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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中学张国无故死亡“宝鸡中学9.18事件”

2009-10-26 17:08阅读:
宝鸡市中学张国无故死亡
张国是宝鸡中学(企业投资私立学校)高三七班在校学生,男,19岁,2009年9月18日早7:50分,班主任老师电话通知家长说张国得了疾病,现在宝鸡人民医院抢救,要求家长赶快过来,家长接完电话,就开车向宝鸡赶过来(5时),看到孩子已经在人民医院太平间,全身一丝不挂,随后问医院,医院未抢救人,问“120”说:他们去时人已收尸(估计死亡6小时以上),“120”也未下死亡证明。
晚11:30分,校方组织通报会,说:“(班主任说:张国在10:20下晚自习后见有一名学生叫走张国,10:40左右班主任到6509号宿舍<张国所住宿舍>检查,说:‘张国好像在宿舍,好像不在宿舍”),张国前一天晚11时56分才上床睡觉(同学说),早上没起,6:50分同学叫,不说话,有一名同学搬凳子上床去看,发现孩子已冰凉;学生告诉宿官员同时拔打了“110”、“120”,同时多名同学连床板将张国抬到校门口,“110”先到,“120”随后到,“120”查人已死亡,不属“120”急救,要求学校用殡仪车拉走,但校方强裂要求救人,为此,校方与“120”发生冲突,学校教师围攻“120”,无奈之下“120”就把尸体拉到人民医院太平间。“110”就走了”。
随后校方又向刑警队报案,分局法医对尸表进行检验,并做了穿刺抽血,但未做化验,直到家属强烈要求,才于21日送至西安检验。9月20日分局请宝鸡市法医(高岗)又对尸表现场进行检查分析,高法医说:从尸表和现场看完全排除刑事案件。
宝鸡高新分局王局长(兼宝鸡中学法律副校长)说:“法医鉴定排除刑事案件,公安不予立案,就是家属和校方的事了,公安就退出。当校方和家属就民事问题谈好后,刑警队又通知太平间管理员,尸体未经他们同志同意,任何人不能拉走,为什么?
学生死了已经一个多月了,孩子不得安息,家属不能安心,凝问重重,不知何解?
1、到现在不知死亡原因?
2、到现在不知死亡具体时间?
3、到现在不知死亡具体地点(因为尸体转移,现场破坏)?
4、谁第一时间发现死的?
5、谁打“120”、“110”的?
6、谁带领学生把孩子从宿舍抬到楼下的?
7、学校为何转移尸体?公安局为何不保护现场?
8、公安局既然排除刑事案件,为何不给家属下不予立案告知书?为何不给死亡证明?(让家属自己到医院开死亡证明)。
9、学校为何一直督促、要求尸体火化?
10、死者死前的衣物到何处(不穿任何衣物)?
11、学生是6:50分发现张国尸体已经冰凉,学校早7:40分将死者送往太平间后才给家长打电话说孩子有病在抢救,为何在第一时间不告知家长?
12、18日晚学校给家长的座座会上,家长提问的众多疑点,学校说第二日答复,为何至今无答复?(①学生发现后校医采取了什么措施;②谁第一时间报案;③哪位老师第一时间到现场;④谁接待的“120”、“110”?⑤学校为何多次破坏宿舍第一现场;⑥是哪位学生第一个发现的;)
13、17号下午张国与同宿舍同学打架,校方为何将调查结果至今未告知家属?
14、校方说同宿舍同学物品只拿走几本课本,家属19号与校方领导到宿舍后,发现张国对床陆宇同学的物品全部拿走,被褥已经更换,如何解释?
15、家属要求宝鸡市法医对死者颈椎做X光检查,为何到现在还未做?
16、在校方与家属协商民事赔偿时,学校提出只要尸体火化,赔偿多少钱不是问题,为何?
17、宝鸡市公安局要求只要尸体火化,他们马上就给开“不予立案告知书”及“死亡证明书”,为何?
18、死者被单,床单被宝鸡市法医19日拿走,家属要求做被单,床单上的血液鉴定,为何到现在还未做?
希望社会界人士、领导部门对此案件重视,相关部门能够依法公平,公正的处理此案件,还孩子一个清白!还社会一个公道!


张治双
电话:13892136683
二零零九年十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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