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民航建设工程中的民航专业工程和非民航专业工程
2016-04-16 11:59阅读:
关于进一步明确民航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和质量
监督工作职责分工的通知(摘)
民航发[2011]34号
一、民航建设工程中民航专业工程的招投标管理和质量监督工作由民航局负责。民航专业工程包括:
(一) 机场场道工程,包括:
1. 飞行区土石方(不含填海工程)、地基处理、基础、道面工程;
2. 飞行区排水、桥梁、涵隧、消防管网、管沟(廊)工程;
3. 飞行区服务车道、巡场路、围界(含监控系统)工程。
(
pan >二)
民航空管工程,包括:
1.
区域管制中心、终端(进近)管制中心和塔台建设工程;
2. 通信(包括地空通信和地地通信)工程、导航(包括地基导航和星基导航)工程、监视(包括雷达和自动相关监视系统)工程;
3. 航空气象(包括观测系统、卫星云图接收系统等)工程;
4. 航行情报工程。
(三)
机场目视助航工程,包括:
1. 机场助航灯光及其监控系统工程;
2. 飞行区标记牌和标志工程;
3. 助航灯光变电站和飞行区供电工程;
4. 泊位引导系统及目视助航辅助设施工程。
(四)
航站楼、货运站的工艺流程及民航专业弱电系统工程。其中,民航专业弱电系统包括:信息集成系统、航班信息显示系统、离港控制系统、泊位引导系统、安检信息管理系统、标识引导系统、行李处理系统、安全检查系统、值机引导系统、登机门显示系统、旅客问讯系统、网络交换系统、公共广播系统、安全防范系统、主时钟系统、内部通讯系统、呼叫中心(含电话自动问讯系统),以及飞行区内各类专业弱电系统
(五) 航空供油工程,包括:
1. 航空加油站、机坪输油管线系统工程;
2. 机场油库、中转油库工程(不含土建工程);
3. 场外输油管线工程、卸油站工程(不含码头水工工程和铁路专用线工程);
4.飞行区内地面设备加油站工程。
二、民航建设工程中,航站楼、机务维修设施、货运系统、油库、航空食品厂等工程的土建和水、暖、电气(不含民航专业弱电系统)等设备安装工程属于非民航专业工程,其招投标管理和质量监督工作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