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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装建设(002822)索赔案再提交立案,鹏博士(600804)索赔案倒计时

2026-03-26 16:04阅读:
中装建设(002822)索赔案再提交立案,鹏博士(600804)索赔案倒计时

2026年3月24日,上海久诚股票索赔律师许峰代理的中装建设(002822)投资者索赔案再提交一次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
许峰律师提示,中装建设(002822)虚假陈述引发的投资者索赔案已有投资者获得一审胜诉,律师团队同步还在继续推进后续案件的立案工作,还在继续接受其他投资者的索赔委托。
2025年4月19日,中装建设公告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中装建设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中装建设及其子公司深圳市中装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将部分内部承包项目按照自营项目进行核算,导致少记成本、虚增利润。2017年至2021年,中装建设虚增利润金额分别为1,833.44万元、1,292.45万元、4,398.64万元、1,302.19万元、1,610.39万元,分别占中装建设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9.06%、5.26%、14.74%、3.91%、8.88%,导致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2018年年度报告、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虚假记载。
许峰律师认为,在2018年4月16日到2023年12月16日之间买入中装建设股票,并且在2023年12月16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还可发起索赔
除了中装建设投资者索赔案再次提交法院立案,2026年3月24日,许峰律师代理的鹏博士(600804)投资者索赔案再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一次立案。
2026年1月底,许峰律师代理的一位鹏博士(600804)投资者通过调解获赔到位,其他鹏博士投资者索赔案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此前部分投资者收到法院送达的调解书,但鹏博士及杨学平没有按照调解书履行付款义务。
鹏博士投资者索赔案已有投资者胜诉判决,律师团队目前也还在继续接受其他投资者的索赔委托。
20248月16日晚,鹏博士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当事人违法事实如下:
一、鹏博士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
二、鹏博士未按规定披露重大合同。
三、鹏博士2012年-2022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专门从事股票索赔法律事务的上海久诚主任许峰律师认为,根据前期投资者胜诉判决以及获赔案例,2013年4月12日到2023年7月18日之间买入鹏博士股票,并且在2023年7月18日后卖出或持有股票的投者,目前还可发起索赔,该案已经进入诉讼时效倒计时,目前时效已不足四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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