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中的“乐”字释义
2020-07-15 16:53阅读:
“乐”字在《孟子》中出现了92次。与《论语》相比较,《孟子》中的“乐”字有三个特殊用法:首先,它与“正”字结合,作姓氏使用,九次指孟子的学生乐正子,一次指孟献子的朋友乐正裘。其次,它三次与“岁”结合成乐岁,与凶年相对照,指收成好的年份。再次,它两次与“般”结合成般乐,用作享乐的意思。
一、作为喜爱的乐
在《孟子》中,乐有十六次用作喜爱的意思,分别出现在《梁惠王篇》《公孙丑篇》《离娄篇》《万章篇》《告子篇》与《尽心篇》。乐的宾语分别是天、道、义、善、酒、不仁、尧舜之道、有贤父兄、取于人以为善等,它们或者对个体以及群体产生有利的影响,或者对其产生有害的影响。
《梁惠王篇》两次谈到乐。当时,孟子向齐宣王讲述国家交往的原则,孟子说:“以大事小者,乐天者也;以小事大者,畏天者也。乐天者保天下,畏天者保其国。”古文中的天有自然之天、义理之天与主宰之天三种含义,就主宰的意思上说,它与神、帝同义。古人有敬天、畏天的言论,是因天生万物,故需要敬;天威难拒,故需要畏。在《四书集注》中,朱熹从义理上对“乐天”与“畏天”作出以下解释,“天者,理而已矣。大之事小,小之事大,皆理之当然也。自然合理,故曰乐天。不敢违理,故曰畏天。”
《公孙丑篇》三次谈到乐。一次是赞美舜,说他伟大的原因在于“善于人同,舍己从人,乐取于人以为善。自耕、稼、陶、渔以至为帝,无非取于人者。”一次讲君臣之间的相处,孟子说:“故将大有为之君,必有不召之臣;欲有谋焉,则就之。其尊德乐道,不如是,不足与有为也。”一次引用晏子的话,批评国君违背天意,虐待百姓。书中说:“从流下而忘反谓之流,从流上而忘反谓之连,从兽无厌谓之荒,乐酒无厌谓之亡。”
《离娄篇》中三次谈到乐。一次就父子与兄弟关系而言,孟子说:“中也养不中,才也养不才,故人乐有贤父兄也。如中也弃不中,才也弃不才,则贤不肖之相去,其间不能以寸。”两次是对“不仁”的批评:一处就不仁的危害性而言,孟子说:“天子不仁,不保四海。诸侯不仁,不保社稷。卿大夫不仁,不保完庙。士庶人不仁,不保四体。今恶死亡而乐不仁,是犹恶醉而强酒
。”另一处说:“不仁者可与言哉?安其危而利其灾,乐其所以亡者。不仁而可与言,则何亡国败家之有!”这里的“其所以亡者”,显然指的是不仁。
《万章篇》也三次谈到乐,它们都与“尧舜之道”搭配,表达了孟子对伊尹的了解和赞扬。孟子说:伊尹在有莘之野耕田时就“乐尧舜之道”,受到商汤多次聘请后,出来辅助商汤治理天下。孟子将伊尹视为有作为,敢担当,勇以天下为己任的圣人。
在《告子篇》中,孟子曾就天爵与人爵、古人与今人的区别发表过一番言论,当时用了一次乐字。他说:“有天爵者,有人爵者。仁、义、忠、信,乐善不倦,此天爵也。公卿大夫,此人爵也。古之人修其天爵,而人爵从之。今之人修其天爵以要人爵,既得人爵而弃其天爵。”
《尽心篇》四次谈到乐。一次谈及贤士如何与王公交往,孟子说:“古之贤王好善而忘势,古之贤士何独不然?乐其道而忘人之势,故王公不致敬尽礼,则不得亟见之,见且由不得亟,而况得而臣之乎?”一次给宋勾践讲述游说国君时如何保持自得的态度,孟子说:“尊德乐义,则可以嚣嚣矣,故士穷不失义,达不离道。”两次讲君子的本性、乐趣与事业的关系,孟子说:“广土众民,君子欲之,所乐不存焉。中天下而立,定四海之民,君子乐之,所性不存焉。君子所性,仁、义、礼、智根于心。”
二、作为快乐意义的乐字
