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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描写触觉的艺术

2009-10-03 20:40阅读:
小说——描写触觉的艺术
摘要:小说与电影、电视、绘画等视觉艺术相比较,堪称描写触觉的艺术。它通过语言文字可以直陈种种触觉感受,因而它拥有更为广阔的艺术空间,拥有更多的创作自由。它可以把视觉艺术不能给予的东西让读者通过自身的体验兴发起类似的触觉感受,从而补充得更为完满甚至达到极致,这是小说的一个特有功能。

  人只有在触摸到血肉之躯的时候,才会深深感悟真实的自我与生命世界的存在。——D.H.劳伦斯
一、小说:描写触觉
  翻译过《劳伦斯论触觉》之后,我原先对劳伦斯小说中的触觉描写不屑一顾的看法,有了很大的变化。尤其在我把这种触觉描写艺术同那些著名的视觉艺术、听觉艺术略作比较之后,发现小说堪称为描写触觉的艺术,至少是以描写触觉见长的通觉艺术。
绘画、雕塑、音乐、建筑与影视艺术,都不大容易直接描写触觉感受。间接描写触觉,也只能采用象征、隐喻或推理手法,让人去想当然。但是,小说却可以通过语言文字,直陈种种触觉感受,从而让读者通过自身感官兴发起类似的触觉感受,获得那种接触的体验。这是小说的一个特有的功能。
  历来优秀的小说固然都十分重视对听觉、视觉的精彩描绘。但是,大家之作从不回避、从不忽视触觉描写,因为人的视觉、听觉是由外物感发而起的。视、听感觉是否真切,都有外物作比照。读者与作者在各自的艺术观照中都是以外物作为客观标准。而写在小说中的视、听觉感受,只能是作者认同的一种主观体验,读者是否认同,那是因人而异的。“有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就是指读者对作品中所描绘的形象在艺术观照中存在着无限的个体感知方向的差异。但是人的触觉和听觉、视觉,的确有着很大的不同。触觉既可以由外物触及而感应生发,也可以由内心感触而及物生情:“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对小说中所描写的触觉感受,读者往往不需要比照客观外物而只须以自己的切身体验印证,就可以引起共鸣或者拒绝认同。
  在实际生活中,人的各种感官并不是各自孤立活动的,往往是五官联动,视、听、嗅、味、触五觉通感。小说描写整个人的思想活动与感受,也往往是描写五官联动、五觉通感的灵与肉双方的活动。这样的人物才是完整的、活生生的人物。因而,小说是不能只写视、听、嗅、味觉而不写触觉的。
  人的五种感官,有四种在面部,一种遍布全身,这就是触觉。触觉就像是布满全身的复眼,并与其他四种感觉通联一体。在许多情况下,小说中单独描写触觉的不多,而是把触觉描写分别散布在其他感觉之中,随时随处把触觉和视觉、听觉、味觉、嗅觉联系起来描写。冷、暖、温、热,软、硬、松、紧,粗糙、细腻,疼痛、快乐、平静、激荡等等触觉感受,往往是和其他感受掺合杂糅在一起,而不是单独引起人们的重视。这种情况使我们不大注意小说中描写触觉的艺术。此外,在许多情况下,小说家都是通过视觉和听觉来写触觉的,目的是多给人雾里看花,隔墙听乐之感。这也就不易让人注意到直接描写触觉的问题。
  劳伦斯强调一种新的伦理思想,主张小说应重视直接的触觉描写,反对轻视或忽视触觉描写的小说模式。他认为,在个人与他人的关系中,在人与客观世界的结合与交流中,最具重大意义的感觉不是面部上的视、听、嗅、味,而是遍布全身的触觉,他不赞成现代批评家所谓小说创作的任务就是“让读者看见”这种说法,他认为:小说中的道德问题不是大脑理解的问题,而是人与人之间相处的关系问题。“小说的任务不是让读者看见或了解,而是让读者触摸自己他人和世界的存在,。小说可以起到类似体内平衡剂的作用,通过让读者触摸自己。感受‘血液尊贵的野兽’来调整精神的渴求与本能的需求之间的不平衡,以帮助他建立与他人之间生活关系的‘颤动的平衡’。”①劳伦斯反对心灵、肉体相分离。在《小说为何重要》一文中,他以手的触觉为例说:“我的手是活的,它闪耀着自身的生命。它遇上整个陌生的宇宙,在接触中懂得了许许多多的事物,认识了许许多多的事物。我的手就像我一样,是我的大脑,我的心脏,我的灵魂。”②
