训儿俗说(六)
2011-02-13 17:18阅读:
训儿俗说(六)
(明)袁了凡 著
景川 译
崇礼第六
原文:
礼仪三百,威仪三千,皆是儒家实事。儒教久衰,礼仪尽废,程伯子见释徒会食井井有法,叹曰:“三代威仪,尽在于此。”吾晚年得汝,爱养慈惜,不以规绳相督。今汝当成人之日,宜以礼自闲。礼之大者,如冠婚丧祭之属,有《仪礼》一书及先儒修辑《家礼》等书,可斟酌行之。且以日用要节画为数条,切宜谨守。一曰视,二曰听,三曰行,四曰立,五曰坐,六曰卧,七曰言,八曰笑,九曰洒扫,十曰应对,十一曰揖拜,十二曰授受,十三曰饮食,十四曰涕唾,十五曰登厕。
译文:
礼仪有三百条,威仪有三千条,都是儒家实事。儒教久衰,礼仪尽废,北宋著名理学家程颢见僧侣斋食井井有法,不禁喟然叹曰:“三代礼乐,尽在此中矣。”我晚年得子,疼爱有加,不以规矩督促检查,对你稍有放任。现在你即将长大成人,应当熟悉礼仪。礼仪之大者,有冠礼、婚礼、丧礼、祭礼之类。文字方面有《仪礼》一书及先儒修辑的《家礼》等书,可斟酌实行之。而且要把常用礼节划出重点,谨慎严格地遵守。一曰视,二曰听,三曰行,四曰立,五曰坐,六曰卧,七曰言,八曰笑,九曰洒扫,十曰应对,十一曰揖拜,十二曰授受,十三曰饮食,十四曰涕唾,十五曰登厕。
原文
孔子教颜回四勿,以视为先。孟子见人,先观眸子。故视不可忽。邪视者奸,故视不可邪。直视者愚,故视不可直。高视者傲,故视不可高。下视者深,故视不可下。礼经教人,尊者则视其带,卑者则视其胸,皆有定式。遇女色,不得辄视。见人私书,不得窥视。凡一应非礼之事,皆不可辄视。
凡听人说话,宜详
其意,不可草率。语云:“听思聪。”如听先生讲书,或论道理,各从人浅深而得之,浅者得其粗,深者得其精,安可不思聪哉!今人听说话,有彼说未终而辄申己见者,此粗率之极也。听不可倾头侧耳,亦不可覆壁倚门。凡二三人共语,不可窃听是非。
凡行,须要端详次第。举足行路,步步与心相应,不可太急,亦不可太缓。不得猖狂驰行,不得两手摇摆而行,不得跳跃而行,不得蹈门阈,不得共人挨肩行,不得口中啮食行,不得前后左右顾影而行,不得与醉人狂人前后互随行。当防迅车驰马,取次而行。若遇老者、病者、瞽者、负重者、乘骑者,即避道傍,让路而行。若遇亲戚长者,即避立下肩,或先意行礼。
凡立次须要端正。古人谓“立如斋”,欲前后襜如,左右斩如,无倾侧也。不得当门中立,不得共人牵手当道立,不得以手叉腰立,不得侧倚而立。
凡坐欲恭而直,欲如奠石,欲如槁木,古人谓“坐如尸”是也。不得欹坐,不得箕坐,不得跷足坐,不得摇膝,不得交胫,不得动身。
凡卧,未闭目,先净心,扫除群念,惺然而息,则夜梦恬愉,不致暗中放逸。须封唇以固其气,须调息以潜其神。不得常舒两足卧,不得仰面卧,所谓“寝不尸”也。亦不得覆身卧。古人多右胁着席,曲膝而卧。
宋儒有云:“凡高声说一句话,便是罪过。”凡人言语,要常如在父母之侧,下气柔声。又须任缘而发,虚己而应,当言则言,当默则默。言必存诚,所谓谨而信也。当开心见诚,不得含糊,令人不解。不得恶口,不得两舌,不得妄语,不得绮语。切须戒之。
一嚬一笑,皆当慎重。不得大声狂笑,不得无缘冷笑,不得掀喉露齿。凡呵欠大笑,必以手掩其口。
译文:
