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狗行动中的道貌岸然
文、洮儿河泛舟
近些年“拦车救狗”事件此起彼伏,很多城市都成立了小动物协会或者宠物协会。专门组织城市中爱狗、爱宠物的爱心市民,在临近城市的国道或者高速公路上拦截运狗车,等待交警或其他有关部门前来检查。目前,凡是被拦截的运输车辆,都被查出问题,无一例外。也就是说,即便没有志愿者的举报,有关部门依然能够轻松抓获危害“餐桌”的狗贩子。只要有关部门稍微加大检查力度,这些手续不齐全、存在大量疫病的狗肉贩运活动就不会那么猖獗。
具体的说,解救行动有如下几次:2011年12月11日,一批爱狗人士在四川省彭州市拦截了200多只计划运往广州屠宰的狗;12月4日,南京一群志愿者拦截了一辆运狗大货车;10月14日,四川自贡一辆运狗大货车被志愿者拦截。最近的一次解救行动发生在1月18日,重庆的一次解救行动。重庆的那次解救行动,最终迫使狗贩子放弃了狗的所有权,把所有的狗“捐赠”给了重庆市小动物保护协会。这被网上的爱心人士盛赞成“大胜利”。
如何从法律、人道等方面看待这次“大胜利”,如何在这次“大胜利”中寻找各方的道貌岸然?首先,贩狗与贩毒不同,贩毒人员进过专业的反侦查训练,如果不是经过长期调查、群众监督,单靠警力难以有效打击贩毒分子。而狗贩子并没有那么大的暴力,也没有承担那么大的法律责任,因此狗贩子不可能专门训练反侦察。所以,在这次“大胜利”中,第一个“道貌岸然”当属因出警迅速而被广泛褒扬的重庆高速路执法支队。
其次,小动物协会等动物保护组织的行为也有待商榷。举报固然是公民的义务,但举报之后,涉嫌非法限制他人自由。且在救下动物之后,存在很多不当之处。比如,被救下来的狗
文、洮儿河泛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