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周礼》的说法,司徒之官职就是负责教育和举荐贤能之士的,其中乡大夫和乡老则要不断推举人才,再进行专门的训练,以服务社会。古代的选官制度大约是世袭和选贤的结合。世臣因是恩礼相结,所以容易建立起忠诚感。不过权力世袭的缺陷是继承者骄奢淫逸,不能任事;所以终究要向游士或其他群体吸纳贤能之士。对于大多数游散之士而言,其获得职位,乃是衣食之所需,即所谓稻粱谋。所以,就先秦儒家的观点而言,选贤与能与培育共同体的意识,乃是建立稳定的社会秩序的关键。
汉初的几代帝王以黄老道学为立政之基,汉高祖和汉文帝举行过一些诏举“贤士大夫”“贤良方正”等选官的活动,但并无定制。董仲舒在给汉武帝的对策中说:现在天下的官员多出于官宦之家,这些人未必有真才,因此,应该鼓励地方的官员举荐贤能之士,由此便有了举茂才孝廉的政策。
汉武帝元光元年(前134年)设立的“举贤良”“举孝廉”的察举制度是以儒家价值选拔官员的肇端。
但在实际执行中,以政事为主的举贤良受到重视,而以奖挹社会风气的举孝廉则颇受冷落。为了改变这种现象,汉武帝说要对那些不积极推举孝廉的人治罪,并批准了有司所奏:
夫附下罔上者死,附上罔下者刑;与闻国政而无益于民者斥;在上位而不能进贤者退,此所以劝善黜恶也。今诏书昭先帝圣绪,令二千石举孝廉,所以化元元,移风易俗也。不举孝、不奉诏,当以不敬论;不察廉,不胜任也,当免。(《汉书·武帝纪》)
由于当权者带有强制性的倡导,举孝廉逐渐成为汉代选官的最主要的途径,朝廷的官员群体逐渐转变为以孝廉而获得升迁的人。举孝廉注重品德和办事能力的统一,但在实际的操作中,往往是以孝为先。举孝廉既改变了汉初承续秦制所造成的酷吏遍地的状况,又使儒家的血缘伦理与官僚制度的能力原则得到结合。
察举等制度的推行
汉初的几代帝王以黄老道学为立政之基,汉高祖和汉文帝举行过一些诏举“贤士大夫”“贤良方正”等选官的活动,但并无定制。董仲舒在给汉武帝的对策中说:现在天下的官员多出于官宦之家,这些人未必有真才,因此,应该鼓励地方的官员举荐贤能之士,由此便有了举茂才孝廉的政策。
汉武帝元光元年(前134年)设立的“举贤良”“举孝廉”的察举制度是以儒家价值选拔官员的肇端。
但在实际执行中,以政事为主的举贤良受到重视,而以奖挹社会风气的举孝廉则颇受冷落。为了改变这种现象,汉武帝说要对那些不积极推举孝廉的人治罪,并批准了有司所奏:
夫附下罔上者死,附上罔下者刑;与闻国政而无益于民者斥;在上位而不能进贤者退,此所以劝善黜恶也。今诏书昭先帝圣绪,令二千石举孝廉,所以化元元,移风易俗也。不举孝、不奉诏,当以不敬论;不察廉,不胜任也,当免。(《汉书·武帝纪》)
由于当权者带有强制性的倡导,举孝廉逐渐成为汉代选官的最主要的途径,朝廷的官员群体逐渐转变为以孝廉而获得升迁的人。举孝廉注重品德和办事能力的统一,但在实际的操作中,往往是以孝为先。举孝廉既改变了汉初承续秦制所造成的酷吏遍地的状况,又使儒家的血缘伦理与官僚制度的能力原则得到结合。
察举等制度的推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