们才能提出真理。其实在逻辑学里,正确的认识就是真的,就是真理。老百姓也能提出真理。但是我们常常听到这样的说法:“真理总是相对的。”持这种看法的人可能从来没想过,可能有人会问:“您这话是不是相对的?”要是有人这样问,情况就会变得十分有趣:如果说不是,那么这种看法就不是真的。如果说是,那就是说会有例外,会有绝对真理。那还是说,这种看法是假的。
认为没有绝对真理,理由往往是观点不可避免要受提出者所处环境(例如阶级地位、历史时期)的限制。同样,人们也可以说,您这观点也有阶级和历史局限性,也是一种偏见。
有人说:“我正在撒谎。”如果我们认为这是真话,那么他说的就是假话。如果我们认为他说的是假话,那么他说的却是真话。那就是说,他并不是在撒谎。波普尔认为只有这类既不能加以肯定,又不能加以否定的陈述才是悖论,而所谓“真理总是相对的”和“观点永远带有局限性”是自相矛盾讲法,加以否定毫无困难。这样的讲法根本站不住脚,算不上悖论。
[2]这是一个很精彩的论证。但波普尔常常将十分重要的看法放在自己著作的注释里,所以这个观点似乎没有引起人们的注意。
有一种流行的说法是“无数相对真理的总和,就是绝对真理。”这显然不合逻辑。所谓相对真理,就是带有错误成分的认识。无数带有错误的认识凑起来,怎么就变成了绝对正确的认识呢?难道大量带有杂质的水加在一起,就会变成完全纯净的水?持这种观点的人认为“人们在实践中对于真理的认识......永远没有完结”。那么,“无数相对真理”就表示永无止境的知识积累。“无数”二字表明,人们只能世世代代获得“相对真理”,但永远没有得到“总和”的一天。那就是说,世上根本不可能有完全正确的认识。当然,用波普尔的方法进行审查,这种观点也是自相矛盾,不能成立的。
可能有人会说,这样的评论太过绝对化,没有辨证地看问题。波普尔指出,有些人打着辩证法的旗号,宣称万物都带有矛盾,所以应当允许理论中存在矛盾。这是含混蒙骗的手法。一种理论是不可以自相矛盾的。首先,我们要区别描述矛盾的讲法和带有矛盾的观点。如果一种理论主张存在正电和负电,这是对客观矛盾的描述,不是自相矛盾。自相矛盾的例子应当是这样的讲法:这一物体此时带正电,而这一物体此时不带正电。自相矛盾的观点可以导致任何结论。罗素曾经从承认2+2=5和2+2=4都正确的前提,推导出他和某大主教是同一个人的荒唐结论:如果2+2既等于5又等于4,那么5=4;两边同时减去3,于是2=1;我们知道罗素和大主教是两个人,所以他们是同一个人。通过在等式两边作加减乘除,我们还可以用那个带有矛盾的前提证明一个罗素是三个人或者其他任何观点。波普尔指出:“如果一种理论含有矛盾,则它可以导出一切,因而实际上什么也导不出。......因此,一种包含矛盾的理论作为理论是毫无用处的。”
[3]
有人说,矛盾可以导致进步。这在某种条件下是真的。任何人都可能犯错误,提出带有矛盾的观点。波普尔说,在我们不放过矛盾,坚决批判和改变包含矛盾的观点时,我们的认识就会取得进步。但是,有些人却将自相矛盾的主张说成是辨证的观点,似乎令人无法理解就是高深,这就是在维护荒谬的思想。波普尔说,矛盾律应当叫“不矛盾律”,因为它要求陈述不能自相矛盾。由于这条原则是一切推理的基础,“说矛盾不需要避免甚至不可能避免,必然导致科学的瓦解,批判的瓦解,也即理性的瓦解。”
[4]
传统知识论认为清晰和连贯一致是检验知识正确性的标准。
[5]但是,如果前提错了,论证再清晰、再连贯,结论也很可能会错。波普尔说:“清晰性和明确性不是真理的标准,但隐晦和含混之类的东西却可能象征错误。同样,连贯性不能确立真理,但是不连贯性和不一致性却能确立谬误。”他一再提出,每一个有责任感的人都应该清清楚楚地表达自己的观点,不要使用含混的、令人难以理解的语言。所谓辩证法只是对一些发展现象的描述,有些事物的情况并不像辩证法所讲的那样。而逻辑是一切推理的规则,是一种基本理论。辩证法不能违反逻辑。不论观点多么深奥,违反逻辑就是不合理。“应当十分慎重地使用‘辨证’这个词。也许最好根本不用这个词”。
