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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披露业绩预告被判赔股民!中国中期(000996)索赔案已有胜诉

2026-03-18 18:37阅读:
未披露业绩预告被判赔股民!中国中期(000996)索赔案已有胜诉

上海久诚股票索赔律师提示,中国中期(000996)虚假陈述引发的者索已有投资者胜诉先例,并且已经进入最后一个月倒计时,建议投资者保持关注,注意时效风险。
2023年9月28日,北京证监局发布《关于对中国中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姜新、姜荣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监管的决定》,经查,中国中期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202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39.91万元,公司业绩发生亏损,但未及时披露业绩预告,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北京证监局决定对中国中期公司及姜新、姜荣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2023年8月,深交所出具了《关于对中国中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认为中国中期未按规定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未对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予以提示,就上述违规行为给予中国中期及姜新、姜荣通报
批评的处分。
专门从事股票索赔法律事务的上海久诚主任许峰律师认为,根据前期投资者胜诉判决,2023年2月1日到2023年55之间买入中国中期股票,并且在2023年55后卖出或持有股票的投者,还可起索,该案已经进入最后一个月左右倒计时,“过期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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