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霸王条款,强收计划生育保证金
2010-10-12 21:54阅读:

天高皇帝远,一个小村的领导,如今完全可以掌握“政策”,贵州省凯里市三棵树镇格冲村,就制定了一个法则,向每位新结婚的青年,强行收取200至300元不等的“计生保证金”。这条不成文的法律,已经在格冲村实施了很多年。
一位在外务工的格冲村民,回家结婚,被村委强收“计生保证金”,规定中说,凡是生一胎的育龄妇女,必须要等到年满49岁,或者要等做了绝育手术后才给退还保证金。对于不交这个费用的,村里将开除对其宣传各种避孕药具知识,妇科检查、妇科普查等知情选择的资格,并在开具证明等方面进行限制。之前村里的收费很“便宜”,但近年来已经增到200元至300元。
同样的,陕西电视台曝光了汉中市城固县董家营乡联丰村以“计划生育信誉保证金”向村民乱收费事
件。报道中说,据城固县董家营乡联丰村村民反映,该村长期以来向每位新结婚的青年收取
300至
500元不等的“计划生育信誉保证金”。而相邻的几个村早已停止了这项收费,村民们对此意见很大。一位姓李的村民说:联丰村收取“计划生育信誉保证金”已有多年,村里规定,凡是本村结婚青年,都必须向村里交纳
300元的“计划生育保证金”。还规定,凡是生一胎的育龄妇女,必须要等到年满
49周岁,生二胎的妇女,要等做了绝育手术后才给退还保证金。对于不交这个费用的,村里采取在户口迁移、土地分配、开具证明等方面进行限制。因此,多年来村民也默认了这项收费。可是,从今年初,村里收取费用的标准从
300元提高到了
500元。
汉中市计生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国家计划生育法和《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都对计生收费行为作出了明确规定。联丰村收取新婚青年“计生保证金”的做法是没有政策依据的,对生一胎和二胎妇女收取保证金,在政策上也没有规定。该局负责人表示,将责成城固县计生局对此事进行调查。
那么,格冲村的霸王条款,难道就没有人管理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