[6]
波普尔十分明确地说,“‘真理’就是‘符合事实’的同义语”。符合事实的观点就是真理。人的认识当然有可能符合事实。退一万步,就算是瞎猜也有可能恰好得到跟事实完全重合的认识。因此,真理是绝对的,不是相对的。“如果一个论断是真的,那它永远是真的。”
[7]罗素也持相同的看法。
[8]但是,如果不是完全重合,而是部分重合,就是说认识部分符合事实,那怎么办?要是情况如此,我们应当说,这个认识在原来的范围内是假的;如果换一个范围,它就是真的。正因为这个原因,我们看到,有些理论被新的学说否定之后,在缩小了的范围内还能发挥作用。
传统知识论还认为,只有成为人的信念的观点才是知识,如果不被相信就不是知识。
[9]但是,如果一个观点有人相信,又有人不信怎么办?要是一个教师介绍自己不同意的观点,难道她就不是在讲授知识?很显然,一个人不应该狂妄到因为自己不相信就说别人的观点根本算不上知识。当然,知识可能是错误的。但唯一的原因是它不符合事实。如果一个认识符合事实,它就是真理。波普尔说:“一种理论即使没有人相信,即使我们没有理由承认它或相信它是真的,它也可以是真的;另一种理论尽管我们有比较充分的理由承认它,也可以是假的。”
[10]
波普尔所持的,是彻底的理性主义态度。所谓理性就是要求认识要符合逻辑。
[11]因为理论不能自相矛盾,所以理性主义态度对理论的发展有重要的意义。十七和十八世纪,西欧的知识分子发动了启蒙运动,尖锐地批判中世纪不合逻辑的观点,使理性主义在社会上广泛流行。此后,西方的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迅速发展。中国没有经历这个历史阶段,大量非理性的思想继续流传。一些人鼓吹民族主义,更巩固和加强了传统文化中的非理性因素。这严重阻碍了中国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发展。因此,我们在课堂里、在论文中应当努力树立追求绝对真理的风气。造成了这样的风气,一个民族才会有追求判断精确、理论严密的精神。一切批判都是对矛盾的揭露:或者揭露认识与事实的矛盾,或者揭露论证的前后矛盾,或者揭露行动与原则的矛盾等等。如果允许认识上自相矛盾,那么一个民族就会失去批判能力,结果很可能就是服从权威。要是权威错了,整个民族一起承受错误的后果。
二、知识与假说
波普尔出生于奥地利,在维也纳大学读书,学习过历史、哲学、数学和物理等多种课程,1928年以研究心理学的论文获得博士学位,随后到中学任教。在中学工作期间,他写作和出版了《研究的逻辑》,引起了学术界的高度重视,许多国家的学者都邀请他去访问。1936年,波普尔在英国参加一次学术聚会。哲学大师罗素在会上宣读了论文,接着进行讨论。一位学者鼓励波普尔发言。波普尔用结结巴巴的英语提出:应该把观察得到的认识和科学知识分别开来。科学知识只是假说,往往不是真的。据波普尔回忆,他的发言受到热烈的欢迎,听众们非常高兴,一再鼓掌,因为大家把他的观点当作笑话。
[12]
波普尔在自传里写道,他绝不是在开玩笑,这个观点总有一天会被大家接受,变成常识。相对而言,当前可以通过观察和感觉得到的认识是比较容易证明的。例如,有人认为现在天在下雨。我们可以出去看看是不是真的。但是,我们所说的科学知识,或者平常在课堂上讲授的知识却不是这样的认识。
[13]科学知识一般是普遍规律,即逻辑学所说的全称陈述,讲的是一类事物都有的共同性质。例如,“云里的冰晶增大到上升气流不能支持程度就会下雨。”这是科学家反复观察和实验以后得出的结论。但是每次观察和试验得到都是一个具体的认识,即单称陈述。单称陈述和全称陈述是很不相同的东西。具体的认识数量再多,也不能自动变成普遍规律。这是一个关键问题。单称陈述积累起来,并不会自然变为全称陈述。如果说会,那么多少单称陈述加在一起就会转变?三个还是三百个?很显然,这里没有任何规则。这种转变是一个自由跳跃。