孔子教学生颜回四勿,以视为先。孟子见人,先观眸子。可见视的重要。不正视者奸邪,故视应正视。直视者愚痴,故视不可直。高视者傲慢,故视不可高。下视者有所隐瞒,故视不可下。《礼经》教人,尊者则视其腰带,卑者则视其胸,皆有定式。遇女色,不得辄视。见到别人的私人书信,不得窥视。总之,凡一切不符合礼教的事,都不要去观看。
凡是听人说话,要详细明白其意,不可草率,这就是孔夫子说的:“听思聪”。如听先生讲书,或论道理,各从人浅深而得之,浅者得其粗,深者得其精,安可不思聪哉!今人听别人说话,往往别人还没有说完,就打断别人的话,申明自己的看法,这太粗率了。听时不可倾头侧耳,亦不可覆壁倚门。凡二三人共语,不可窃听是非。
凡行,须要端详次第。举足行路,步步与心相应,不可太急,亦不可太缓。不得肆意驰行,不得两手摇摆而行,不得跳跃而行,不得践踏门坎,不得与人挨肩而行,不得边走边吃食物,不得前后左右顾影而行,不得与醉人狂人前后互相随行。走路时还要注意避让飞车快马。若遇老者、病者、盲人、负重者、乘骑者,即避道旁,让路而行。若遇亲戚长者,即避立下肩,或先意行礼。
凡立次须要端正。古人谓“立如斋”,要衣服整齐,不可乱摆,虽然飘动但不能踏到地上,左右也要整齐严肃,不要倾侧。不得在门中间立,不得与人牵手当道立,不得以手叉腰立,不得侧倚而立。
凡坐要恭敬端直,如奠基之石,如枯干之木,古人谓“坐如尸”是也。不得倾斜坐,不得箕坐,不得翘脚坐,不得摇膝,不得叠着小腿,不得动身。
凡卧,未闭目,先净心,扫除群念,清醒止息,则夜梦恬愉,不致暗中放逸。须封唇以固其气,须调息以潜其神。不得伸两足仰面卧,所谓“寝不尸”也。亦不得覆身卧。古人多右胁着席,曲膝而卧。
宋代儒者云:“凡高声说一句话,便是罪过。”凡人言语,要常如在父母之侧,下气柔声。又须任缘而发,虚己而应,该说的时候就说,该沉默的时候就沉默。言必存诚,所谓谨而信也。当开心见诚,不得含糊其词,令人不解。不得说恶毒的语言,不得反复无常,搬弄是非,不得说荒诞不经的话,不得说藻饰或不实之语。切须戒之。
一颦一笑,皆当慎重。不得大声狂笑,不得无缘冷笑,不得掀喉露齿。凡呵欠大笑,必以手掩其口。
原文:
洒扫原是弟子之职,有十事须知。一者先卷门帘,如有圣像,先下厨幔。二者洒水要均,不得厚薄。三者不得污溅四壁。四者不得足蹈湿土。五者运帚要轻。六者扫地当顺行。七者扫令遍净。八者吸时当以箕口自向。九者不得存聚,当分择弃除。十者净拭几案。
应对之节,要心平气和,不得闻呼不应,不得高呼低应,不得惊呼怪应,不得违情怒应,不得隔屋咤声呼应。凡拜见尊长,问及来历,或正问,或泛问,或相试,当识知问意,或宜应,或不宜应。昔王述素有痴名,王导辟之为椽,一见,但问江东米价,述张目不答。导语人,曰:“王郎不痴。”此不宜答而不答也。或问及先辈,切不可辄称名号。如马永卿见司马温公,问:“刘某安否?”马应云:“刘学士安。”温公极喜之,谓:“后生不称前辈表德,最为得体。”此等处,皆应对之所当知者也。
凡揖拜须先两足并齐,两手相叉当心,然后相让而揖。不可太深,不可太浅。揖则不得回头相顾,拜则先屈左足,次屈右足。起则先右足,以两手枕于膝上而起。古礼有九拜之仪,今不悉也。凡遇长者,不得自己在高处向下作礼。见长者用食未辍,不得作礼。如长者传命特免,不得强为作礼。如遇逼窄之地,长者不便回礼,须从容取便作礼。