  手是触觉的象征,是劳动的象征。在某种意义上,手也是创造人和创造世界的象征,因为手的活动意味着接触,意味着授受,意味着结合与交流,意味着人与人之间和人与世界之间的关系。中外小说中,关于手都有过出色的描写。我国当代小说中,王蒙的《手》描写一个领导干部外出途中汽车出了故障,在等待修车的时间,随意拐进一个老下属的家,寒喧中握了一下卧病属员的手。没想到这极偶然的、不在意的触握,竟使一个垂危枯朽的病体焕发了新的活力,留下刻骨铭心的感激。临终,再三嘱托老伴一定要去谢谢这位关心人的好领导。外国文学中,茨威格写活了一双赌徒的手,让人仅从牌桌上的这双手就洞悉了赌徒贪婪的灵魂。人体的各种器官都具有特别的触觉,头、脚、四肢、面颊、口唇等各具功能。劳伦斯把人体触觉分为若干区域,分别研究各个交感区所特有的生理、心理方面的功能及其在小说中的特殊作用。在劳伦斯后期的小说中,他精心刻意地大量描写了人与人的“真正的接触”。这是高度文明的接触,也包括无意识的、非礼教制约的肉体接触。众所周知,劳伦斯后期小说中的这些触觉描写,特别有关性接触的描写,曾引起英国人乃至欧洲人长期的审美争议和道德诉讼。最后,劳伦斯胜利了,他的小说畅行全世界。我国关于劳伦斯作品的评介,始于20世纪30年代,对其思想的研究今天才较为深入。
二、触觉:触而觉及灵魂
  在人的各种感觉中,触觉仿佛是一根生命的弦,作者只要轻轻弹动它一下,它就立刻会引起心灵的震颤,生命便开始歌唱或叹息!
  鲁迅小说《明天》中写单四嫂子抱孩子看病抓药累得筋疲力竭时路遇对她垂涎已久的蓝皮阿五,阿五要帮她抱孩子,她虽极不情愿,但又无可奈何地应允了。阿五“伸开臂膊,从单四嫂子的乳房和孩子中间,直伸下去,抱去了孩子。单四嫂子“便觉乳房上发了一条热,刹时间直热到脸和耳根。”③这里的触觉描写笔墨不多,然触而有觉,并觉及灵魂,牵动了单四嫂子的生命之弦;同时,也表现了旧中国的人情世态,反映了封建制度下人与人之间的某些关系。
  鲁迅小说中的触觉描写,以《阿Q正传》最为突出。阿Q的性格,几乎是在各种接触、碰撞过程中完成的。阿Q因为说他“和赵太爷原来是本家”而挨了“一个嘴巴”。他“用手摸着左颊”开始做自己一生的“行状”。他为忌讳癞头疤与人打架,“被人揪住辫子,在壁上碰了四五个响头”。他去押宝赌博,输了“站在后面看,替别人着急”,赢了便挨打,被抢。他的感觉虽然也有些“失败的苦痛”,但是,阿Q的精神胜利法,使得他不能获得正常的触觉,或者说,他的触觉不能沿着正常的思维逻辑升华,往往是在几秒钟后便“忘却”,并遁入“精神胜利”的魔圈——在想象中“转败为胜”。于是“他擎起右手,用力的在自己脸上打了两个嘴巴,热剌剌的有些痛;打完之后,便心平气和起来,似乎打的是自己,被打的是别一个自己,不久也就仿佛是自己打了别个一般,——虽然还有些热剌剌,——心满意足地得胜躺下了。”④阿Q的性格逻辑是:挑衅→挨打→忘却→自我得意,然后沿着这个精神胜利的魔圈循环。阿Q忘却了王胡的“碰头”,忘却了假洋鬼子的“哭丧棒”之后,忽然遇见小尼姑,便又挑衅:
  阿Q走近伊身旁,突然伸出手去摸着伊新剃的头呆笑着说:“秃儿快回去,和尚等着你……”
  “你怎么动手动脚……”尼姑满脸通红的说,一面快走。
  酒店里的人笑了。阿Q看见自己的勋业得了赏识,便愈加兴高采烈起来。
  “和尚动得,我动不得。”他扭住伊的面颊。
  酒店里的人大笑了。阿Q更加得意,而且为满足那些赏鉴家起见,再用力的一拧,才放手。⑤
  这是阿Q一生中独有的一次战斗的胜利。但这次胜利的触觉,连阿Q自己也意识不到,竟会是那样的悠长,那样的隽永。这触觉先是使阿Q感到“轻松”,“飘飘然的似乎要飞去了”。阿Q不知道为什么,对小尼姑这一摸、一拧,竟使他的灵魂发生变异,精神似乎升华了,性意识好像觉醒了。小说在第四章《恋爱的悲剧》里,描写了阿Q的感受:
  然而这一次的胜利,却又使他有些异样。他飘飘然的飞了大半天,飘进土谷祠,照例应该躺下便打鼾。谁知道这一晚,他很不容易合眼,他觉得自己的大姆指和第二指有点古怪,仿佛比平常滑腻些。不知道是小尼姑的脸上有一点滑腻的东西粘在他指上,还是他的指头在小尼姑的脸上磨得滑腻了?……
  “断子绝孙的阿Q!”
