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礼新:员工离职后公司股权回购的困境 2017-11-15 15:22阅读: http://blog.sina.cn/dpool/blog/u/1663834391 案例焦点 股权激励时员工自己没有从口袋里掏钱出资,而是由公司垫付,公司可以否定激励对象的股东资格吗?个人所得税缴纳凭证和退休证哪个更能说明激励对象离职时间?如何避免激励对象离职时间说不清的困境? 基本案情 丁璐(化名)曾是KD集团副总裁。KD集团的子公司“KD新公司”是一家上市公司,KD集团为了奖励丁璐,准备用KD新公司的股权对丁璐实施股权激励(KD新公司是上市公司,股权更容易变现,收益涨幅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