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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证监会处罚的独立董事之二:李有智

2010-06-17 19:03阅读:
李有智,男,195012月出生,住址:湖南省长沙市西区石佳冲41
处罚文号:20104号。证监罚字[2005]26号。
处罚事项:对天一科技虚假披露贵州省独山县孟孔冶炼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构成情况和维寨锑矿采矿权、探矿权所有权人的行为,是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处罚内容:给予警告(2010)。对独立董事李有智给予警告(2005)。
简历:
李有智,男,汉族,1949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教授,湖南省财政学会常务理事,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理事,湖南省会计学会常务理事,湖南省国有资产管理学会常务理事。 1998年被评为湖南省高校科技先进工作者。
1982—83年,湖南省
财政厅工作;1983年起,湖南财经高等专科学校任教,先后任财会系主任、科研处处长、学刊总编辑等职务。
曾主编国内第一本农业税收教材、财政部财《费改税——农村乡镇统筹资金改革》、《乡镇财政减赤字消债》两个科研项目、湖南省财政厅《预算会计基础理论研究》科研课题。首次较系统地论述了我国发票的起源和发展;并曾先后主编教材四本、参编教材三本;出版专著《避税与反避税》和《财政问题研究》。在国内专业级期刊上发表了《费改税——规范我国财政收入体制的必由之路》、《调整国企上市战略 ,促进地方经济展》、《我国农业主导型乡镇财政费、税、 债的调查与分析》、《我国个人所得税征管的调查与分析》等论文20多篇。2001年起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农村税费改革跟踪研究》;财政部《预算外资金管理现状及改革》等五个科研课题。
简历来源:http://stock.jrj.com.cn/cominfo/ggdetail_2002-05-30_000908_92792_stock.htm
截至处罚时是否在职:不在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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