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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布卢姆认知目标分类学2001版教育目标分类++

2010-09-01 11:12阅读:

布卢姆认知目标分类学2001版教育目标分类

表1 布卢姆认知目标分类学2001版教育目标分类
知识维度 认知过程维度
1.记忆 2.理解 3.应用 4.分析 5.评价 6.创造
A.事实性知识
B.概念性知识
C.程序性知识
D.元认知知识
出自——L. W. Anderson & D. R. Krathwohl, A taxonomy for learning, teaching, and assessing—-a revision of Bloom’s taxonomy of educa
tional objectives, 2001, New York, NY: Longman
2 新认知目标分类学知识维的框架
A.事实性知识――学习者在掌握某一学科或解决问题时必须知道的基本要素 Aa.术语知识
Ab.具体细节和要素的知识
B.概念性知识――某个整体结构中发挥共同作用的各基本要素之间的关系 Ba.类别与分类的知识
Bb.原理与概括的知识
Bc.理论、模式与结构的知识
C.程序性知识――如何做事的知识;探究的方法;运用技能的准则;算法、技巧和方法的知识 Ca.具体学科技能和算法的知识
Cb.具体学科技巧和方法的知识
Cc.确定何时运用适当程序的知识
D.元认知知识――关于一般的认知知识和自我认知的知识 Da.策略知识
Db.关于认知任务的知识,包括适当的情境性和条件性知识
Dc.自我知识
3 新认知目标分类学认知过程维的框架
1.记忆――从长时记忆库中提取相关知识 1.1识别:从长时记忆库中找到相关的知识与当前呈现的信息进行比较,看其是否一致或相似。识别的替换说法可以是“确认”
1.2回忆:指当给予某个指令或提示时,学习者能从长时记忆库中提取相关的信息。回忆的替换说法可以是“提取”
2.理解――能够确定口头的、书面的或图表图形的信息中所表达的意义 2.1解释:学习者能够将信息的一种表征方式转换成另一种表征方式,如不同语词之间的转换、图表转换成语词或反之、数字转换成语词或反之,等等
2.2举例:学习者能指出某一概念或原理的特定事例。必须指出的是,这个事例应该是教师讲解和教科书举例中没有提到过的新事例,这才是属于理解的范畴,否则就是记忆了。
2.3分类:学习者能够识别某些事物(如某一事例)是否属于某一类别(如概念或原理)。分类能够查明既适合具体事例又适合概念或原理的相关特征或范型。如果说“举例”是从一般概念或原理出发,要求学习者找到相应的具体事例;那么,“分类”则是从具体事例出发,要求学习者找到相应的概念或原理。
2.4总结:学习者能提出一个简短的陈述以代表已呈现的信息或抽象出一个一般主题。
2.5推断:这是指学习者能够从已有的信息中得出结论。当学习者能够从一组事例中发现特征及其相互联系从而抽象出一 个概念或原理时,这就表明其能作出推断。
2.6比较:指查明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客体、事件、观念、问题和情境等之间的异同。比较包括了发现要素或范型之间的意义对应性。
2.7说明:指学习者能够建构或运用因果模式。这一模式可以从正规的理论中推演,也可以依据经验或研究得出。一个完整的说明包括阐明某一系统中的主要部分是什么,它们之间如何发生变化等等。
3.应用――在特定情境中运用某个程序 3.1执行:学习者面对的是一个熟悉的任务,所做的是执行某一程序。执行更多的是与运用技能与算法相联系的。技能与算法有两个特点:一是其步骤遵循着固定的程序;二是只要正确地执行,其结果是一个预期的答案。
3.2实施:学习者要选择和运用程序以完成一个不熟悉的任务。因为要求作出选择,所以学习者必须理解问题的类型及适用程序的范围,因而常常与其他认知过程(如“理解”和“创造”)结合使用。实施同运用技巧或方法类的程序性知识有关。它们有两个特点:一是程序并非固定,而是一个有不同“决策点”的流程;二是正确运用程序时常常不存在单一的、固定不变的答案,尤其是在运用概念性知识时更是如此。
4.分析――将材料分解为其组成部分并且确定这些部分是如何相互关联的以及部分同总体之间的联系 4.1区分:学习者能够按照其恰当性或重要性来辨析某一整体结构中的各个部分。
4.2组织:指确定事物和情境的要求,并识别其如何共同形成一个一致的结构。组织常常与区分一起进行。也就是说,先要确定相关的或重要的因素,然后再考虑要素适配的总体结构。
4.3归属:指学习者能够确定沟通对象的观点、价值和意图等。归属属于“解构”的过程,期间学习者要确定作者的意图。如果要作出“解释”,学习者只要去理解材料的意义就可以了,但“归属”则要求超越基本理解去推断材料的意图或观点。
5.评价――依据准则和标准来作出判断 5.1核查:指对某一操作或产品检查其是否内在一致。例如,结论是否从前提中得出;数据是否支持假设,呈现的材料是否互相有矛盾等等。当核查与“计划”(“创造”中的一个子类)和“实施”(“应用”中的一个子类)相结合运用时,就可以确定该计划是否运作良好。
