朵氏/杜氏利什曼原虫与利什曼和杜诺凡
2018-09-09 02:17阅读:
朵氏/杜氏利什曼原虫与利什曼和杜诺凡
威廉·布格·利什曼(Sir
William Boog Leishman,1865~1926年)
查尔斯·杜诺凡/朵鲁凡(Charles
Donovan,1863~1951年)
利——杜二氏小体是很小的圆形或卵圆形小体,此小体是在罹患黑热病人的脾脏或肝脏内发现的。小体以利——杜氏原生质的形式存在于细胞内,造成网状内皮细胞增生,常累及脾脏、肝脏、小肠粘膜、骨髓及淋巴组织等。利什曼病伴有贫血、不规则弛张热、食欲减
退、消瘦及左季肋部不适。

William Leishman将军
威廉·布格·利什曼出生于英国的格拉斯哥,是格拉斯哥杰出的产科医师威廉·利什曼之子。小威廉·利什曼在威斯敏斯特学校及格拉斯哥大学接受教育,1886年取得医学学士学位和医学证书。1887年他到军队做医务工作,在离开这一岗位以前,曾在印度居住了几年。1889年他到内特利的军医学校学习。利什曼携带着在印度时使用的显微镜,随时利用每一次机会进行病理学观察。在内特利,他在阿尔姆罗斯·赖特(Sir
Almroth Wright,1861一1917年:伦敦圣玛丽医院细菌学教授,研制抗伤寒疫苗的先驱。)的指导下,利用大量业余时间研究病理学。他参加了赖特关于抗伤寒疫苗的研究工作,并在该项研究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1900年,利什曼被任命为内特利病理学副教授,同时他发明了血液染色方法,即现在广泛应用的利什曼氏染色。
利什曼还取得了下述重大发现:
“1900年,来自印度的布拉维特B伤员患有发热、贫血及脾脏肿定,在内特利医院接受检查和治疗。在一系列检查中,利什曼做了脾穿刺,然后用他的染色方法对标本做了染色,在脾细胞和红细胞内,他观察到了大量着色的圆形或椭圆形小体,他查阅了文献,但没有找到相应的解释,这使他困惑不解。几个月以后,利什曼检查了死于锥虫病小鼠的血液、肝脏和脾脏,发现了与布拉维特B病例同样形状、大小及着色反应相同的小体。此问题被搞清楚了。”
利什曼原虫(Kala-azar病原体)又叫Dur
Dum热(杜姆杜姆热)及Assam热,后二词事实上是印度地名,Kala-azar意味病死,因利什曼发现Kala-azar病原体,该病又叫利什曼症。
1903年,利什曼在《英国医学杂志》上发表了他的发现及简短说明《印度可能有锥虫病》。查尔斯·杜诺凡上校在马德拉斯也证实了他的发现。罗纳德·罗斯(Sir
RonaId Ross,1857~1932年:伦敦热带病研究所所长。1898年在显微镜下发现,吸过疟疾病人血液的蚊列中有疟原虫,证实疟疾是由蚊子传染给人的,并因此项发现而获1902年诺贝尔医学奖。)爵士在同一年提出,将该小体称作利什曼——杜诺凡氏小体,利什曼一杜诺凡氏寄生虫这一学术术语很快在世界范围内广泛应用。
后来。利什曼在热带病医学领域取得了许多重大发现。他很快在英国皇家陆军医疗队担任高职。在米尔班克军医院病理教授满员的情况下,他仍能成为陆军医疗部的指导军官,可见他受欢迎的程度。1909年他接受了骑士荣誉,并于1910年被选为英国皇家学会会员。后来,、威廉·利什曼爵士在暂短的病痛后于1926年逝世,享年62岁。