凡授物与人,向背有体。如授刀剑,则以刃自向。授笔墨,则以执处向人。《曲礼》中献鸟者拂其首,献车马者执策绥,献甲者执冑,献杖者执末,献民虏者操右袂,献粟执右契,献米者操量鼓,献热食者操酱齐,献田宅者操书致。凡遗人弓者,张弓尚筋,弛弓尚角,右手执箫,左手承弣,尊卑垂帨。若主人拜,则客还辟,辟拜。主人自受,由客之左接下承弣,乡与客并,然后受。进剑者,左首。进戈者前其鐏,后其刃。进矛戟者,前其镦。进几杖者,拂之。效马效羊者,右牵之。效犬者,左牵之。执禽者,左首。饰羔雁者以缋,受珠玉者以掬,受弓剑者以袂,饮玉爵者弗挥。凡以弓剑苞苴箪笥问人者,操以受命,如使之容。此段可记也。受人之物,最宜慎重。执虚如执盈,执轻如执重,不可忽也。
如沐时以巾授尊长,亦有五事须知:一者须当抖擞之;二者当两手托巾两头;三者不得太近太远,相离二尺许;四者冬则两手展巾,近炉烘暖;五者尊长用毕,仍置常处。其余诸类,皆当据此推之。饮食乃日用之需,不可拣择美恶、肥浓、甘脆,或至伤胃。箪瓢蔬食,可以怡神,须当存节食之意。不得仰面食,不得曲身食。与人同食,不可自拣精者。客未食,不敢先食。食毕,不敢后。不得急喉食,不得颊食,不得遗粒狼藉,不得怒食,不得缩鼻食,不得嚼食有声,不得向人语话。将口就食失之贪,将食就口失之俉,皆宜戒之。食毕漱口,不得大响,令人动念。
涕唾理不可忍,亦不可数,但不得已,必酌其宜,不得对客涕唾,不得于正厅涕唾,不得向人家静室内涕唾,不得于房壁上涕唾,不得当道净地上涕唾,不得于生花草上涕唾,不得于溪泉流水涕唾,当于隐僻处方便行之,勿触人目。
登厕亦有十事:一者当行即行,不得急迫,左右顾视;二者厕上有人,当少待,不得故作声迫促之;三者当高举衣而入;四者入厕当微咳一声;五者厕上不得共人语笑;六者不可涕唾于厕中;七者不得于地上壁上划字;八者不得频低头返视;九者不得遗秽于厕椽上;十者毕当濯手,方持物。
以上数条,特其大概。汝真有志,三千之仪,皆可据此推广。智及仁守,大本已正。然必临之以庄,动之以礼,方为尽善。故礼虽至卑,崇之可以发育万物,峻极于天,勿视为末节而忽之也。
译文:
洒扫原是弟子的本分事,有十事须知。一者先卷门帘,如有圣像,先下厨帐。二者洒水要均匀,不得厚薄。三者不得污溅四壁。四者不得足蹈湿土。五者挥动扫帚要轻。六者扫地当顺行。七者扫令遍净。八者吸尘时当以簸箕口自向。九者不得存聚,当分择弃除。十者擦干净茶几桌子。
应对之节,要心平气和,不得闻呼不应,不得高呼低应,不得惊呼怪应,不得违情怒应,不得隔屋咤声呼应。凡拜见尊长,他问你事情,或正问,或泛问,或相试,当弄清问意,或宜应,或不宜应。东晋王述素有痴名,丞相王导征召他为下属官吏,见面时,但问江东米价,王述张大眼睛不答。王导遂对人说:“王郎并不愚痴啊。”这就是不宜答而不答的例子。或问及先辈,切不可辄称名号。北宋永城主簿马永卿谒见司马光,司马光问他:“你的老师刘安世好吗?”马答道:“刘学士平安。”司马光很高兴地说:“后生不称前辈表德,最为得体。”这些地方,你都应该了解。
凡揖拜须先两足并齐,两手相叉当心,然后相让而揖。不可太深,不可太浅。不得回头相顾。拜则先屈左足,次屈右足。起则先右足,以两手枕于膝上而起。古礼有稽首、顿首、空首、振动、吉拜、凶拜、奇拜、褒拜、肃拜“九拜”之仪,今天已经不知悉了。凡遇长者,不得自己在高处向下作礼。见长者用食未毕,不得作礼。如长者传命特免,不得强为作礼。如遇逼窄之地,长者不便回礼,须从容取便作礼。