乐作为快乐的意思,在《孟子》中出现的次数多达43次。从原因上,它们可划分为感官之乐、事业之乐与道德之乐。从人数上,它们可划分为独乐与众乐。从社会阶层上,它们可划分为君子之乐与民众之乐。它所提出的与民同乐与君子三乐两个命题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与民同乐又称为与民偕乐,记录在《梁惠王篇》,是孟子与梁惠王与齐宣王交谈时说出的,意图使国君行仁政。孟子认为,如果国君能将在园囿、钟鼓、游观中获得的快乐推广开来,使民众也能感受到快乐,就会治理好国家,周文王就是这样做的。反之,如果国君只顾满足自己的私欲,无仁爱怜悯之心,不行仁政,不与民同乐,就会招致民众的反对批评,甚至会败家亡国,夏桀就是这样做的。孟子说:“乐民之乐者,民亦乐其乐,忧民之忧者,民亦忧其忧。乐以天下,忧以天下;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孟子认为,做到与民同乐既需要“善政”,也需要“善教”。善政要通过明君行仁政来实现,善教的内容是“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的五种伦常。
“君子三乐”出现在《尽心篇》。孟子说:“君子有三乐,而王天下不与存焉。父母俱存,兄弟无故,一乐也。仰不愧于天,俯不怍于人,二乐也。得天下英才而教育之,三乐也。君子有三乐,而王天下不与存焉。”其中,“父母俱存,兄弟无故”的快乐最容易使人感知,它发生于家庭之中,使人可以尽孝、悌之道,可以享天伦之乐。“得天下英才而教育之”的快乐出现在教育活动中,获得这种快乐的自然是教师。“仰不愧于天,俯不怍于人”是个体独自的感觉,既与个体境界相关,又与天人感应相关。三者相比较,天伦之乐与教育之乐是个体无法掌控的,它们既依赖于他人,又依赖于环境。不愧不怍之乐只关乎自己,只需要自身的努力,但它也极难达到,或者如孟子所说:“反身而诚,乐莫大焉。”真正地做到诚,个体才能获得最大的快乐,才能真正感受到这种不愧不怍的快乐。
三、作为音乐的乐字
作为音乐意义的“乐”字出现了18次。其中,《梁惠王篇》使用了14次,《公孙丑篇》使用了1次,《离娄篇》使用了2次,《尽心篇》使用了1次。
《梁惠王》篇第一章记载了孟子与齐宣王关于音乐的一番对话,它较集中地反映了孟子对音乐的认识。首先,孟子认为,如果国家的统治者喜欢音乐,如果他能够做到与民同乐,就会治理好国家,甚至可以使天下归附,即“王之好乐甚,则齐国其庶几乎!”“今王与百姓同乐,则王矣。”这说明孟子非常看重音乐在国家治理上所起的作用。其次,孟子提出了“独乐乐不如与人乐乐”、“”少乐乐不如与众乐乐”的主张。这就是说,审美活动具有社会性,参与审美活动的人越多,情感交流和共鸣的现象就越显著,人们获得的审美快感就越强烈。再次,不同于孔子与子夏对流行音乐的严厉批评,孟子对流行音乐持宽容态度,认为“今之乐由古之乐也”。这是说,当前流行的音乐与古代的音乐、世俗的音乐与先王的音乐两者之间在本质上没有什么不同。在《论语》中,孔子批评当时的流行音乐,将其称之为“郑声”而不将其称之为“乐”,因为“郑声淫”,所以,治理国家要“放郑声,远佞人。”在《礼记》中,子夏对古乐与郑、卫之音代表的新乐做出了明确区分:前者舞队的动作齐整,曲调平和中正,乐器演奏井然有序,演奏后能引发人们产生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感想议论。后者舞队的动作参差不齐,曲调邪恶放浪,男女尊卑混杂,演奏后不能引发人们谈论。看重音乐的教化作用,提倡与民同乐,这是双方共同的观点。由于时代及对话双方关系的差异,这就造成了孟子与其前辈对流行音乐的不同态度。另外,在《尽心篇》中,孟子与弟子万章交谈时引用了孔子的话,说“恶郑声,恐其乱乐也;恶紫,恐其乱朱也;恶乡原,恐其乱德也。”它表明了孟子对世俗音乐的另一种态度。
在《公孙丑篇》,孟子借用子贡的话,说“见其礼而知其政,闻其乐而知其德,由百世之后,等百世之王,莫之能违也。自生民以来,未有夫子也。”这原本是赞美孔子的话,但就“闻其乐而知其德”而言,又说明音乐可以反映出个体乃至群体的道德状况。在《离娄篇》中,孟子说:“仁之实,事亲是也。义之实,从兄是也。智之实,知斯二者弗去是也。礼之实,节文斯二者是也。乐之实,乐斯二者,乐则生矣;生则恶可已也;恶可已,则不知足之蹈之,手之舞之。”这是说,因喜好仁义而获得快乐,因快乐需要表现而制作出音乐,这就解释了音乐的实质与产生的根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