  阿Q的耳朵里又听到这句话。他想:不错,应该有一个女人,断子绝孙便没有人供一碗饭,……应该有一个女人。⑥
  阿Q正是从一次偶然的触觉,无意中萌生了恋爱意识,和传统的中国伦理道德观念发生了尖锐的矛盾。小说写道:
  阿Q本来也是正人,我们虽然不知道他曾蒙什么名师指授过,但他对“男女之大防”却历来非常严;也很有排斥异端——如小尼姑及假洋鬼子之类——的正气。他的学说是:凡尼姑,一定与和尚私通;一个女人在外面走,一定想引诱野男人;一男一女在那里讲话,一定要有勾当了。为惩治他们起见,所以他往往怒目而视,或者大声说几句“诛心”话,或者在冷僻处,便从后面掷一块小石头。
  谁知道他将到“而立”之年,竟被小尼姑害得飘飘然了。这飘飘然的精神,在礼教上是不应该有的,——所以,女人真可恶。假使小尼姑的脸上不滑腻,阿Q便不至于被蛊,又假使小尼姑的脸上盖一层布,阿Q便也不至于被蛊了,——他五六年前,曾在戏台下的人丛中拧过一个女人的大腿,但因为隔一层裤,所以此后并不飘飘然,而小尼姑并不然,这也足见异端之可恶。
  “女……”阿Q想。⑦
  阿Q终于不能自控。他在赵太爷家舂了一天米,吃过晚饭,和女仆吴妈闲聊天时,终于忍不住关于女人的相思,“忽然抢上去,对伊跪下了”。“男女授受不亲”的“大防”,阿Q防不住了。作为一个正常的人,阿Q从手指的触觉,感染到灵魂,他的生命被燃起火花,要去烛照他人。但是,在那种只允许赵太爷们“买小的”、少奶奶们私“生孩子”的封建礼教制度下,阿Q们怎么能又怎么配谈恋爱呢?鲁迅先生只好真实地写出他因对吴妈下跪而连挨竹杠的悲剧。从此,阿Q丢了人,丢了布衫,丢了工钱,失了业,只好去偷尼姑庵菜园里的萝卜,到城里去打劫,直到用他的生命去画他最后的圆圈。
  在这里,鲁迅先生写出了触觉的力量,触觉的价值,也写出了由触觉导演出的一幕幕人间悲剧。
三、触觉描写:走钢丝的艺术
  人有五觉,视、听、嗅、味、触,五觉俱备,才是一个健全的人。在小说中,要很立体地写出人的五种感觉却非易事。有两句唐诗“跻险造幽绝,渺然青云境”,说的就是只有跻险才能造幽绝,才能达到青云之境界。小说中的触觉描写,可以说就是跻险造幽绝的艺术。有位作家在谈到触觉描写,特别是性触觉描写时这样说:那简直是走钢丝!走好了,人人鼓掌;走不好,一下子就跌进深渊里去了。所以,劳伦斯把触觉描写称之为“最娇嫩的艺术”。
  是的,艺术大多是在险绝处才会显示出手笔的高下。走钢丝之所以被称为艺术,达到艺术之境,正在于它的险、奇、绝,不是常人所能为的。只有走钢丝的艺术家才能体验到人生常态中所无法感受到的境界和意味,也只有真正的艺术家才能贴切地表现那境界、那意味。小说描写触觉,确实有点像是走钢丝。特别是性触觉描写,稍有不慎就会掉进庸俗的泥潭。作家在没有思想把握和艺术分寸不明的情况下,避而不写当然未尝不是一种办法。但是,小说总不能只写中性人。在有些情况下,要写立体的人,要写出人的全面性——写出“圆人物”,是回避不了有关触觉的描写,包括性描写的。
  问题在于怎么个写法。以自然主义的态度,用特写镜头,将局部放大,孤立地去描写触觉,是没什么艺术价值,也是没有审美意义的。以低级趣味的视点、刻意追逐黄色镜头、存心挑逗读者的触觉描写,是有悖于作家的艺术良心和职业道德的,那无异于旧时的鸨婆、乌龟一类作为,实质上是反艺术、反文学的文艺霉菌。真正审美的、艺术的触觉描写,无不是以高尚的伦理思想、深厚的人类道德,精心培育出来的有血有肉有生命的灵之叶、魂之花。描写这样的触觉,作家不仅要有真诚的品格,要有超常勇敢的手笔,而且要十分谨慎小心,才能启示某种意识的觉醒,激发生命的振奋,导向灵魂的升华。这才是真正的由触而觉的触觉描写。而那种只触不觉的触觉描写,即使不流于庸俗,也是平庸肤浅之作。