关于下雨,也许科学家已经观察和试验了十万次,但我们怎么知道第十万零一次不会发现完全不同的情况?人们往往说这是归纳推理。可是归纳法本身就没有得到完全可靠的证明。归纳法也是一种普遍规律(全称陈述),要证明它我们必须寻找更基础的证明,而更基础的证明又需要更更基础的证明,没完没了,结果还是不能彻底证明。何况大多数科学理论都不是反复观察和实验的结果,而是一次观察或试验之后就公开发表的观点。
[14]
这个道理也可以应用于我们平常在课堂上讲授的另一类知识。假设你说:赵匡胤在公元960年2月2日建立了宋朝。学生问:您怎么知道的?你可能会理直气壮地回答:现有的一千种可靠的史料都是这样记载的。但学生可以更加坚定地反驳:您怎么能保证将来不会找到一千五百种更可靠的史料,说明根本不是那么回事?另外,我们说现有的那一千种史料可靠,这种信心来自一万,甚至几万种证据。要是追根问底,这些证据又需要更多的证据来支持,一直追究下去,还是不能完全证实。
我们说当前可以通过观察和感觉得到的认识比较容易证明,这只是相对其他认识而言。事实上并没有从零开始的纯粹观察。每次观察得到的认识都涉及大量的背景知识,这些知识也是无法从根本上证实的。
[15]我们有信心我们在作观察的时候并不是在在做梦。但是,关于这一点,我们没有办法拿出无可辩驳的证据。
我们在课堂上、在论文里所讲的学术观点,是研究者带着问题进行探索,根据一些证据,加上自己的背景知识,有时还加上自己的直觉,然后提出的假说或者猜想。许多科学家(包括爱因斯坦)都强调学术创造中的直觉和灵感。直觉和灵感是非逻辑的。因此,波普尔写道:“科学的经验基础没有任何‘绝对的’东西。科学不是建立在坚固的基岩上。可以说,科学理论的大胆结构耸立在沼泽之上。”
[16]
由于知识的来源如此复杂,特别是由于科学理论和学术观点不能通过归纳顺利地获得,波普尔认为它们是不能被证实的。有效的检验方法只能是证伪。得到认识的过程往往有非理性的因素,但检验一个观点却要求它完全合理。波普尔鼓励学者们大胆地进行创造,同时号召我们严格地进行批判,仔细检查有没有相反的证据和逻辑矛盾,保留能通过检验的观点,毫不犹豫地抛弃或者修改错误的理论。这样的审查可以一直追究到通过观察得到的证据(例如重复某个实验),也可以追究到人们普遍接受的原则(例如“人人生来平等”)。当然,这样的追究还可以无穷地进行下去,但我们的精力是有限的。波普尔指出:“这个程序并没有自然的终点,因此,如果检验引导我们达到某一点,不过是中止于这一点或那一点,并且说:我们暂时满意了。”
[17]
我们作任何判断都应用了大量的背景知识,例如语言习惯用法、社会风俗和科学常识等等。它们有时是在思考者没有察觉的情况下发生作用的。波普尔说:知识“存在许多可能的来源,我们可能对它们有一半都不知道”。
[18]因此,对知识进行审查,不但不可能在纵向刨根问底,也无法在横向一网打尽。我们说真理是绝对的,那是说人的认识有可能跟客观事实完全重合。但我们无法知道是否做到了这一点。波普尔写道:“虽然在科学中我们总是尽力寻找真理,然而我们却认识到,我们永远无法确定自己是否掌握了真理。”
[19]一些理论被我们的批判驳倒了;另一些理论通过了严格的审查,没有被证伪。这往往只是说明后面这些理论比前面的要优秀,却绝对不能证明它们颠扑不破。波普尔指出:我们不能证明任何理论,但我们能够证明为什么要选择某种理论,因为它比其他理论更为可靠。
[20]
有的学者批评波普尔主张所有理论都有可能错误,却认为经验证据绝对可靠,可以用它对理论进行证伪。