查尔斯·杜诺凡1889年获得爱尔兰皇家学院医学博士学位。不久他就到印度卫生部工作。杜诺凡确认了利什曼1903年的发现,他当时是上尉,同时还是马德拉斯政府总医院的医生。查尔斯·杜诺凡取得了一项重大发现,这一发现与他的名字有关,即前面提到的利——杜氏小体。杜诺凡从达姆达姆热患者的尸体脾脏内也发现了同样的小体,为了解这些小体在病人活体内的情况,他用穿刺法抽取病人的脾液,检查证明这些小体乃是一种原虫,杜诺凡于1903年做了报道,并把涂抹标本送给法国原虫学家拉弗朗(Laveran,C.L.A.)和梅斯尼尔(Mesnil)两个鉴定,他们误认为是一种寄生在红细胞里的原虫,因为涂片上,有少数原虫粘在红细胞上,就命名为杜氏梨形孢子虫(piroplasma
donovani)。1930年11月由英国寄生虫学家Ross确定为一种新发现的原虫,命名为利什曼原虫(Leishmania),把黑热病的病原虫命名为杜氏利什曼(L.Donovani)。

Charles Donovan中校
1905杜诺凡还独自发现了腹股沟肉芽肿的病因,这种性病原来在英格兰很少见,但自西印度移民大量涌入后就出现了此病。腹股沟肉芽肿与腹股沟淋巴肉芽肿不能混淆。前者是由于杜诺凡氏小体所致,此小体在白细胞细胞质中生存,尤其是在大单核细胞中生存,而腹股沟淋巴肉芽肿常见无痛性肿胀,然后破裂,在腹股沟处形成溃疡。
1906年,杜诺凡少校被任命为罗亚帕斯医院内务部负责人。该医院负责马德拉斯城的医疗。医院有80张床位,这种条件适合杜诺凡独立工作,也可以使他继续从事研究。除此
之外,杜诺凡还担任马德拉斯学院生理学教授的职务。
杜诺凡除了取得上述重大成就以外,他还在属于马德拉斯管辖的丛林居民中。调查了许多热带疾病,他利用假期收集血样,证实了猴子的疟疾。
确实,杜诺凡在军队工作中成绩斐然,他的发现促进了医学的发展。他在印度医疗机构一直是上校。也许正因为此,在1920年,也就是他57岁时退休了。后来杜诺凡居住在英国格洛斯特郡布尔顿湖附近的村庄,逝世时88岁。
历史回顾:
初利什曼氏在1900年于一个死于黑热病的印度兵士的脾髓涂抹标本上,发见此种病原体,直至1903年杜诺氏于一个病人的脾脏穿刺液中,亦检出了同样的病原体,而洛泽斯(1904)以本虫作培养首告成功,即虫髓在培养基上变态发育篇鞭毛体。不久潘顿(1907)氏又证明昆虫饲食黑热病病人的血液后,在它肠内可见鞭毛体。喀桑雷(1908)氏等在地中海沿岸的儿童患者,所谓幼儿脾性贫血症者,亦检出相同的病原体。同时尼古尔与康美德(1908)两人在突尼斯地方的狗,亦检出这种病原体。至1931-1934年印度黑热病调查团证明认为本虫的传播媒介,以银足白蛉可能性最大。皮安那,巴西人。1908年毕业于利奥的杰诺依罗大学,任巴西农科大学教授。1912年对利什曼症(黑热病)用酒石酸锑钾静脉注射取得良好疗效,以后该方法成为该病标准治疗方法。
黑热病在中国发现甚早,不过当时对于本病缺乏相当的认识,1904年德国马香和雷定恩两氏发表一文,报告由侨居中国青岛归国而死的德侨,于尸体解剖的脾、肝内检出杜氏利什曼体。次年(1905),卡尔于汉口报告,马丁(1901)于青岛报告,兰伯则报告长江沿岸都有这病,以后柯克冷(1913)著文报告,杨氏于1925年作有系统的报告,发见本病地区则有江苏、安徽、河南、山东及河北诸省,计有二十五个的地方,始知本病在我国并不罕见,且属数甚多。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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