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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字经》有如《色·戒》,需要删减版?

2010-12-31 13:36阅读:
《三字经》有如《色·戒》,需要删减版?
/龙敏飞
山东省教育厅29日发出通知,要求中小学在开展经典诵读活动时要“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原则上应以地方课程《传统文化》规定的学习篇章作为诵读的主要内容,不可不加选择地全文推荐如《弟子规》《三字经》《神童诗》等内容。( 1230《山东商报》)
因为担心害怕学生的价值观遭受误导,近日山东教育厅准备“肢解”《三字经》《弟子规》等传统文化经典,不能不加选择就推荐这些书。换言之,如今《三字经》也是“禁书”之一了,需要“删减版”的。
对于山东省教育厅要求的“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我是绝对赞同的,但要生产“删减版”的文化典籍,我则是要举双手发对。必须承认,传统文化典籍中的确存在一些过时的思想,如《三字经》宣扬的“三纲者,君臣义”,《弟子规》中要求的“号泣随、挞无怨”。但是,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按此逻辑来讲,传给学生清净的意识不如传授学生鉴别的知识,前者往往治标不治本,而后者则是一劳永逸的。刻意去营造一个美好
的环境,其实并不是一种教育,而是一种戕害。
遗憾的是,近些年来,我们的“教育洁癖”真的很多:《水浒传》很暴力;《三国演义》尽是奸猾狡诈;《红楼梦》很黄;《背影》中的父亲违反了交通规则……每一本经典,都能被一些“别有用心”的人看出不少的问题,而这些,在他们的意识中,是不能向学生灌输的,继而要求教材“做艰难的决定”。
只能说,这些人很愚很弱智。正如鲁迅先生评世人对《红楼梦》的看法一样:经学家看见《易》,道学家看见淫,才子看见缠绵,革命家看见排满,流言家看见宫闱秘事。的确,一本书给人传输的价值,不能以个人的见解为见解,毕竟,一千个读者眼中有一千个哈姆莱特,每个人的生活环境、信仰、价值观的不同,注定了他们对同样事物的看法有很大的区别。
更何况,作为教育,其实需要的并不是一个“纯净”的人,而是一个健全的人,我们睁开眼,翻开报纸,收看电视,总能看到人间的美丽与丑陋同时存在,而如何鉴别,正面地去应对,才是一个健全的人应该具备的素质,而这,也是教育的责任与担当。在这里,教育者扮演的角色是一个引导的作用,如果对《三字经》、《弟子规》还有疑惑,不妨看看著名学者钱文忠在《百家讲坛》上的解读,在导向性上做得不错,可以作为教育孩童的生动教材。至于“肢解”这样的“造假”,则未免有些不厚道了。
  文章发于12月31日《南方都市报》:http://nf.nfdaily.cn/nfdsb/content/2010-12/31/content_18913768.htm
12月31日《河北青年报》: http://www.hbqnb.com/news/html/Single/2010/1231/1012311535584022513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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