  优秀的触觉描写,最重要的是写觉。由触而觉,是人的意识由懵懂而觉醒的过程。触及皮肉而觉及灵魂,灵魂之光又烛照人生,使生命复苏,进入辉煌境界。
  我国当前小说创作中,有些作品已经在触觉描写的艺术险途上迈出了矫健的步子。如陕西作家陈忠实的长篇小说《白鹿原》,在触觉描写上就比较高明。作者不是单纯为了追求触觉描写而描写触觉,而是为了写出完整的人,是在不得不写人的触觉时,才去描写触觉。一旦描写触觉,又聚精会神地写好它。不仅写触,而且由触而觉,由触觉感受而及于灵魂、精神。因而,他笔下的人物是灵肉一体的,是能闻其声、见其形、知其性的“圆人物”。每一个人物都是活生生的个体。每一个个体,放在特定的社会历史环境中,都会被铸造成具有特殊性格的典型。
  《白鹿原》的全部秘史,是白、鹿两个家族“为了人”而明争暗斗的历史。白嘉轩一连娶了6个女人都未生孩子就死掉了。白氏家族面临着断子绝孙、失去继承人的严重威胁。为了生儿子传宗接代,作为族长的白嘉轩看风水,换宝地,下原进山娶回第七个女人。当新婚之夜的尴尬和窘迫过去,白嘉轩鼓足勇气把新妇揽进怀里,却触到了一只倒霉的小棒槌!那是母亲送女儿出嫁时请巫师指点制作的6只桃木小棒槌用以驱鬼避邪的。白嘉轩心里“泛起一缕阴冷之气”。⑧他同异性的肉体接触受到鼓舞而欲火升腾;触到桃木小棒槌却又使情欲熄灭、热情骤冷。这两种触觉的背后潜藏着极其深厚而沉重的文化积淀——创生白氏嫡传家族继承人与压抑人性、戕害生命的封建迷信观念。当然,这里谈不上真正的自由爱情。两种不同的触觉描写,给读者感受到的只不过是延续家族血统的义务,或者说是人类自身的本能与其敌对力量——迷信和谣传之间的矛盾。
  中国的封建文化,自身充满着矛盾,这矛盾又渗透到人生与社会的各个方面。娶妻生子乃人之大孝,也是人类延续的伦理之道。但是,又要设置“男女授受不亲”的“大防”,以压抑人的生命活力,戕害人的自由天性,从而来保证“纲常”、“秩序”。在这里,传统的儒学家、理学家、道学家都明确意识到触觉的重要性。触觉的力量太厉害,也太盲目,太有创造力,也太有摧毁力。《白鹿原》中,黑娃和小娥的命运悲剧几乎是从一次原本无意识的瞬间接触而引发的:做长工的黑娃与主人的小妾递接饭碗之间,黑娃的手指触到了碗底的小娥的手指,黑娃的心猛地弹跳起来,竟不敢看她的眼睛。此后,两人连续接触,黑娃的性意识便很快觉醒了。这是发自中国封建社会最底层的长工与小妾(实为家奴)之间的自由意识的觉醒,这种觉醒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它不仅冲决了“男女授受不亲”的堤防,而且冲决了白鹿原上两大家族千百年来所共同固守的封建传统秩序。这种由触觉所引发的一系列戏剧性情节,表现了两个人物的命运。这两个人物的觉醒,就像黄土高原倾泻而下的一股洪水,冲毁了旧传统,最终也毁灭了他们自己。由于种种社会的和历史的原因,他们的这种觉醒,没有能够完全汇合到时代的主潮中,而终成悲剧。
  如果说触觉是生命的一种原发性现象的话,那么,在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这种生命原发现象会由于得到一定的控制或引导,而向不同方向转化。
