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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羧酸系高性能减水剂 JG/T223—2007 (国家标准)(2)

2011-03-24 00:55阅读:
聚羧酸系高性能减水剂 JG/T223—2007

聚羧酸系高性能减水剂匀质性指标
序号
试验项目
指标
1
固体含量 1 )
对液体聚羧酸系高性能减水剂:
S ≥ 20 %时, 0.95 S ≤ X<1.05S
S<20 %时, 0.90 S ≤ X<1.10S
2
含水率 2 )
对固体聚羧酸系高性能减水剂:
W ≥ 5 %时, 0.90 W ≤ X < 1.10W
W < 5 %时, 0.80 W ≤ X < 1.20W
3
细度
对固体聚羧酸系高性能减水剂,其 0.3mm 筛筛余应小于 15 %
4
pH 值
应在生产厂控制值的± 1.0 之内
5
密度
对液体聚羧酸系高性能减水剂,密度测试值波动范围应控制在± 0.01g /ml 之内
6
水泥净浆流动度 3)
不应小于生产厂控制值的 95 %
7
砂浆减水率 3)
不应小于生产厂控制值的 95 %
注: 1) S 是生产厂提供的固体含量 ( 质量百分数 ) , X 是测试的固体含量 ( 质量百分数 ) 。
   2) w 是生产厂提供的含水率 ( 质量百分数 ) , X 是测试的含水率 ( 质量百分数 ) 。
   3) 水泥净浆流动度和砂浆减水率选做其中的一项。
6 试验方法
6 . 1 聚羧酸系高性能减水剂化学性能
6 . 1 . 1 甲醛含量
  聚羧酸系高性能减水剂样品中的甲醛含量应按照 GBl8582 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按折固含量计的甲醛含量通过下式计算:
聚羧酸系高性能减水剂 <wbr>JG/T223—2007 <wbr>(国家标准)(2)(1)
式中 F —— - 按折固含量计的甲醛含量 ( % ) ;
f ——聚羧酸系高性能减水剂样品中的甲醛含量 ( % ) ;
Xs ——聚羧酸系高性能减水剂的固体含量 ( % ) 。
6 . 1 . 2 氯离子含量
   聚羧酸系高性能减水剂样品中的氯离子含量应按照 GB/T8077 规定的方法进行测乍。按折固含量计的氯离子含量通过下式计算:
聚羧酸系高性能减水剂 <wbr>JG/T223—2007 <wbr>(国家标准)(2)(2)
式中 C ——按折固含量计的氯离子含量 ( % ) ;
C ——聚羧酸系高性能减水剂样品中的氯离子含量 ( % ) ;
Xs ——聚羧酸系高性能减水剂的固体含量 ( % ) 。
6 . 1 . 3 总碱量
   聚羧酸系高性能减水剂样品中的总碱量应按照 GB/T8077 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按折固含量计的总碱量通过下式计算:
聚羧酸系高性能减水剂 <wbr>JG/T223—2007 <wbr>(国家标准)(2)(3)
式中 K ——按折固含量计的总碱量 ( % ) ;
К ——聚羧酸系高性能减水剂样品中的总碱量 ( % ) ;
Xs ——聚羧酸系高性能减水剂的固体含量 ( % ) 。
6 . 2 掺聚羧酸系高性能减水剂混凝土性能
6 . 2 . 1 原材料
6 . 2 . 1 . 1 水泥
   应采用 GB 8076 标准规定的水泥,仲裁时须采用基准水泥。
6 . 2 . 1 . 2 砂
   应采用符合 JGJ 52 要求的细度模数为 2.5 ~ 2.8 的中砂。
6 . 2 . 1 . 3 石子
   应采用符合 JGJ 53 要求的二级配碎石,粒径为 5 ~ 20mm ( 圆孔筛 ) ,其中 5 ~ 10mm 占 40 %, 10 ~ 20mm 占 60 %。
6 . 2 . 1 . 4 水
   应采用符合 JGJ 63 要求的水。
6 . 2 . 1 . 5 外加剂
   需要检测的聚羧酸系高性能减水剂。
6 . 2 . 2 配合比
   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应符合以下规定:
6 . 2 . 2 . 1 在进行除混凝土拌合物 1h 坍落度保留性能以外的其他性能测试时,基准混凝土和受检混凝土的配合比应按照 GB 8076 的规定进行设计,并应符合以下规定:
  一水泥用量: 33 0 ㎏ /m 3 ;
   一砂率: 38 %~ 40 %;
   一聚羧酸系高性能减水剂掺量:采用聚羧酸系高性能减水剂生产厂的推荐掺量;
   一用水量:应使基准混凝土和受检混凝土的坍落度均为 80mm ± 10mm 。
6 . 2 . 2 . 2 在进行混凝土拌合物 1h 坍落度保留值测定时,受检混凝土配合比应按照 JC 473 的规定进行设计,并应符合以下规定:
   一水泥用量: 390 ㎏ /m 3 ;
   一砂率: 44 %;
   一聚羧酸系高性能减水剂掺量:采用聚羧酸系高性能减水剂生产厂的推荐掺量;
   一用水量:应使受检混凝土的坍落度为 210mm ± 10mm 。
6 . 2 . 3 混凝土搅拌
   应采用强制式混凝土搅拌机,拌合量应不少于搅拌机额定容量的 25 %,不大于搅拌机额定容量的 75 %。拌制混凝土时,先将砂、石、水泥加入搅拌机干拌 10s ,之后加入聚羧酸系高性能减水剂及拌合水,继续搅拌 120s ;搅拌结束,出料后在铁板上将拌合物用人工翻拌 2 ~ 3 次再行试验。混凝土各种原材料及试验环境温度均应保持在 2 0 ℃ ± 3 ℃ ;混凝土收缩试验应在 GBJ 82 规定的试验环境温度下进行。
6 . 2 . 4 试件制作
   混凝土试件制作及养护应按照 GB/T 50081 规定的方法进行,但是混凝土预养时的环境温度为 2 0 ℃ 土 2 ℃ 。
6 . 2 . 5 掺聚羧酸系高性能减水剂混凝土拌合物
6 . 2 . 5 . 1 减水率
   减水率应按照 GB 8076 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
6 . 2 . 5 . 2 泌水率比
   泌水率比应按照 GB 8076 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
6 . 2 . 5 . 3 含气量
