸的,脱离了现实世界的造物主。
2,我们所是的大全,有普遍意识、实存、精神、生存四种形式,表示人经过由低向高四个阶段的发展,升华到生存状态,
即人的真正的存在。处于生存状态的人,面临的是不确定性和可能性,他必须超越自身并进行选择,从而朝向存在。世界及人类的关系是多样化的,而人则一直追寻着统一性,这种追寻已超出了人的能力,对统一性的理解只能从代表圆满、无限性的超越存在中得到。
哲学思考的意义就在于超越一切特定的存在去接近大全,这种为达到大全而超越存在的行动就是哲学的基本任务。
雅斯贝尔斯强调个人自由,同时又认为,个人的自由只有在与他人的交往当中才能实现。他把人的存在看作是有限的,不具有普遍性和重复性,人的存在的这种历史性的特征,标志着人只是在一定处境中的个体存在,它只能通过自身的努力来获得生存。人在世中的处境是使人由实存变为生存状态的决定性条件,人在面对死亡、苦难、斗争、罪行等边缘状态的处境中,会感到走投无路,进而领悟到只有抗争才能得到生存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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