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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万元买牛肉干”背后暴露职业打假黑幕

2015-10-18 11:25阅读:
普通人逛超市买牛肉干也就买个三五包,当做零食,可山东济宁的王先生却做了一件让大家都目瞪口呆的事,他一口气买下十万块钱的牛肉干,结果经权威机构检测发现,这些牛肉干里根本没有牛肉成分……

这是山东广播电视台14日播报的一则新闻,新闻读到这,我想很多人会坐不住,义愤填膺,拍案而起,痛斥商家的缺德行径,但是接着往下看,你会发现这不是一次偶发事件,而是王先生的预谋已久。

原来王先生发现一家商场的天和隆牌牛肉干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怀疑牛肉干有假,为了获取高额赔付,王先生购买了十万元的牛肉干,经检测,这些牛肉干全部为假冒商品,根本没有牛肉成分,王先生按照《食品安全法》规定,可以获得10倍的赔偿。而王先生的身份,也渐渐浮出水面,原来是一名“职业打假人”。

如果出于对职业的尊敬和对社会负责的态度,我们自然要对王先生的行为竖起大拇指,因为他揭露了假货,避免了更多消费者上当受骗,但是,把打假与高额索赔捆绑到一起,让人不得不怀疑王先生打假的真实目的,和背后耐人寻味的“不良动机”。

“打假”本是阳光公益的一部分,但是职业打假人的出现,让这个公益事业变的越发模糊,灰暗。梳理一下事件的经过你会发现,王先生事先已经发现了牛肉干有质量问题,这个结论很可能是他提前买来做了检验得出的结果,但是他没有就此提醒消费者注意,也没有找商家索赔,而是一口气花十万块买下几十箱牛肉干,完成了人生的豪赌。然后一纸诉状,将商家厂家一并告上消协,坐等双方赔偿,这种做法有点“囤积居奇”的意思。赔付款自然不会是小数目,厂家会发动一切关系与王先生讨价还价,商家为了宁事息人,也会利用各种手段对王先生进行公关,最后的结果,王先生“名利双收”。

如果真是这样一种推理结果,打假的性质就会遭受质疑,反而更像是巨额勒索。

2014年,职业打假人的代表王海一年成功索赔上千万,职业打假人年收入上百万的消息也屡屡见诸报端,让职业打假成了一门高收入职业。然而,与此同时,职业打假人“知假买假”、“以假打假”也引发诸多争议。有些打假人为了获得“赔偿”,而商家为了“名誉”,双方会私下进行协商,给予一定数额的补偿。钻法律的空子,利用商家宁事息人的心理获得灰色收入,把食品安全当成牟利的借口,职业打假人的存在备受争议。

职业打假人只关注赔付数额,不关心事件的处理结果,当赔偿款一到位,甚至撤销投诉,写下“此后不再因类似事件找麻烦”这样的字条商家可以改头换面,继续经营,长此以往,造成假货越打越多,所以规范打假人的职业要求,把职业打假人放进法律管控的范围内,而不是游离之外,就显得非常重要。

“知假买假”者是否属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界定的消费者的范畴,现在仍存争议。一种观点认为,从规范市场秩序的角度来说,不管是不是知假买假,这些人买到的确实是有问题的商品,消法就应该保护;另外一种观点认为,消法的目的在于保护受欺诈的消费者。“知假买假”者主观上并没有受到欺诈,本质上也成了一种营利行为。保护这种利益,不符合消法的立法目的。正因为法律的模糊,让职业打假人钻了法律的空子,动机越发不纯,行为也很猖狂。北京某著名购物中心的一位负责人曾告诉记者,打假人在购买问题商品后,一般都先给商场打电话要求“私了”,其实就是为了要钱。

要求“私了”时,这些人往往会开出高于商品价格几倍的索赔额,有时还会抛出“让媒体曝光”、“诉诸法律影响不好”等带有威胁性的语言。而出于商业声誉考虑,如果商品真的存在瑕疵,商场也不愿意闹到法院,通常都会选择“私了”。“他们就是在借机敲诈,而且是以此为营生。”

不可否认,职业打假人的存在,打击了无良商家,净化了市场环境,给经济发展做出了不小贡献,但是,以营利为目的的“职业打假人”就好比是“不良商业生活孕育出来的寄生虫”。俗语说:“苍蝇不叮无缝的蛋”,因为有假,他们才有存活的空间,但是,当“打假者”以索赔为目的时,也要守住一定的道德与法律底线。因为有时候合法与违法之间仅有一线之隔,职业打假就像在打擦边球,同样面临着风险。

打假可以成为一种职业,但更应该成为一种责任,只有成为责任,公序良俗的社会秩序才会实现。

2015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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