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徐杰等同志为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发展对象的公示
2022-11-30 10:22阅读:
经总支委员会研究,报上级党委备案同意,将徐杰等同志列为发展对象。根据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其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经党支部培养教育和考察,以上同志已基本具备党员条件,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总支委员会讨论同意并且上报党委备案,2022年11月30日被列为发展对象。
公示时间为2022年11月30日至
12月2日。公示期间,党员和群众可来电、来访,反映其在理想信念、政治立场、思想作风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
联系人:3A319
陈老师
电话:0575-81112574
中共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人文学院总支部委员会
2022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