凡赠物与人,收受有体。如赠刀剑,则以刃自向。赠笔墨,则以执处向人。《曲礼》中献鸟者拂其首,献车马者执马鞭子和上车时挽手用的绳索,献甲者执头盔,献杖者执末端,献俘获的敌国之民时牵着其右边的衣袖,献粟执契约,献米者操量鼓,献热食时将切细的酱菜、腌菜一并奉上,献田宅时送上田契和房契。凡赠人弓者,张弓时使筋在上,弛弓时使角向上,右手执弓梢,左手托着弓把中部,恭敬肃立。若主人拜,则客人抚心逡巡谦让避之。主人自受,从客人之左接下弓把,与客人向南而立,然后受。赠剑与人,用左手捧剑首,右手捧剑尾。赠戈时鐏在前,刃在后。赠矛戟时,镦在前。赠几案与手杖时,要擦拭干净。赠马赠羊时,均用右手牵之。赠犬时则用左手牵之。赠家禽时,家禽的头部应在左。装饰赠送的小羊和大雁时用布帛,接受珠玉时用双手捧取,接受弓剑者时用手托衣袖捧取,饮玉爵里的酒时不要挥洒出来。凡受尊长之命,以弓剑、苞苴、箪笥馈赠别人时,其威仪进退,要做到像接受皇帝的命令,出使他国的使节一样。此段可记也。受人之物,最宜慎重。执虚如执盈,执轻如执重,不可忽视也。
尊长沐浴时送呈浴巾,也有五事须知:一者须当抖擞之;二者要两手托浴巾的两头;三者不可靠得太近太远,相离二尺许为宜;四者冬季则两手展巾,近炉烘暖后再送呈;五者尊长用毕,仍置常处。其余诸类,皆当据此类推之。饮食乃日用之需,不可拣择美恶、肥浓、甘脆,或至伤胃。用竹篮装蔬食,用瓜瓢饮水,可以怡神,须当存节食之意。不得仰面食,不得曲身食。与人同食,不可自顾自光拣好吃的。客人没有动筷子,自己不可先食。客人吃完后,自己也要停下筷子。进食不可太急,不得颊食,不得遗粒狼藉,生气时不要进食,不得缩鼻食,不得嚼食有声,进食时不要与人说话。将口就食失之贪,将食就口失之遇,这些都应该戒之。食毕漱口时不可太响,以免令人生厌。
涕唾按理不可忍,但也不可次数太多,不得已的时候要想个好的办法。不得对客人涕唾,不得于正厅涕唾,不得向人家静室内涕唾,不得于房壁上涕唾,不得当道净地上涕唾,不得于鲜花草上涕唾,不得在溪泉流水处涕唾,而应当在隐僻处方便行之,最好不要让别人看见。
登厕亦有十事:一者当行即行,不得急迫,左右顾视;二者厕所里如有人,则应当稍待,不得故意作声迫促之;三者当高举衣裳而入;四者入厕时要微咳一声;五者厕上不得与人说话谈笑;六者不可涕唾于厕中;七者不得于地上壁上划字;八者不得频频低头返视;九者不得遗秽于厕椽上;十者出厕须洗干净手,然后再拿东西。
以上数条,只是略其大概。你若真有志探讨,三千之仪,皆可据此推而广之。智及仁守,根本已正。然必临之以庄重,动之合礼节,方为尽善。故礼仪虽极其谦虚恭敬,崇之可以发育万物,峻极于天,不要以其是小节而忽视之也。
报本第七
原文
伊川先生云:“豺獭皆知报本。士大夫乃忽此,厚于奉养而薄于先祖,奚可哉!”甘泉先生曰:“祭,继养也。祖父母亡而子孙继养不逮,故为春秋忌祭,以继其养。然祖考之神,尤有甚于祖考之存时。故七日戒、三日斋,方望其来格。不然,虽丰牲不享也。”观二先生之言如此,祭其可忽哉!古礼久不行,今自我复之。每遇祭,前十日,即迁坐静所,不饮酒茹荤,为散斋七日。又夙夜丕显,不言不笑,专精聚神,为致斋三日。有客至门,仆辈以诚告之。族人愿行此者,相与共为此追远之诚,亦养德之要。吾儿务遵行之,传之世世,勿视为迂也。祭之日,尤须竭诚尽慎,事事如礼,勿盱视,忽怠荒。我在宝坻,每祭必尽诚,祷无不验。天人相与之际,亦微矣哉!