[21]这是一种夸张的说法。波普尔认为可以通过观察和感觉得到的认识比理论可靠,这并没有错。但他反复强调没有纯粹的观察,所有经验认识都包含了背景知识等因素。对理论的检验追查到它的经验基础可能只是暂时满意,完全可以继续追查下去。
波普尔是犹太人,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前已经受到学校里纳粹分子的打击和排挤。1937年他离开奥地利,到新西兰坎特伯雷大学学院担任哲学讲师,开始在高等学校工作。学校当局对他很不好,但波普尔坚持学术研究,撰写了一些重要的著作。在他的《开放社会及其敌人》书稿被英国的出版社接受时,书名暂定为《开放社会及其反对者》。波普尔想换掉“反对者”这个词,发去一个电报:“考虑敌人更好。”这时二战还没有结束,报务员马上报告了警察。波普尔费了很大劲,才辩明他绝不认为希特勒更好。《开放社会及其敌人》一书使伦敦经济学院决定聘请波普尔。这部著作一出版,就在社会上引起了巨大的震动。1946年他到达英国时,已经是学术界瞩目的明星。一开始他在伦敦经济学院担任讲师,他的课程深受学生欢迎。1949年,学院特别为他设立了一个教授席位。这个决定公布后,波普尔第一次去上课,教室里响起了热烈的掌声。以后他一直在这所学校工作,直至1969年退休。
[22]
1963年,《在世哲学家文库》(
Library of Living
Philosophers)决定出版波普尔专集。这套文库选择还在工作的的世界一流哲学家,为每人出一个专集,包括他的自传、其他著名学者对他思想的评论,和他的答复。入选这套文库是哲学家的殊荣。收入文库的有杜威、罗素和萨特这样影响巨大的名家。波普尔在自传里写道,他在维也纳大学读书时听过爱因斯坦的讲演。原来他一直把牛顿的学说当作无可怀疑的真理,但爱因斯坦却很有说服力地提出了截然不同的理论。这对他的思想造成猛烈的冲击。他回忆自己听讲演的情况时说:“我只记得我感到眼花缭乱。”
[23]
许多人认为假说是没有被证明的想法,而理论是已经被证明的观点。波普尔却认为,一切理论都是假说。上面的讨论已经表明,我们无法彻底地检验任何理论:既不能根本证实一个观点,又没有把握能够立即证伪所有错误的认识。因此,波普尔的主张是合理的。波普尔还明确指出,不但平常的理论是假说,“甚至极为成功地经过检验的理论,例如牛顿的理论也应当认为不过是假说”。
[24]这种看法跟科学发展史完全吻合。牛顿的物理学说曾经是人类历史上最成功的科学理论。在两百多年中,无数次观察的结果都与它相符,无数次实践都取得了预期的成效。它是现代科技最重要的基础,在很长的时间里一直是学校课堂里最权威的知识。但是,到二十世纪,它却被爱因斯坦的理论所否定。当然,爱因斯坦的相对论也只是更优秀的假说。波普尔写道:“当我们认为我们已经发现了一个科学理论,它比它的竞争者更好地经住了批判和检验因而接近真理时,我们作为实在论者就要接受它,把它作为实践行动的基础,这仅仅是因为我们没有更好的(或更接近真理的)科学理论。但是我们不需要承认它是真的:我们不需要信仰它”。
[25]
也许有人会说,如果一个观点或者一种主张能够在应用中获得预期的结果,得到好的成效,那么它就是正确的。前面关于牛顿学说的例子已经否定了这样的观点。波普尔说,一个错误的观点完全可能推导出正确的结论。
[26]假设今天是星期一,那么说“今天是星期二”就是错的。但是,从这个错误的认识出发,却可以得到“今天不是星期三”和“今天是工作日”等许多正确的观点。可见,正确的结论不一定表明前提正确,良好的后果有可能来自错误的认识。诺齐克也提出过一个非常精巧的证明。他说,完全可能出现这样的情况:一个又一个错误的认识互相抵消,使得我们的实践恰好达到了理想的结局。