5.2评判:指基于外部准则或标准来判断某一操作或产品的一致性程度。评判是批判性思维的核心。
6.创造――将要素整合为一个内在一致、功能统一的整体或形成一个原创的产品 6.1生成:指学习者能够表征问题和得出符合某些标准的不同选择路径或假设。这里的“生成”同“理解”过程中各个认知子过程不完全一样。一般来说,理解所包含的各个认知子过程也都带有生成的功能,但往往是求同的(如领会某一种意思),而此时的生成却是求异的,尽可能提出不同的解决路径。
6.2计划:指策划一种解决方案以符合某个问题的标准,也就是说,形成一种解决问题的计划。通常在生成阶段最初问题表征时所考虑的解决路径往往有多种,经反复推敲调整,会慢慢走向求同,形成一条新的解决路径。
6.3贯彻:指执行计划以解决既定的问题。贯彻要求协调四种类型的知识,同时也不是非得要强调原创性和独特性。
使用说明 By 范老师
曾经有一位同学抱怨说,他听不懂我们的课,我问哪里不懂,却又说不出来,也有一些同学自认为懂了,但如多问几个问题,才发现自己并没有懂。出现这两者情形的原因当然很复杂,但我以为一个很重要的问题,是不知道怎么去学习,怎么去学懂,也不知道在何种情形下才算学懂了。如果你关心这些个问题,这个目标分类可能会给你一些有益的启发。
分类表列出了几种不同的知识,并且指出了这些知识的要点,比如,关于事实性知识,要理解术语、细节和要素,那么,我们学习事实性知识时,就可以从这三个方面去组织学习,或者用这三个方面来检验自己是否真正理解了某个事实性知识。当然,根据自己的情况,我们可以给自己制定更具体也更适合自己的要求。比如,也许我会将要素置于更重要的地位,但是,如果我是一个粗心的人,我可能会给予细节更多的关注。
同样,对于概念性知识,它也提出了一些要点。概念性知识是关于共同作用的要素之间的关系的知识。这句话本身就有几个要点。1、它关注的是要素。2,所谓要素,是在这个知识中起共同作用的,而非某些局部的知识或论述,所以我们不但要根据共同作用来把握什么是一种概念性知识的要素,而且也要仔细体会它们是如何共同作用的。比如,在哈特的《道德、法律与自由》中,如果我们将其看作是一种概念性知识,其要素是什么,这些要素如何共同作用,就是值得关注的。如果你的阅读没有上升到这个层次,那么,作为一种概念性知识,你的学习是不合格的。“分类目录”详细列出了概念性知识的几个要点。为什么是这些要点?它们之间的关系为何?都是值得认真领会的。对于法学学习而言,作者的措辞或考虑可能因为过于一般化而未必适用,但我们可以在此基础上修订增删出一个适合指引自己学习的目录来。
而程序性知识,与如何做有关。我在课堂上多次强调,我们阅读的时候,应该关注的是王泽鉴先生如何“做”案例分析,拉兹如何做法哲学,霍布斯如何做政治哲学。程序性知识不仅对于我们理解他人的思想重要,而且我们也可从中会如何做。此外,元知识非常重要,但说起来很复杂,不过根据上面的说明,关注元知识的人其实也可以整理出适合自己的要点来的。
分类表的另一个重点,是列出了学习的认知过程,它将认知过程分为6个阶段。这6个阶段具有两个重要功能。第一,它指引我们如何学的更深入。记忆是最简单的。大部分同学都停留下记忆部分。所谓复习,不过是回忆老师讲了什么。但这种认知显然是很肤浅的,所以我们应由记忆转向理解。这个道理不难理解。但何为理解?我们如何去理解?在什么情形下我们才可以说我们理解了某个知识?分类表详细地理解了一些要点和要求。比如,转述。当你能用另一种表达来说明时,就进入到了理解的层次了。此外还有举例和分类。这里要注意的是两者的区别和应用要点。举例一定是老师没有举过的。分类是将新出现的东西归入到某个既有知识上来。比如,当我们看到南京换偶案时,就能准确地想到,这个问题涉及到刑罚的道德界限问题,进一步我们还可以将其定为为惩罚一个无害的行为是否正当这个更具体的问题。以下几个阶段也都值得仔细体会。
我们常说,学习应该循序渐进。不过,很多人想到这句话时,似乎都是指如何去学习某个学科的次序。分类表在这里呈现的是学习自身的次序,即如何分门别类、由浅入深、由知识的被动接受到自觉的反思和评价再到创造性地应用乃至推陈出新这么一个次序。这个次序对于大学学习非常重要。如果你不懂得如何学习,或不知道如何达到最高的学习境界,这份表格可能会提供有益的帮助。我衷心地希望我们的同学不但要珍惜时间,努力学习,还要知道如何正确地学习、有效地学习,特别是如何有创造性地学习。具体的知识吸收当然很重要,这是一切学习的基础,但它只是起点。在一个更抽象的层面说,知识是会过时的,很多知识可能会忘记,而学习的能力却会终身相伴,并且会帮助我们不断学习新的知识,乃至进入新的知识领域。如果在大学阶段我们能够学会循序地、有效地和创造性地学习,就会终生受益。所以,我期待同学们能够对如何学习保持敏感,并尽可能地利用一切资源,逐步形成适合自己的、优良的学习习惯。有心的同学,可以结合这个分类表,制定一个学习的次序和要点,并以此指引自己的学习,就不会学得毫无章法了。
转自http://www.legal-theory.net/9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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