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结构,指为实现公司最佳经营业绩,公司所有权与经营权基于信托责任而形成相互制衡关系的结构性制度安排。一直以来,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是我国资本市场存在的症结之一。作为市场中重要参与力量的机构投资者,有能力也有意愿参与上市公司治理。
笔者认为,当前,我国上市公司治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国有股所有权缺位。我国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突出特点是国有股、法人股所占比重过大,社会公众股比重小而且股权分散。由于上市公司中作为国有股股东的国家并不具有人格属性,因此国家必然要将所有权委托其指定的人来代行国有股股东的权利,这些代理人并不是财产的最终所有者,这些人与股东利益不一致,因此他们在一定程度上不可能像真正的股东那样关心国有资产的营运效率以及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2.独立董事制度的独立性不充分。我国推行的独立董事制度已经为证券市场所接受,但实施结果并不令人满意。我国《公司法》规定独立董事应由股东大会选出,但由于国有股或法人股占有绝对或者相对的控股地位,所以独立董事的选举难免为大股东的代理人所决定,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因此独立董事在某种程度上无法担负起代表中小股东的社会责任。许多独立董事对公司经营状况和存在的问题不闻不问,形同虚设。
3.上市公司倾向于股权融资。由于公司治理的有效性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公司的资本结构,进而影响企业的财务治理模式。我国上市公司的经理人在投融资决策时往往倾向于选择股权融资,而不愿选择成本相对较低的债务融资。
4.委托代理关系导致企业不是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目标。由于我国的上市公司中有很大一部分是国有大中型企业,担负着多重的社会责任,这就造成了这些上市公司企业目标的多元化,造成企业治理并不是以企业利润最大化为目标。而“所有者缺位”又使得内部控制人可以很容易达到牺牲社会利益而获得个人私利的目的。
5. 财务信息披露不真实。公司经理人为操纵利润,公司对外提供的财务信息根本无法真实反映企业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对重大财务风险披露不足,导致投资人投资失误。只有完善的公司治理机制才能建立起与此相适应的财务管理、监督机制。、
6.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制度不合理。财务报表是公司披露财务信息的主要载体,是广大投资者做出正确决策的重要依据。证监会要求上市公司在选聘或改换会
笔者认为,当前,我国上市公司治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国有股所有权缺位。我国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突出特点是国有股、法人股所占比重过大,社会公众股比重小而且股权分散。由于上市公司中作为国有股股东的国家并不具有人格属性,因此国家必然要将所有权委托其指定的人来代行国有股股东的权利,这些代理人并不是财产的最终所有者,这些人与股东利益不一致,因此他们在一定程度上不可能像真正的股东那样关心国有资产的营运效率以及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2.独立董事制度的独立性不充分。我国推行的独立董事制度已经为证券市场所接受,但实施结果并不令人满意。我国《公司法》规定独立董事应由股东大会选出,但由于国有股或法人股占有绝对或者相对的控股地位,所以独立董事的选举难免为大股东的代理人所决定,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因此独立董事在某种程度上无法担负起代表中小股东的社会责任。许多独立董事对公司经营状况和存在的问题不闻不问,形同虚设。
3.上市公司倾向于股权融资。由于公司治理的有效性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公司的资本结构,进而影响企业的财务治理模式。我国上市公司的经理人在投融资决策时往往倾向于选择股权融资,而不愿选择成本相对较低的债务融资。
4.委托代理关系导致企业不是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目标。由于我国的上市公司中有很大一部分是国有大中型企业,担负着多重的社会责任,这就造成了这些上市公司企业目标的多元化,造成企业治理并不是以企业利润最大化为目标。而“所有者缺位”又使得内部控制人可以很容易达到牺牲社会利益而获得个人私利的目的。
5. 财务信息披露不真实。公司经理人为操纵利润,公司对外提供的财务信息根本无法真实反映企业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对重大财务风险披露不足,导致投资人投资失误。只有完善的公司治理机制才能建立起与此相适应的财务管理、监督机制。、
6.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制度不合理。财务报表是公司披露财务信息的主要载体,是广大投资者做出正确决策的重要依据。证监会要求上市公司在选聘或改换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