[27]更为重要的是,人们的情况千差万别,各人的需要和爱好互不相同,因而一个社会不可能有关于“好”的统一标准。什么叫做“好”,肯定不会有不容争辩的客观指标。要是说后果好,就能证明认识正确,那么,统治者就可能用他们自己“好”的标准来压制人们对政府决策的批评。
真理是符合事实的观点。因此,一个认识正确与否,并不取决于它的后果,而取决于它的原因。
[28]如果酒精会抑制大脑功能,那么“酒后驾车危险”的判断就是对的,即使恰好整整十年都没有出过一次醉酒造成的车祸。但是,前面的讨论已经表明,有时对认识来源的追查会遇到困难,所以我们还应该对认识的推导过程和导致的后果进行检验。总之,对一个观点应当向各个方向尽可能全面地进行审查,绝不能说在某个方面的检验就是决定性的。事实上,即使我们用尽一切努力,也不可能彻底检查一个认识的所有来源和全部后果。因此,就算我们的认识恰好跟客观事实重合,我们也没有证明情况确实如此。波普尔指出:“既然我们决不可能确实地知道,就不可能存在有权声称是权威的权威,有权为我们的知识沾沾自喜或自命不凡的权威。”
[29]要是有人自称拥有真理,对别人的批判持不宽容的态度,那么,他就暴露了自己对于真理问题的无知。
在2001年发表的一篇论文里,我曾经提出:“我们划分主观和客观的时候,总是把认识者头脑里的想法判定为主观。由此可见,人类的所有认识在性质上都是主观的”。
[30]这是显而易见的道理。
[31]但是,在课堂上和文章里,我们却不断地听到和读到“这是客观真理”或者“这是客观规律”之类的说法。这不但不符合事实,而且非常有害。这样的讲法是告诉学生和读者,某些权威的观点是绝对正确,不能批评,不能超越的,因为人不应该指望用主观认识改变客观规律。于是,学生们就只能把权威的观点牢记在心里。他们可以熟练地运用这些知识,在考试中取得高分,却不敢否定和超越这些观点,作出真正的创造。这就是为什么我们学校培养的人经常在考试中夺冠,却一直不能得到诺贝尔科学奖:考试要求应用已有的知识,而创新却要求否定现存的观点。它们是规则相反的两种游戏。
从古代开始,中国人一直认为教师的工作是“传道、授业、解惑”,似乎教师掌握了真理(即所谓“道”),他们讲授的知识都是正确的,他们是在“传道”。作为一名教师,我当然希望能够这样。可惜真理是上帝锁在箱子里的宝贝,人类永远只能隔着厚板痴痴地猜想。前面的讨论说明,我们讲授的知识可能是完全正确的,但我们永远没有这样的把握。因此,正如诺丁丝所说的,我们不应该告诉学生这个观点是真的;而应当说,这是学术界目前最优秀的成果。
[32]这样的观点经过审查和检验,是我们应当掌握的知识。但我们完全可以继续研究。学生们有可能取得更好的成果,后代应当超越前辈。如果学生提出不同观点,我们就进行检验。要是它超越了已有的知识,又能通过严格的审查,那么,我们的认识就前进了一步。要是它不能通过检验,那么我们就可以坚持原有的观点。波普尔写道:“我们完全有理由预期甚至希望,即使我们最好的理论也将被更好的理论所取代”。
[33]我们最好的理论就是最接近真理的认识,如果它被推翻,我们的就更接近真理了。教师不应该持传道的态度,不应该因为某种学说很优秀就拼命加以维护,因为越好的理论被驳倒,我们取得的进步就越大。
三、有难度才有价值
一位朋友讲过这样一个故事:有个人在乡下迷了路,向一个小孩打听该怎么走。小孩说:“你想听真话吗?”那个人说:“当然。”小孩说:“那你给我十块钱。”那人付了钱,小孩说:“说真的,我也不知道。”
这孩子的话可能千真万确,但是却毫无作用。上一个部分引用的材料表明,波普尔反对以效果来判断认识的真伪,即所谓“有用即真理”的实用主义知识论。但他强调,我们追求的是有用的真理。换句话说,有用的不一定是对的,但我们追求的不但应当是对的,而且应当是有用的。波普尔写道:“当法官告诉证人说出‘真话,全部真话,不说谎言’时,他所期待的是证人所能提供的有关真相。一位喜欢游离到无关的事情上去的证人是一位不能令人满意的证人,尽管这些无关的事情可能是自明之理,从而也是‘全部真话’的一部分。”