  盲目的触觉会导致心理变态或病态心理。《白鹿原》还写了鹿子霖酒后回家同前来开门的儿媳的接触。酒后失态恰遇上变态心理的女人,犹如燃着的干柴又浇上了油,酿成无法挽回的灾难。儿媳先是抵御——在饭底埋麦草,以暗喻畜牲教训公爹。但终因抵挡不住触觉的诱惑(公爹那双大手的摸捏和胡碴子乱拱留下的感觉)而心猿意马,主动起来。但早已清醒了的公爹采用“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的办法,又让儿媳“自食其果”,从而使她羞愧难当,无地自容。她想哭哭不出,想死死不了,眼前时时再现公爹酒后回家时搂抱她的情景。日日听凭那奇异的感觉发生又消失,往返重复,愈益期待那感觉驻留更久……她终于疯癫了。据说是患了“疯病”,因当时无药可医而死。
  鹿子霖的儿子鹿兆鹏和白嘉轩的女儿白灵,因革命工作的特殊需要而扮作假夫妻。他们自幼熟识,后又是革命同志并产生了真挚的爱情,平日严格控制着性的接触,只是在一个庆贺胜利的夜晚,两人喝了几杯烧酒后失去了控制:“白灵猛然站起来,抓住兆鹏的手”,“鹿兆鹏伸开双臂把白灵紧紧地搂抱住时,一股热血冲上头顶,猛然颤抖起来。”从此突破了禁戒。小说借白灵回味那晚的接触,洒脱地描写那种感觉:“他的嘴唇,他的双手,他的胳膊和双腿上都带着火,触及到她的任何部位都能引起燃烧;他的整个躯体就是一座潜埋着千万吨岩浆的火山,震撼着呼啸着寻求爆发。她那时候突然意识到自己也是一座火山,沉积在深层的溶岩在奔突冲撞而急欲找寻一个喷发的突破口……”。作者以诗的语言描写触觉的升华。这种升华伴随着生命的新机,走向一种境界,这正是人类生生不息、勇往直前的精神。
  白嘉轩的儿子白孝文,是一个在儒道传家、礼法森严的族规强化教育下提前成长起来的早婚儿,在性格、体格方面都还发育不足,男性的意志与进击力都还较为薄弱。他先是在比他年龄大的妻子启蒙下变成了贪婪的色鬼,后在老子严厉训诫下才从纵欲无度中拔出。鹿氏家族为了击垮白氏家族,首先选中白孝文作目标,所用武器和手段就是性触觉。鹿子霖让田小娥引诱孝文醉倒在她的“石榴裙”下,撕掉了这个族长继承人的尊严。小说通过小娥、孝文的性接触描写:白孝文临事“不行”,事后又“行了”的情形揭示他人格上的残疾和被割裂的精神。在这里,触觉描写不仅与家族争斗、阶级政治融合起来,而且与文化思想、人格教养融合起来,完全成为人世间的生命现象,乃至成为人的个体的生理现象。小说把社会人的这种原始状态,活生生描绘出来,具有非常丰厚的文化意蕴。缺少文化意蕴,停留在浅层,只写触不写觉,或触而不觉,觉而不醒的不成功的笔墨,在《白鹿原》也有,但毕竟属白玉微瑕,不足以掩盖其整体美。书中的许多触觉描写是富有研究价值的,社会历史学、人类文化学、生理心理学、艺术美学等都可以从中找到重要的资料。作为小说艺术,其触觉描写总的审美指向是健康的。
  当前,小说创作中触觉描写在增多,视野有所拓宽,内容不断丰富,但从整体看来,描写触觉的全面性、深刻性都还欠缺。有的作者单为追求可读性而大写性触觉,这只能吸引那些浅薄的、文化素养不高的读者于一时,决不会有长久的生命力。只有那些致力于追求高层次的,富有思想文化深度的,艺术表现力强的,真诚的触觉描写,才会赢得不朽。
注:① ② 詹姆士。C.科恩:《劳伦斯论触觉》。
③ 鲁迅:《明天》,见《鲁迅小说集》人民文学出版社1952年版,第41页。
④ ⑤ ⑥ ⑦ 鲁迅:《阿Q正传》,见《鲁迅小说集》人民文学出版社1952年版,第41、第84、第88、第89页。
⑧ ⑨ 陈忠实:《白鹿原》,人民文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43、第447页 小说——描写触觉的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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