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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氏春秋》第13卷(二)原文译注

2013-03-29 19:34阅读:1,310

《吕氏春秋》第13卷(二)

应同
【原文】
二曰:凡帝王者之将兴也,天必先见祥乎下民。黄帝之时,天先见大螾大蝼。黄帝曰:“土气胜。”土气胜,故其色尚黄,其事则土。及禹之时,天先见草木秋冬不杀。禹曰:“木气胜。”木气胜,故其色尚青,其事则木。及汤之时,天先见金刃生於水。汤曰:“金气胜。”金气胜,故其色尚白,其事则金。及文王之时,天先见火赤乌衔丹书集于周社。文王曰:“火气胜。”火气胜,故其色尚赤,其事则火。代火者必将水,天且先见水气胜。水气胜,故其色尚黑,其事则水。水气至而不知数备,将徙于土。天为者时,而不助农於下。类固相召,气同则合,声比则应。鼓宫而宫动,鼓角而角动。平地注水,水流湿;均薪施火,火就燥;山云草莽,水云鱼鳞,旱云烟火,雨云水波,无不皆类其所生以示人。故以龙致雨,以形逐影。师之所处,必生棘楚。祸福之所自来,众人以为命,安知其所。夫覆巢毁卵,则凤凰不至;刳兽食胎,则麒麟不来;干泽涸渔,则龟龙不往。物之从同,不可为记。子不遮乎亲,臣不遮乎君。君同则来,异则去。故君虽尊,以白为黑,臣不能听;父虽亲,以黑为白,子不能从。黄帝曰:“芒芒昧昧,因天之威,与元同气。”故曰同气贤於同义,同义贤於同力,同力贤於同居,同居贤於同名。帝者同气,王者同义,霸者同力,勤者同居则薄矣,亡者同名则觕矣。其智弥觕者,其所同弥觕;其智弥精者,其所同弥精。故凡用意不可不精。夫精,五帝三王之所以成也。成齐类同皆有合,故尧为善而众善至,桀为非而众非来。《商箴》云:“天降灾布祥,并有其职。”以言祸福人或召之也。故国乱非独乱也,又必召寇。独乱未必亡也,召寇则无以存矣。凡兵之用也,用於利,用於义。攻乱则脆,脆则攻者利;攻乱则义,义则攻者荣。荣且利,中主犹且为之,况於贤主乎?故割地宝器,卑辞屈服,不足以止攻
,惟治为足。治则为利者不攻矣,为名者不伐矣。凡人之攻伐也,非为利则因为名也。名实不得,国虽强大者,曷为攻矣?解在乎史墨来而辍不袭卫,赵简子可谓知动静矣!
【译文】
凡是古代称帝称王的将要兴起,上天必定先向人们显示出征兆来。黄帝的时候,上天先显现出大蚯蚓大蝼蛄。黄帝说:“这表现土气旺盛。”土气旺盛,所以黄帝时的服色崇尚黄色,做事情取法土的颜色。到夏禹的时侯,上天先显现出草木秋冬时节不凋零的景象。夏禹说;“这表明木气旺盛。”木气旺盛,所以夏朝的服色崇尚青色,做事情取法木的颜色。到汤的时候,上天先显现水中出现刀剑的事。商汤说:“这表明金气旺盛。”金气旺盛,所以商朝的服色崇尚白色,做事情取法垒的颜色。到周文王的时候,上天先显现由火幻化的红色乌鸦衔着丹书停在周的社庙上。周文王说:“这表明火气旺盛。”火气旺盛,所以周朝的服色崇尚红色,做事情取法火的颤色。代替火的必将是水,上天将先显现水气旺盛的景象。水气旺盛,所以新王朝的服色应该崇尚黑色,做事情应该取法水的颜色。如果水气到来,却不知气数已经具备,从而取法于水,那么,气数必将转移到土上去。
天为四时的运行,但并不帮助违背农时的农事。物类相同的就互相召引,气味相同的就互相投合,声音相同的就互相响应。敲击宫音,宫音就随之振动,敲击角音,角音就随之振动。在同样平的地面上溜水,水先向潮湿的地方流,在铺放均匀的柴草上点火,火先向干燥的地方燃烧。山上的云呈现草莽的形状,水上的云呈上鱼鳞的形状,干旱时的云就象燃烧的烟火,阴雨时的云就象荡漾的水波。这些都无不依赖它们赖以生成的东西来显示给人们。所以用龙就能招来雨,凭形体就能找到影子,军队经过的地方,必定生长出荆棘来。祸福的到来,一般人认为是“命”,哪里知道祸福到来的缘由。
捣翻鸟巢,毁坏鸟卵,那么凤凰就不会再来,剖开兽腹,吃掉兽胎,那么麒麟就不会再来,弄干池泽来捕鱼,那么龟龙就不会再去。事物同类相从的情况,难以尽述。儿子不会一味受父亲遏制,臣子不会一味受君主遏制。志同道合就在一起,否则就离开。所以君主虽然尊贵,如果把白当成黑,臣子就不能听从,父亲虽然亲近,如果把黑当成白,儿子也不能依顺。
黄帝说:“广大纯厚,是因为遵循了上天的法则,与上天同气的缘故。”所以说同气胜过同义,同义胜过同力,同力胜过同居,同居胜过同名。称帝的人同气,称王的人同义,称霸的人同力,辛劳的君主同存千世,而德行就不厚道了,亡国的君主同名,而德行就低劣了。智慧越是低劣的人,与之相应的就越是低劣,智慧越是精微的人,与之相应的就越是精微。所以凡思虑不可以不精微。精微,是五帝三王之所以成就帝业的原因。事物只要同类,都能互相聚合。所以尧做好事因而所有好事都归到他身上,桀干坏事囡而所有坏事都归到他身上。
