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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狗行动中的道貌岸然

2012-01-21 14:42阅读:
救狗行动中的道貌岸然

文、洮儿河泛舟

近些年“拦车救狗”事件此起彼伏,很多城市都成立了小动物协会或者宠物协会。专门组织城市中爱狗、爱宠物的爱心市民,在临近城市的国道或者高速公路上拦截运狗车,等待交警或其他有关部门前来检查。目前,凡是被拦截的运输车辆,都被查出问题,无一例外。也就是说,即便没有志愿者的举报,有关部门依然能够轻松抓获危害“餐桌”的狗贩子。只要有关部门稍微加大检查力度,这些手续不齐全、存在大量疫病的狗肉贩运活动就不会那么猖獗。

具体的说,解救行动有如下几次:2011年12月11日,一批爱狗人士在四川省彭州市拦截了200多只计划运往广州屠宰的狗;12月4日,南京一群志愿者拦截了一辆运狗大货车;10月14日,四川自贡一辆运狗大货车被志愿者拦截。最近的一次解救行动发生在1月18日,重庆的一次解救行动。重庆的那次解救行动,最终迫使狗贩子放弃了狗的所有权,把所有的狗“捐赠”给了重庆市小动物保护协会。这被网上的爱心人士盛赞成“大胜利”。

如何从法律、人道等方面看待这次“大胜利”,如何在这次“大胜利”中寻找各方的道貌岸然?首先,贩狗与贩毒不同,贩毒人员进过专业的反侦查训练,如果不是经过长期调查、群众监督,单靠警力难以有效打击贩毒分子。而狗贩子并没有那么大的暴力,也没有承担那么大的法律责任,因此狗贩子不可能专门训练反侦察。所以,在这次“大胜利”中,第一个“道貌岸然”当属因出警迅速而被广泛褒扬的重庆高速路执法支队。

其次,小动物协会等动物保护组织的行为也有待商榷。举报固然是公民的义务,但举报之后,涉嫌非法限制他人自由。且在救下动物之后,存在很多不当之处。比如,被救下来的狗
多数是宠物犬。其中不发名贵的犬种,这些狗很有可能是被偷后卖给狗贩子偷的。如果,确实是被盗的狗,那么,这些狗应该和被盗的手机或者笔记本电脑一样属于“赃物”或者“证据”,用于来日指证狗贩子偷盗行为的有力证据。

可是目前,所有的解救行动中,大多数都是狗贩子把这些狗“低价”卖给前来“找茬”的志愿者组织。或者如“大胜利”中,狗贩子把“赃物”和“证据”捐给了重庆市小动物保护协会。志愿者们成了偷狗者和贩狗者的“下家”。很显然,从法律的角度看,志愿者们成了“大胜利”中第二个“道貌岸然”的家伙。其行为好比《笑傲江湖》中的伪君子岳不群,名义上要振兴华山派,但使用的手段都是旁门左道。

再次,对于被救助的狗的善后费用是一笔不小的开支。救治的场地费用、疫苗和绝育等费用,平均每只狗负担了三五百元,1000多只狗的费用总额就是50多万元。这还不包括这些狗今后的开支。去年4月京哈告诉的救狗行动,起初志愿者们计划每只狗大概花费两三百元,当时救助了500多只狗,总额应该是25万元左右。可最终的结果是,这些狗的救助总亏空竟然是200多万元。

虽然,生命是无价的,但是,人力是有限的。我不怀疑志愿者们的热情,但一项事业如果想长期发展,必须从人力和财力方面寻找一个不间断的源头。一项原计划25万的事情,最后结果居然是200多万。对于这样的开支,需要理性对待。

最后,这场“大胜利”中,最后一个道貌岸然的角色登场了。他们是这场“大胜利”的最终受益者,狗肉产品的消费者。志愿者的行动,直接保卫了消费者的餐桌。但是消费者却抱着围观的心态从新闻中、网站上获取志愿者们的行动信息。不费吹灰之力的享受志愿者们的胜利,甚至偶尔还会认为志愿者们缺心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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