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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余华作品——《许三观卖血记》读后小记

2020-03-16 15:54阅读:
余华作品——《许三观卖血记》读后小记
读余华的这本《许三观卖血记》,感觉同他的另一部作品——《活着》,是姊妹篇。都是以一个主要人物的命运发展为主线展开叙述,艰辛的生活没有打倒主人公的意志,反而让他以更加坚定地信念去面对生活。
余华笔下让普通的小人物鲜活起来,他们都是很普通的人,过着普通的生活,但他们却不失面对生活的勇气。
许三观是这个故事里的主要人物,他是蚕丝厂的送茧工,他悲喜交加的一生,与“卖血”联系在了一起,为了解决生活中出现的种种困难,他不得一次又一次的去卖血。
小说即感伤又残忍,让你每读一个篇章都要摄起心魄,不由自主地去关心和猜测着许三观接下来的命运会如何?小说为我们描绘了一幅并不完美的人生图景,借助许三观这个人物形象告诉我们,人类有能力适应生活中的种种困难,这是一种伟大的信仰。
年轻的许三观去乡下看望四叔的时候,听到乡间的一种说法:在农村只有卖血的人身体才好,才能讨到媳妇,他在回城的路上偶遇了正要去医院卖血的同乡,出于一种好奇心驱使的尝试,他第一次卖了血。他用第一次卖血的钱娶了许玉兰。
许三观的第二次卖血已经是出于无奈,他为了赎回家里抵押的物品。大儿子一乐打伤了放铁匠的儿子,因为赔偿不出医药费,放铁匠便搬空了许三观家的东西抵债,为了赎回这些物品,许三观只能去卖血。
许三观知道了一乐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每当想到让何小勇沾了便宜,许三观便愤愤不平。他去看望摔断了腿的女同事——林芬芳,向她诉说自己的不幸,却又趁机和林芬芳发生了关系,为了补偿自己的内疚,他第三次去卖血,想给林芬芳买一些补品,结果事情败露,钱被许玉兰没收。
当全家人喝了五十七天的玉米粥以后,许三观为了家人不被饿死,为了家人的生存,他第四次去卖血。
从乡下回来的一乐骨瘦如柴,脸色灰黄,送一乐回乡下的路上,许三观先进了医院卖血,将一乐送到轮船码头后,他把卖血的钱塞到了一乐的手里。
一乐刚走不到一个月,二乐所在生产队的队长来了,要来家里吃
饭,许三观只能再次走进医院。
二乐背着生命垂危的一乐从乡下回来了,许三观一个上午借了六十三元,让许玉兰先护送一乐去上海,随后他自己再一路搭船卖着血赶过去。他要在六个地方上岸卖血:先是在林浦卖血;三天后在百里卖血;又过四天后在松林卖血,没料到当即晕倒,医院又给他输回了700毫升,前两次卖血的钱又搭进去了;几天后到达黄店卖血,十来天卖血已达四次;五天后到达七里堡,许三观买了同船兄弟两人每人一碗血;同天下午到达长宁卖血。历时十五天,许三观终于到达了上海,一乐得救了。
文章结尾处,年过六十的许三观闻到了饭店窗户里飘出来的炒猪肝的气息,回想起当年因为卖血吃炒猪肝、喝黄酒的经历,突然很想再去卖一次血,结果他的血已经没人要了,他为此伤心流涕。
故事中许三观的坎坷命运让人无比的同情,可他坚毅地生存,又固执地活着的心路历程又让人肃然起敬,因为他卖血,是为了爱和尊严。
余华总会以一个叙述者自身故事的方式,让你感受小说本身的魅力,好像这个故事就是真实存在的,而许三观就是无数个普通小人物中的某一个,他们不放弃,始终抗争,失败后又重新站起来应对下一次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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