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物业管理公司业务的转型和升级
正略钧策管理咨询顾问 魏庆
一、中国物业管理公司陷于低水平竞争的陷阱
中国物业管理公司在诞生之日,没有被真正当作一个可以长期盈利的商业实体来经营,其从事的业务基本上是四保:保修、保洁、保绿和保安。最初的物业管理公司有两类:一类是从房管所转型而来,是政府转变职能的产物;另一类是房地产公司为销售需要而自己组建的物业管理公司,其被赋予的职责是保证楼盘的良好销售,消化房地产公司前期遗留的问题,盈利并不重要。正因如此,中国的物业管理公司从一开始就没有很好的设计自己的未来,直到今天大部分也还是从事着最基本的四保业务,陷于低水平竞争的状态,恶性循环。这种恶性循环表现在:
首先,业务盈利水平低。四保业务本身属于劳动密集型服务,技术含量低,服务价格低;再加上进入/退出壁垒低,竞争激烈,价格就更低,利润也就得不到保证。有些公司试图从规模上来突破,通过扩大规模增加利润,但是四保业务的成本主要是人力成本,不同项目之间的协同作用小,管理面积上升到一定的规模,也不具备显著的规模效应。再加上目前中国劳动力成本呈现长期上升趋势,物业管理公司的利润空间就更加被挤压变薄。从服务对象来看,物业管理公司直接面对价格极为敏感的分离的业主和租户,给物业管理公司造成了极大的交易费用(尤其是住宅物业),物业管理纠纷成了企业很容易额外承担的责任和负担。
其次,从业人员素质低。由于利润低或者亏损,物业管理公司无法提供较高的薪酬福利,也就吸引不来高素质人才加入该行业。带来的后果是物业管理公司管理水平低下,也无高素质人才去寻求走出低水平竞争的突破口。即使有一些人试图改变这种状况,也由于曲高和寡,整体从业人员无法跟上,而无力成行。
第三,管理层思维存在定势。目前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层大部分都是行业初期的先行者,无可置疑这些人曾经为中国物业管理行业的发展做出了很大的贡献,但正因如此,他们自觉不自觉的接受了最初对物业管理公司的定位,一直认为物业管理公司天生就只能从事四保业务,天生就不应该有合理的盈利能力,正所谓“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
正略钧策管理咨询顾问 魏庆
中国物业管理公司在诞生之日,没有被真正当作一个可以长期盈利的商业实体来经营,其从事的业务基本上是四保:保修、保洁、保绿和保安。最初的物业管理公司有两类:一类是从房管所转型而来,是政府转变职能的产物;另一类是房地产公司为销售需要而自己组建的物业管理公司,其被赋予的职责是保证楼盘的良好销售,消化房地产公司前期遗留的问题,盈利并不重要。正因如此,中国的物业管理公司从一开始就没有很好的设计自己的未来,直到今天大部分也还是从事着最基本的四保业务,陷于低水平竞争的状态,恶性循环。这种恶性循环表现在:
首先,业务盈利水平低。四保业务本身属于劳动密集型服务,技术含量低,服务价格低;再加上进入/退出壁垒低,竞争激烈,价格就更低,利润也就得不到保证。有些公司试图从规模上来突破,通过扩大规模增加利润,但是四保业务的成本主要是人力成本,不同项目之间的协同作用小,管理面积上升到一定的规模,也不具备显著的规模效应。再加上目前中国劳动力成本呈现长期上升趋势,物业管理公司的利润空间就更加被挤压变薄。从服务对象来看,物业管理公司直接面对价格极为敏感的分离的业主和租户,给物业管理公司造成了极大的交易费用(尤其是住宅物业),物业管理纠纷成了企业很容易额外承担的责任和负担。
其次,从业人员素质低。由于利润低或者亏损,物业管理公司无法提供较高的薪酬福利,也就吸引不来高素质人才加入该行业。带来的后果是物业管理公司管理水平低下,也无高素质人才去寻求走出低水平竞争的突破口。即使有一些人试图改变这种状况,也由于曲高和寡,整体从业人员无法跟上,而无力成行。
第三,管理层思维存在定势。目前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层大部分都是行业初期的先行者,无可置疑这些人曾经为中国物业管理行业的发展做出了很大的贡献,但正因如此,他们自觉不自觉的接受了最初对物业管理公司的定位,一直认为物业管理公司天生就只能从事四保业务,天生就不应该有合理的盈利能力,正所谓“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