[34]同样,学生在课堂上期待的是对他们有帮助的和他们感兴趣的知识。教师应当精心选择讲授的内容。我知道有位教师在上课时说,文化有93种定义,然后用很多时间介绍这些不同的观点。结果只有班里最礼貌的几个学生能够坚持不打哈欠。
当然,我们说“有用”还包括能够提高人的智力水平。波普尔讲过,连傻瓜都能提出“天会下雨”这样的观点。它几乎是不可能错的:即使一万年不下雨,以后仍然有可能会下。但这样的观点却根本没用。如果提出“今天下午伦敦市中心会下雨”,那就困难多了。可是,我们需要的正是这样有难度的观点。当然,如果这时已经乌云密布,马上要下雨,那么预测会下雨就不是科学家要干的事。科学家要作的,是比这难度大得多的预测。由此可见,没有难度,就没有科学价值,就没有学术价值。波普尔说:科学要揭示的不是尽人皆知的自明之理,只有困难的、具有深度的问题才跟科学有关。“我们需要的并不仅仅是纯粹的真理:我们所寻求的是人们关心的真理――难以达到的真理。”
[35]
因此,学术研究应该坚持攻难题、求突破的原则。但是,现在我们的大学教师和研究人员似乎对此并没有清楚的认识。许多人在写论文、写书和讲演时完全不考虑研究的难度和深度,只是把已有的知识重新排列一遍,或者把方便找到的材料组合在一起。这样的东西连我们自己的学生都觉得没什么了不起。更糟糕的是,这样的做法使学生们认为只要文字通顺就能写学术论文,只要经费充足就可以完成任何项目。其实,在学术研究中,没有难度就没有贡献。如果我们继续追求论文的数量,不重视研究的难度,那么我们在科技和学术上就永远不要指望赶上世界先进水平。
说“天会下雨”很稳当,而预测“今天下午伦敦市中心会下雨”却很容易错。原因是判断越精确、信息量越大,就越容易出现误差。但是,不提供新信息和含糊不清的观点没有任何学术意义。因此,波普尔希望学者们追求创新,追求精确。他说他自己“宁愿用大胆的猜想试图解决有趣的问题,即使它迅速被证明为虚假,而不喜欢重复一大堆无关的老生常谈。”
[36]要在学术上追求优秀就要有这样的勇气:磨利而不是磨圆自己著作的棱角,使判断尽可能精确,使语言尽可能清晰。四平八稳的绝对不是第一流的研究成果。我们应该通过改革考试等各种方法,引导学生不要过分追求分数。如果把夺取高分作为目标,就很可能会将主要精力用于消极地避免错误。时间长了,学生就会失去锐气,不敢创新。考试状元是应用已有知识的冠军,是任何民族、任何时候都可以有的。而我们盼望的是像爱因斯坦和波普尔这样的大师。他们是批判原有知识的勇士,是科技文化发展的领路人。
[1]
王道俊等主编《教育学》,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89年版,225页。
[2]
波普尔著,陆衡等译《开放社会及其敌人》,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2册,439页注2、351页注1。
[3]
波普尔《辩证法是什么?》,卡尔·波普尔著,傅季重等译《猜想与反驳》,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86年版,469、456页;陈晓平《自然演绎逻辑导论》,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259页。
[4]
波普尔《辩证法是什么?》,452、468、459页。
[5]
胡军《知识论引论》,哈尔滨:黑龙江教育出版社1997年版,87页。这是胡军对传统知识论的介绍,不是他本人的观点。
[6]
波普尔《论知识和无知的来源》、《辩证法是什么》,卡尔·波普尔《猜想与反驳》,40、460-461页。
