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履行的一般原则
建设工程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合同当事人必须坚决履行合同规定的内容,不得违反。合同当事人应按下列原则履行建设工程合同。
(一)遵守约定和诚实信用原则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工期、质量、工程价款等内容全面、完整、及时履行合同义务,并以互相协助、及时通知等经济合理的方式进行。
(二)工程质量为中心的原则
建设工程是建设工程合同履行的标的物,建设工程是否合格或符合约定是建设单位是能否使用工程、施工单位能否取得工程款的基础。交付合格的建设工程是建设工程合同的目标。
(三)造价管理有效原则
建设工程约定的工程造价计算依据要合法有效,涉及造价的变更、支付、结算等均应及时进行、手续到位、防止工程款任意拖欠和克扣。
合同交底的必要性
合同交底是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重要制度,是指施工单位(承包人)的合同管理人员在对合同的主要内容作出解释和说明的基础上,通过组织项目管理人员和各工程小组负责人学习合同条文和合同总体分析结果,使各执行部门和执行人员熟悉合同中的主要内容、各种规定、管理程序,了解施工单位的合同责任和工程范围、各种行为的法律后果等,从而保证施工单位正确履行合同和防范合同风险。它包括合同分析、合同交底、交底对象提出问题、再分析、再交底的过程。
(一)合同交底有利于合同相关方统一理解合同,避免不了解合同或对合同理解不一致带来工作上的失误。
(二)合同交底有利于合同当事人内部进一步了解自己权利的界限和义务的范围、工作的程序和法律后果,摆正自己在合同中的地位,有效防止由于权利义务的界限不清引起的内部职责争议和外部合同责任争议的发生,提高合同管理的效率。
(三)合同交底有利于增强有利促进当事人内部人员自觉执行合同管理程序和制度并采取积极的措施防止和减少工作失误和偏差。
(四)合同交底有利于合同当事人发现合同问题、完善合同风险防范措施,有利于合同风险的事前控制。
合同交底的程序
合同交底是施工单位(承包人)合同签订人员和律师向项目部成员陈述合同意图、合同要点、合同执行计划的过程。通常可以按下列三个层次进
建设工程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合同当事人必须坚决履行合同规定的内容,不得违反。合同当事人应按下列原则履行建设工程合同。
(一)遵守约定和诚实信用原则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工期、质量、工程价款等内容全面、完整、及时履行合同义务,并以互相协助、及时通知等经济合理的方式进行。
(二)工程质量为中心的原则
建设工程是建设工程合同履行的标的物,建设工程是否合格或符合约定是建设单位是能否使用工程、施工单位能否取得工程款的基础。交付合格的建设工程是建设工程合同的目标。
(三)造价管理有效原则
建设工程约定的工程造价计算依据要合法有效,涉及造价的变更、支付、结算等均应及时进行、手续到位、防止工程款任意拖欠和克扣。
合同交底的必要性
合同交底是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重要制度,是指施工单位(承包人)的合同管理人员在对合同的主要内容作出解释和说明的基础上,通过组织项目管理人员和各工程小组负责人学习合同条文和合同总体分析结果,使各执行部门和执行人员熟悉合同中的主要内容、各种规定、管理程序,了解施工单位的合同责任和工程范围、各种行为的法律后果等,从而保证施工单位正确履行合同和防范合同风险。它包括合同分析、合同交底、交底对象提出问题、再分析、再交底的过程。
(一)合同交底有利于合同相关方统一理解合同,避免不了解合同或对合同理解不一致带来工作上的失误。
(二)合同交底有利于合同当事人内部进一步了解自己权利的界限和义务的范围、工作的程序和法律后果,摆正自己在合同中的地位,有效防止由于权利义务的界限不清引起的内部职责争议和外部合同责任争议的发生,提高合同管理的效率。
(三)合同交底有利于增强有利促进当事人内部人员自觉执行合同管理程序和制度并采取积极的措施防止和减少工作失误和偏差。
(四)合同交底有利于合同当事人发现合同问题、完善合同风险防范措施,有利于合同风险的事前控制。
合同交底的程序
合同交底是施工单位(承包人)合同签订人员和律师向项目部成员陈述合同意图、合同要点、合同执行计划的过程。通常可以按下列三个层次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