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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转专业规定

2009-11-12 11:37阅读:
按:高考,相信很多同学面临着信息的严重不对称,对一个专业甚至学校的选择大都凭着感性的认识、模糊的感。多数同学被笼罩在“大学的无知之幕”中,从某种意义上来讲这是高考制度与教育模式的体制性后果。所以到了大学就可能产生“专业”合适与否的问题。这需要自我与专业进行不断地调试、磨合,这个过程不是那么轻松的。发现自己与专业存在巨大分歧与断裂的同学,将面临着一系列的挣扎,在专业、学年与体制与自我之中不那么顺利的穿梭。以下是为了帮助因种种原因决定提出与专业分手的同学,请关注之并做慎重的思考......

第四章 转专业与转学

第二十三条 学生一般应在被录取的专业完成学业。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允许转专业。
(一)经学校考核认定,学生确有专长,转专业后更能发挥其专长的;
(二)学生入学后因患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其他专业学习的;
(三)经学校认可,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或非本人原因,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的。
(四)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经学生同意,必要时可以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
第二十四条 每学年各专业转出的学生人数一般不得超过该专业总人数的10%。
第二十五条 对学生转专业的要求如下:
(一)入学未满一学年的学生不允许转专业;
(二)在休学、保留学籍和入学资格期间的学生不能转专业;
(三)学生自入学起转专业只限一次。
第二十六条 转专业学生要按照转入专业的标准缴纳学费。
第二十七条 学生转专业后,编入同年级管理。原已获得的学分符合转入专业培养方案要求的,经转入学院(系)和教务处确认后,予以承认,分别计入转入专业的必修或专业选修课学分,其他课程记载成绩但不计学分。未修读的课程必须随转入专业低年级补修。
载: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本科生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修订》第四章.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校教发〔2008〕2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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