每岁春秋二祭,皆用仲月,卜日行事。祭之日,夙兴,具衣冠,谒祠祝过,遂以次奉神主于正寝。其仪一遵朱子《家礼》。始祖南向,二昭西向,二穆东向,每世一席。附位列于后,食品半之。上昭穆相向,不正相对。下昭穆各稍后,两向,亦不正对。易世但以上下为尊卑,不以尊卑为昭穆。俗节各就家庙行之。时物虽微必献,未献,子孙不得先尝。
译文:
北宋著名理学家程颐说:“豺獭皆知报本。士大夫乃忽视报本,重视奉养自家老小而轻视祭祀先祖,这怎么可以呢!”明代著名理学家湛若水也说:“祭,继养也。祖父母亡而子孙继养不及,故为春秋忌祭,以继其养。然祖考之神灵,尤有甚于祖考活着时。故七日戒,三日斋,方望其来降临。不如此,即使丰盛的祭品,祖先也不享用。”观二先生之言如此,祭礼岂可小视哉!古礼久不行,今自我恢复之。每遇祭,十日前即迁坐清静的处所,不饮酒茹荤,为散斋七日。又日夜辛劳不懈,不言不笑,专精聚神,为致斋三日。有客至门,仆人如实相告。族人愿行此者,则相与共同诚心依礼追祭祖先,也是培养德行之要务。您一定要遵行之,世世代代传下去,不要视为迂腐。祭之日,尤须竭诚尽慎,事事如礼,不要张目直视,不要懒惰放荡。我在担任宝坻县令的时候,每临祭必尽诚,祈祷无不应验。天人相与之际,亦微妙至极!
每岁春秋二祭,皆在农历的二、八月,占卜择定日子行事。祭之日,早起,具衣冠,谒祠告神祈福后,遂以次奉神主于正寝。其仪一遵南宋理学大师朱熹所作的《家礼》。始祖南向,二世祖、四世祖西向,三世祖、五世祖东向,每世一席。顺着位置列于后,祭品减半。上昭穆相向,不正相对。下昭穆各稍后,两向,亦不正对。易世但以上下为尊卑,不以尊卑为昭穆。俗节各就家族的宗祠行之。应时的新鲜食物,虽然微不足道,必先献祭,未献,子孙不得先尝。
治家第八
原文:
治家之事,道德为先。道德无端,起于日用。一日作之,日日继之,毋怠惰而常新焉,如是而已。吾为汝试言其概。如行一事,必思于道无妨,于德无损,即行之。如出一言,必思于道无妨,于德无损,即出之。拟之而后言,议之而后动,凡一视一听、一出一入,皆不可苟。又要处处圆融,尘尘方便。凡遇拂逆,当闭门思过,反躬自责,则闺门之内,不威而肃矣。古人谓齐家以修身为本,岂虚哉!
