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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每份数*份数=总数”这一数量关系的再思考

2009-09-23 20:15阅读:
新课标把应用题调整为解决问题,在教材中也不见了以往在应用题教学中常有的数量关系,在实际教学中也感觉到教和不教区别不大,在实践中感觉解决问题的这块内容教学目标无法把握、教学方式心中无数、学生解题能力下降。这些现象自然引起思考:原有的应用题的教学方式中有没有可以值得借鉴的宝贵经验,怎样处理解决问题中学生解决问题能力的培养?
原有应用题的教学的一个显著特点是类型多,紧扣数量关系,通过一定量的强化练习掌握相应知识点。而解决问题是学生形成一种综合的数学能力,是综合性、创造性地解决新的情境中的陌生的数学问题的过程。两者的共同点是作为数学问题,两者都有数量关系。过多的分类,去讲解题目的数量关系,容易造成思维模式化,不能应变而变;但如果不去讲数量关系,现实问题中存在的一些基本数量关系又得不到提炼,对进一步的领会问题的数量关系的实质不利,而且日后解决问题中少了一根拐杖。
由此,在解决问题的教学中,需要学生理解掌握一些基本的数量关系,这些基本数量关系,既是现实问题的数量关系的实质存在,又是学生运用分析、综合法解决更深层次的数学问题的基础和拐杖。掌握了这些基础的数量关系,学生的相应的解决数学问题的知识就有了底,而后就可以因人而异的解决各个层次的数学问题。比如“每份数*份数=总数就是这样的一个关系式,它在小学阶段的运用非常广泛。
相对应的,就有“单价*数量=总价”、“速度*时间=路程”、“工作效率*工作时间=工作总量”等关系式,贯穿在整个小学数学知识的学习中。对于他们的学习,在理解各自实际意义的基础上,还可以归总到一个更基本的关系式“每份数*份数=总数”,减少分类,重在理解,灵活运用。
“一倍数*倍数=几倍数”和“每份数*份数
=总数”这两个数量关系,从学生理解的角度出发,从图形形势上来看,也可以归为一类。而在分数应用题的学习中,“单位1的量*分率=分率的对应量”也可以看做是“每份数*份数=总数”这一数量关系式的一个发展,相对于“份总关系”来说,分数应用题的数量关系中的分率不是整数倍而以。
由此来看,在小学阶段,“份总关系”就能提供相当多的数学问题基本数量关系,让学生理解这些数量关系式,对于学生灵活解决问题,无疑是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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