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字通“昏”,意思是天黑了好动手。可见在男人刚刚发现父亲身份的时候,得到女人的手段主要以抢为主,即劫掠婚。这么抢来抢去,大家成为仇人,社会就不和谐不稳定,于是发明出一套婚姻制度来,用以在男人中分配女人。同时,以彩礼和嫁妆的形式实现财产于通婚两个家族之间的转移。
现在通行于各“文明国家”的一夫一妻婚姻制度,很大程度上乃是拜基督教所赐。究其历史,其中的很多观念颇有无厘头的意味,比如对性交的消极态度。本来,《圣经》对性交并无贬意。《申命记》中就有这样的话:“新娶妻之人,不可以出征,也不可托他办理什么公事。可以在家清闲一年,使他所娶的妻快活。”注意:最后一句话并不是“使他所娶的妻生孩子”,而是“使他所娶的妻快活”。
可是到了基督教时期,事情变得莫名其妙起来。不单非法性交遭到谴责,合法的性也概莫能免。“如果你并不是为了生育后代而上了你妻子的床,那你应该忏悔”——十一世纪的教皇格里高利七世如是说。盖因当时教徒都认为末世审判将至,繁衍后代毫无意义,故教会开始的时候根本不愿意插手婚姻。当年以弗所的教徒们深为被后母挑逗起的情欲所苦,写信给圣保罗问怎么办。圣保罗答:“与其欲火攻心,不如嫁娶为妙。”这句话,被罗素戏称为“为了防止你偷蛋糕,我发给你个面包”。可见婚姻这东西,不过是教会对世俗之人粗鄙情欲的仁慈与权宜之计。因为福音书声称,为了迎接弥赛亚,大家应该保持贞洁和童贞——天使是没有性别的,当然也就不需要性交,更不需要婚姻。故托马斯·阿奎那有言:“婚姻首先就心灵而言是恶的,因为没有任何事物能像肉体的交媾那样危害道德。”
通过宣扬童贞的好处,教会便占据了道德至高点。很快,教会发现,婚姻这个题材大有油水可捞。所以到了十一世纪,教皇格里高利七世便声称结婚乃七圣事之一,为婚姻设置了很高的门槛——结婚也难,离婚也难,上下其手,以便于从世俗君王那里捞取大量的好处,比如土地、治外法权、辖区红衣主教任命权、什一税等等。说结婚难,在于王室和贵族人数毕竟有限,几轮通婚下来,各王室均沾亲带故,偏偏教会声称七等血亲以内的结婚都属于乱伦,对这样的婚姻合法性不予承认。想一想,我们中国平头百姓通婚,禁忌也不过才五服。这个七等亲的规定,让各王室和贵族们很难找到合适的婚配对象;说离婚难,是因为根本不允许离婚,除非能证明
现在通行于各“文明国家”的一夫一妻婚姻制度,很大程度上乃是拜基督教所赐。究其历史,其中的很多观念颇有无厘头的意味,比如对性交的消极态度。本来,《圣经》对性交并无贬意。《申命记》中就有这样的话:“新娶妻之人,不可以出征,也不可托他办理什么公事。可以在家清闲一年,使他所娶的妻快活。”注意:最后一句话并不是“使他所娶的妻生孩子”,而是“使他所娶的妻快活”。
可是到了基督教时期,事情变得莫名其妙起来。不单非法性交遭到谴责,合法的性也概莫能免。“如果你并不是为了生育后代而上了你妻子的床,那你应该忏悔”——十一世纪的教皇格里高利七世如是说。盖因当时教徒都认为末世审判将至,繁衍后代毫无意义,故教会开始的时候根本不愿意插手婚姻。当年以弗所的教徒们深为被后母挑逗起的情欲所苦,写信给圣保罗问怎么办。圣保罗答:“与其欲火攻心,不如嫁娶为妙。”这句话,被罗素戏称为“为了防止你偷蛋糕,我发给你个面包”。可见婚姻这东西,不过是教会对世俗之人粗鄙情欲的仁慈与权宜之计。因为福音书声称,为了迎接弥赛亚,大家应该保持贞洁和童贞——天使是没有性别的,当然也就不需要性交,更不需要婚姻。故托马斯·阿奎那有言:“婚姻首先就心灵而言是恶的,因为没有任何事物能像肉体的交媾那样危害道德。”
通过宣扬童贞的好处,教会便占据了道德至高点。很快,教会发现,婚姻这个题材大有油水可捞。所以到了十一世纪,教皇格里高利七世便声称结婚乃七圣事之一,为婚姻设置了很高的门槛——结婚也难,离婚也难,上下其手,以便于从世俗君王那里捞取大量的好处,比如土地、治外法权、辖区红衣主教任命权、什一税等等。说结婚难,在于王室和贵族人数毕竟有限,几轮通婚下来,各王室均沾亲带故,偏偏教会声称七等血亲以内的结婚都属于乱伦,对这样的婚姻合法性不予承认。想一想,我们中国平头百姓通婚,禁忌也不过才五服。这个七等亲的规定,让各王室和贵族们很难找到合适的婚配对象;说离婚难,是因为根本不允许离婚,除非能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