   含气量应按照 GB/T 50080 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混凝土拌合物宜采用手工插捣捣实。
6 . 2 . 5 . 4 1h 坍落度保留值
   混凝土拌合物 1h 坍落度保留值应按照 JC 473 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
6 . 2 . 5 . 5 凝结时间差
   凝结时间差应按照 GB 8076 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
6 . 2 . 6 掺聚羧酸系高性能减水剂硬化混凝土
6 . 2 . 6 . 1 抗压强度比
   抗压强度比应按照 GB 8076 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
6 . 2 . 6 . 2 28d 收缩率比
   28d 收缩率比应按照 GB 8076 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
6 . 2 . 7 聚羧酸系高性能减水剂对钢筋的锈蚀作用
   对钢筋的锈蚀作用应按照 GB 8076 中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
6 . 2 . 8 聚羧酸系高性能减水剂匀质性
6 . 2 . 8 . 1 固体含量
   固体含量应按照 GB/T 8077 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
6 . 2 . 8 . 2 含水率
   含水率应按照 JC 47 5 — 2004 附录 A 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
6 . 2 . 8 . 3 细度
   细度应按照 GB/T 8077 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
6 . 2 . 8 . 4 pH 值
   pH 值应按照 GB/T 8077 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
6 . 2 . 8 . 5 密度
   密度应按照 GB/T 8077 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
6 . 2 . 8 . 6 水泥净浆流动度
   水泥净浆流动度应按照 GB/T 8077 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
6 . 2 . 8 . 7 砂浆减水率
   砂浆减水率应按照 GB/T 8077 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
7 检验规则
7 . 1 检验分类
7 . 1 . 1 出厂检验
   出厂检验项目包括减水率和表 6 规定的匀质性试验项目。
7 . 1 . 2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项目包括表 4 、表 5 和表 6 中的所有项目。有下列条件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 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
b) 正式生产后,如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 产品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
d) 正常生产时,一年至少进行一次检验;
e)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
f) 出厂检验结果和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
7 . 2 批量、取样及留样
7 . 2 . 1 批量
   同一品种的聚羧酸系高性能减水剂,每 100t 为一批,不足 100t 也作为一批。
7 . 2 . 2 取样及留样
   取样应具有代表性。
   每一批号取样量不少于 0.2t 水泥所需用的聚羧酸系高性能减水剂量。
  每一批号取得的试样应充分混匀,分为两等份。一份按本标准规定方法与项目进行试验,另一份要密封保存六个月,以备有争议时提交国家指定的检验机关进行复验或仲裁。如生产和使用单位同意,复验或仲裁也可使用现场取样。
7 . 3 判定规则
  产品经检验,产品性能完全符合上述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规定的相应指标要求,则判定该编号聚羧醉系高性能减水剂为相应等级的产品;如果不符合上述要求时,则判该编号聚羧酸系高性能减水剂为不合格。
7 . 4 复验
  复验以封存样进行。如果使用单位要求现场取样,应事先在供货合同中规定,并在生产和使用单位相关人员在场的情况下于现场取具有代表性的样品。复验按照型式检验项目进行。
8 包装、出厂、贮存
8 . 1 包装
   固体产品应采用有塑料袋衬里的编织袋或纸袋包装;液体产品应密封包装。单位包装内产品数量与规定数量相比的短缺量不应超过 2 %。
  所有包装的容器上均应在明显位置注明以下内容:产品名称、标记、型号、净质量、生产厂名。生产日期及出厂编号应于产品合格证上予以说明。
8 . 2 出厂
   生产厂应随第一批货提供出厂检验报告、产品说明书、合格证。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应出厂:不合格品、技术文件 ( 产品说明书、合格证、检验报告 ) 不全、包装不符、质量不足、产品变质以及超过保质期。
8 . 3 贮存
   聚羧酸系高性能减水剂应存放在专用仓库或固定的场所妥善保管,以易于识别、便于检查和提货为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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