《商箴》上说:“上天降灾祸施吉祥,都有一定的对象。”这是说,祸福是人招致的。所以国家混乱不但但是混乱,又必定会招来外患。国家仅仅混乱未必会灭亡,招致外患就无法保存了。凡是用兵作战,都是用于有利的地方,用于符合道义的地方,攻打混乱的国家就容易使之屈服,敌国屈服,那么进攻的国家就得利,攻打混乱的国家就符合道义,符合道义,那么进攻的国家就荣耀,既荣耀又得利,具有中等才能的君主尚且这样做,何况是贤明的君主呢?所以,割让土地献出宝器,盲辞卑谦屈服于人,不足以制止别国的进攻,只有国家治理得好,才能制止别国的进攻。国家治理好了,那么图利的就不来进攻了,图名的就不来讨伐了。大凡人们进攻讨伐别的国家,不是图利就是图名。如果名利都不能得到,那么国家即使强大,又怎么会发动这种徒劳的攻伐呢?这道理的解释体现在史墨去卫国了解情况回来而赵简子就停止进攻卫国这件事上,赵筒子可取说是懂得该动则动该止则止的道理了。
注解:应同二曰:
凡帝王者之将兴也,天必先见祥乎下民。祥,征应也。黄帝之时,天先见大
螾大蝼。蝼,蝼蛄。螾,蚯蚓。皆土物。蝼,蝼蛄,旧本作蛄蝼,今补正。黄帝曰
土气胜。土气胜,故其色尚黄,其事则土。则,法也。法土色尚黄。及禹之时,天
先见草木秋冬不杀。禹曰木气胜。木气胜,故其色尚青,其事则木。法木色青。
及汤之时,天先见金刃生于水。汤曰金气胜。金气胜,故其色尚白,其事则
金。法金色白。及文王之时,天先见火赤乌衔丹书集于周社。文王曰火气胜。
火气胜,故其色尚赤,其事则火。法火色赤。代火者必将水,天且先见水气胜。
水气胜,故其色尚黑,其事则水。法水色黑。水气至而不知,数备,将徙于土。
旧校云:“‘一作天为者时,而不助农于下。助犹成也。类固相召,
气同则合,声比则应。应,和。鼓宫而宫动,鼓角而角动。鼓,击也。击大宫而小宫
应,击大角而小角和,言类相感也。平地注水,水流湿;均薪施火,火就燥。水流湿者
先濡,火就燥者先然。山云草莽,水云鱼鳞,旧本误作■”,吴志伊《字汇补》载之,
徐仲山谓鱼鳞之讹。今案唐、宋人类部所引皆作鱼鳞,《淮南·览冥训》亦同,今改正。旱
云烟火,雨云水波,无不皆类其所生以示人。《御览》八。故以龙
致雨,以形逐影。师之所处,必生棘楚。军师训罚,以杀伐为首,棘楚以戮人,喜生战
地,故生其处也。案:《老子》曰:师之所处,荆棘生焉。此偏不为孝文王讳,何也?注亦不
明。训罚讨罚戮人旧作战人,讹,今改正。祸福之所自来,众人以为
命,安知其所。自,从也。凡人以为天命,不知其所由也。
夫覆巢毁卵,则凤凰不至;案:覆巢旧误倒,今乙正。刳兽食胎,则麒麟
不来;干泽涸渔,则龟龙不往。疑当作不住,此有韵。物之从同,不可为记。
子不遮乎亲,臣不遮乎君。遮,后遏也。君同则来,异则去。故君虽尊,以白为
黑,臣不能听;听,从。父虽亲,以黑为白,子不能从。黄帝曰:芒芒昧昧,
旧本皆不重。案《文子》《符言》、《上仁》篇、《淮南》《缪称》、《泰族训》及《御览》七十
七引皆重,此注亦然,今据改正。因天之威,旧校云:一作与元同气。
芒昧昧,广大之貌。天立威无不敬也,非同气不协。故曰同气贤于同义,同义贤于同力,
同力贤于同居,同居贤于同名。帝者同气,同元气也。王者同义,同仁义也。霸者同
力,同武力也。《文子》、《淮南》并作同功。勤者同居则薄矣,同居于世。亡者同
名则粗矣。同名,不仁不义,粗,恶也,其智弥粗者,其所同弥粗;其智弥精者,
其所同弥精。精,微妙也。故凡用意不可不精。夫精,五帝三王之所以成也。成
齐类同皆有合,故尧为善而众善至,桀为非而众非来。旧校云:一本作桀为
恶而众恶来《商箴》云:天降灾布祥,并有其职。以言祸福人或召之
也。职,主也。召,致也。故国乱非独乱也,又必召寇。独乱未必亡也,召寇则无
以存矣。存,在也。
凡兵之用也,用于利,用于义。攻乱则脆,脆则攻者利;攻乱则义,义
则攻者荣。荣且利,中主犹且为之,况于贤主乎?故割地宝器,卑辞屈服,
不足以止攻,惟治为足。足止人攻。治则为利者不攻矣,为名者不伐矣。凡人
之攻伐也,非为利则因为名也。名实不得,国虽强大者,曷为攻矣?解在乎
史墨来而辍不袭卫,赵简子可谓知动静矣!事见《召类》篇,史墨史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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