修身要矣,御人急焉。群仆中择一老成忠厚者管家,推心任之,厚廪养之。其余诸仆,亦不可使无事而食,量才器使,人有专业,田园仓库、舟车器用各有所司,立定规矩,时为省试,因其勤惰而赏罚之,则事省而功倍矣。至顽至蠢,婢仆之常,须反复晓谕,不可过求。纵有不善,亦宜以隐恶扬善之道宽厚处之,一念伤慈,甚非大体。我性不喜责人,故家庭之内,鞭朴常弛,僮仆多懒。汝宜稍加振作。
齐家之道,非刑即礼。刑与礼,其功不同。用刑则积惨刻,用礼则积和厚,一也。刑惩于已然之后,礼禁于未然之先,二也。刑之所制者浅,礼之所服者深,三也。汝能动遵礼法,以身率物,斯为上策。不得已而用刑,亦须深存恻隐之心,明告其过,使之知改。切不可轻口骂詈,亦不可使气怒人。虽遇鸡犬无知之物,亦等以慈心视之,勿用杖赶逐,勿抛砖击打,勿当客叱斥。我家戒杀已久,此最美事,汝宜遵之。
人各有身,身各有家。佛氏出家之说,亦方便法门也。家何尝累人,人自累耳。世人认定身家,私心太重,求望无穷,不特贫者有衣食之累,虽富者亦终日营营,不得清闲自在,可惜也。须将此身此家放在天地间平等看去,不作私计,无为过求,贫则蔬食菜羹可以共饱,富则车马轻裘可以共敝。近日陆氏义仓之设,其法甚善,当仿而行之。田租所入,除食用外,凡有所余,不拘多寡,悉推之以应乡人之急。请行谊老成者主其事。陆氏不许子孙侵用,我则不然。家无私蓄,外以济农,内以自济,原无彼我。凡有所需,即取而用之,但不得过用亏本。仍禀主计者,应用悉凭裁夺,不得擅自私支。
译文:
治家之事,以道德为先。道德无始无尽,源于日常生活。一日行之,日日继之,不要怠惰,而应天天有所进步。我试着给你说个大概。你每做一件事,都要想想是否符合道德?如符合,则去做。你每说一句话,都要想想是否妨害道德?如不妨害,则说。总之,要考虑好了再说,考虑好了再做,凡一视一听,一出一入,都不可马虎草率;但又要注意处处破除偏执,圆满融通,随机行事。凡遇到不顺心的事,则当闭门思过,反躬自责,则家门之内,不威而自肃矣。古人谓治家以修身为本,岂虚言哉!
修身当然重要,管理仆人也是急务。你可从众多的仆人中挑选一位年高有德行,忠实厚道的人当管家,对他推心置腹,用人不疑,给他以丰厚的报酬。其余仆人,也不可让他们无所事事,要量才使用,按照每个人的特长划定职责范围,使田园仓库、舟车器用各方面都有负责的人,立定规矩,经常检查,根据他们的勤惰而赏罚之,这样就可以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至愚至蠢,这在婢仆是常有的事,要反复耐心地晓谕开导他们,不可苛求。即使他们有不对的地方,也应当以隐恶扬善之道宽厚处置,不应该有一念不慈之心。我的格性不喜责罚人,故家宅之内,鞭扑之类的体罚荒废已久,导致了僮仆们懒惰成风,人浮于事。您要改变一下这种不良风气,适当使用刑罚,使他们振作起来。
治家之道,非体罚即礼教。二者的功用有所不同。首先,用体罚则积惨刻,用礼教则积和厚。其次,体罚用于过失已经形成之后,礼禁则防患于未然之先。第三,体罚的警戒作用有限,而礼教却令人口服心服。你如果能一举一动都遵守礼法,以自身作表率,斯为上策。不得已而动用体罚,亦须深存恻隐之心,明白告诉别人的过失,给他以改正错误的机会。切不可随便骂人,更不可意气用事,随便对人发怒。虽遇鸡犬无知之物,也应当以慈悲心视之,不要用杖驱赶,不要抛砖击打,不要当客叱斥。我家戒杀已久,这是非常好的事,你要遵行之。
人各有身,身各有家。佛氏出家之说,系因人设教,诱导其领悟佛教真义的法门。其实家何尝累人,人自累耳。世人认定身家,私心太重,求欲无穷,不但穷人有衣食之忧,即便富人也终日营营以求,不得清闲自在,殊为可惜。我们应将此身此家放在天地间平等看去,不作私计,不要过分索求,贫穷的时候则蔬食菜羹可以共同饱腹,富裕的时候则车马轻裘可以共同享用,知足即可。近日陆氏设立义仓,这种办法很好,我家应当仿效而建立之,聘请一位年高有德行者主持其事。田租所入,除食用外,如有多余,不计多寡,统统送到义仓,以救济乡人。陆氏义仓不许子孙侵用,我则不然。因我家素无私蓄,外以济人,内以自济,原无彼我。凡有所需,即取而用之,但不得过用亏本。这些都由主管的人斟酌决定,其他人不得擅自私支。(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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