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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定徐杰等同志为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发展对象的公示

2022-11-30 10:22阅读:
经总支委员会研究,报上级党委备案同意,将徐杰等同志列为发展对象。根据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其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关于确定徐杰等同志为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发展对象的公示

党支部培养教育和考察,以上同志已基本具备党员条件,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总支委员会讨论同意并且上报党委备案,20221130日被列为发展对象。
公示时间为20221130日至
122日。公示期间,党员和群众可来电、来访,反映其在理想信念、政治立场、思想作风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
联系人:3A319 老师 电话:0575-81112574
中共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人文学院总支部委员会
2022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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