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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商务谈判的让步策略

2009-11-26 23:10阅读:
【摘要】实际商务谈判过程中,让步是客观存在的,也是不可避免的。在某种意义上讲让步是谈判成功的保障,换句话说,没有让步就没有成功的谈判。在商务谈判中,为了达成协议,让步是必要的。但是,让步不是轻率的行动,必须慎重处理,成功的让步策略可以起到以局部小利益的牺牲来换取整体利益的作用,甚至在有些时候可以达到“四两拨千斤”的效果。 
【关键字】商务谈判、让步策略
在商务谈判的过程中,在准确理解对方利益的前提下,努力寻求双方各种互利的解决方案是一种正常渠道达成协议的方式,但在解决一些棘手的利益冲突问题时,如双方就某一个利益问题争执不下,例如,房东与承租人之间的房租问题;在国际贸易中的交货期长短问题;最终的价格条款的谈判问题等,恰当的运用让步策略是非常有效的工具,实际上,谈判往往是双方或多方讨价还价的过程。不同的让步策略给对方传递不同的信息,选择、采取哪种让步策略,取决于以下几个因素:(1)谈判对手的谈判经验;(2)准备采取什么样的谈判方针和策略;(3)期望让步后对方给予我们何种反应。
1. 予远利谋近惠的让步策略
通过谈判的理论与实践证明:商务谈判过程中客观地存在对谈判需求的两种满足方式,而对于有些谈判人员来说,可以通过给予其期待的满足或未来的满足而避免给予其现实的满足,即为了避免现实的让步而给予对方以远利。当对方感觉较好时,即可放弃现实的争取而对未来持有希望。如果对方通理,即采取弃近利取远惠的作法,因而避免了我方现实的让步。日本商人为具有注重远期利益的特点,而港商则往往是比较注重近惠。其实,对于我方来讲,采取了予远利谋近惠的让步策略,并未付出什么现实的东西,却获得了近惠,因此,何乐而不为!
2. 互利互惠的让步策略
所谓互利互惠的让步策略是指以本方的让步,换取对方在某一问题上的让步的策略。从理论和实践的综合角度来看,能否争取到这种互利互惠的让步方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我们进行商谈的方式:一种是横向式商议,即采取横向铺开的方法,将几个谈判议题同时加以讨论,也就是每个议题同时取得进展,然后再统一向前推进;另外一种是纵向深入式商谈,即先集中谈判重要的原则,再开始解决其它议题的纵向前进的
方式。很显然,采用纵向商议方式,比较容易使双方产生对某一问题的纠缠,容易争执不休,可在经过一番努力之后,往往会出现单方让步的局面。相对应地,如果我们进行横向商谈方式商谈时,因为该种方式把整个谈判的内容、议题集中在一起同时展开商谈,所以双方很容易在各个不同的议题上进行利益交接,从而达到互利互惠的让步策略。
3. 己方丝毫无损的让步策略
所谓丝毫无损的让步是指在谈判过程中,当谈判的对手就其一个交易条件要求我方作出让步时,在我方看来,其要求的确实有一定道理的,而且对方又不愿意在这个问题上作出实质性的让步,这时,可以采取这样一种处理办法,即首先认真倾听对方的诉说,当然,这也是商务谈判中必须做到的一点,在认真倾听的同时,向对方表示这样一个意思,我方已充分地理解了贵方的愿望和要求,我们也同样认为贵方的要求是具有一定的合理性的。但是,根据我方目前状况看,因为受到种种原因的限制,实在难以接受贵方的要求。不过我们一定能够向对方保证;我们给贵方在这个问题上的交易条件一定是最优越的,不会有任何一个其它用户会享受比贵方更好的待遇,这点请贵方放心,同时也请贵方能够谅解我们。通常情况下,如果不是什么原则性很强的问题,对方往往会通情达理,接受我方的想法而放弃让步的要求。
 
我认为,在利益冲突不能采取其他的方式协调时,客观标准的让步策略的使用在商务谈判中会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成功让步的策略和技巧表现在谈判的各个阶段,但是,要准确、有价值的运用好让步策略,但总体来讲必须服从以下原则:
1、目标价值最大化原则
在处理这类矛盾是所要掌握的原则就需要在目标之间依照重要性和紧迫性建立优先顺序,优先解决重要及紧迫目标,在条件允许的前提下适当争取其他目标,其中的让步策略首要就是保护重要目标价值的最大化,如关键环节——价格、付款方式等。
2、刚性原则
让步策略的使用是具有刚性的,其运用的力度只能是先小后大,一旦让步力度下降或减小则以往的让步价值也失去意义;同时谈判对手对于让步的体会具有“抗药性”,一种方式的让步使用几次就失去效果,同时也应该注意到谈判对手的某些需求是无止境的。必须认识到,让步策略的运用是有限的,即使你所拥有的让步资源比较丰富,但是在谈判中对手对于你的让步的体会也是不同的,并不能保证取得预先期望的价值回报。
3、时机原则
所谓让步策略中的时机原则就是在适当的时机和场合做出适当适时的让步,使谈判让步的作用发挥到最大、所起到的作用最佳。
4、清晰原则
在商务谈判的让步策略中的清晰原则是:让步的标准、让步的对象、让步的理由、让步的具体内容及实施细节应当准确明了,避免因为让步而导致新的问题和矛盾。
5、弥补原则  
如果迫不得已,已方再不作出让步就有可能使谈判夭折的话,也必须把握住 “此失彼补”这一原则。即这一方面(或此问题)虽然已方给了对方优惠,但在另一方面(或其它地方)必须加倍地,至少均等地获取回报。当然,在谈判时,如果发觉此问题已方若是让步可以换取彼处更大的好处时,也应毫不犹豫地给其让步,以保持全盘的优势。
从心理学的角度来看,当我们认真倾听对方诉说和要求,肯定其要求合理性的时候,这实际上是对对方的一种尊重。或者说是对其受人尊敬的要求的满足。同时,我们又向对方保证给其待遇不低于其它客户,这又进一步强化了这种受人尊敬需求的效果。这样一来,就会使对方觉得与其它客商相比,自己本身并没有吃亏。这就迎合了人们普遍存在的一种心理:互相攀比、横向比较。以此来避免让步,实可谓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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