[7] 波普尔《开放社会及其敌人》,第2册,338页。
[8]
罗素著,温锡增译《我的哲学的发展》,北京: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56页。
[9] 胡军《知识论引论》,27页。
[10]
波普尔《真理、合理性和科学知识的增长》,卡尔·波普尔《猜想与反驳》,322页。
[11] Robin Barrow,
An
Introduction to Philosophy of Education, New York: Routledge,
1988, p.85.
[12]
卡尔·波普尔著,邱仁宗等译《无穷的探索――思想自传》,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115页。
[13] 同上。
[14] K.R.
波珀著,查汝强等译《科学发现的逻辑》,北京:科学出版社1986年版,2-4页;波普尔《科学:猜想和反驳》,卡尔·波普尔《猜想与反驳》,76页。
[15]
波普尔《论知识和无知的来源》、《真理、合理性和科学知识的增长》,卡尔·波普尔《猜想与反驳》,32、340页。
[16] K.R.
波珀《科学发现的逻辑》,6、82-83页。
[17] 同上书,14、75页。
[18] 波普尔《论知识和无知的来源》,38页。
[19] 波普尔《开放社会及其敌人》,第2册,26页。
[20]
卡尔·波普尔《无穷的探索――思想自传》,108-109页。
[21] Imre Lakatos, “Falsification
and the Methodology of Scientific Research Programmes,” in his
The Methodology of Scientific Research Programmes,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78, p.12.
[22] John Watkins,“Karl Raimund
Popper, 1902-1994,”
Proceedings of the British Academy,
Volume 94, 1997,
http://www.britac.ac.uk/pubs/src/popper/
[23]
卡尔·波普尔《无穷的探索――思想自传》,34页。
[24] 同上书,84页。
[25] 同上书,159页。
[26]
波普尔《真理、合理性和科学知识的增长》,333页。
[27] Robert Nozick,
The Nature
of Rationality, New Jersey: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1993,
p.65.
[28] 请参看罗素《我的哲学的发展》,160页。
[29]
波普尔《序言》,卡尔·波普尔《猜想与反驳》,2页。
[30]
袁征《二十世纪中国史学理论的重要创见—层累造史理论及其在历史研究中的应用》,《广东社会科学》,2001年第3期。
[31]
波普尔在晚年曾提出世界三的理论,认为知识形成之后,保存在期刊、书籍和图书馆里,就成为独立于个人认识之外的客观事物。这与本文的观点并不矛盾。
[32] Nel Noddings,
Philosophy
of Education, Boulder: Westview Press, 1995, p.131.
[33]
波普尔《真理、合理性和科学知识的增长》,349页。
[34] 同上,329页。
[35] 同上,328-329页。
[36] 同上,33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