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景德镇窑的贡瓷问题
2013-04-14 22:32阅读:
北宋景德镇窑的贡瓷问题
江西省文物考古研究所
肖发标
刊《中国古陶瓷研究》第七辑。紫禁城出版社,2001年11月版。
所谓贡瓷,就是地方向朝廷进贡并被皇家采用的瓷器。它是土贡方物的一种,是中国瓷业走向成熟的标志之一,更是中国古代贡赋制度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贡瓷原因,无非是地方官员因进贺、谢恩等原因主动进贡,也有因皇帝特别爱好“锡命乃贡”以及藩属为求平安而向朝廷称臣纳贡。贡瓷不一定是官窑瓷,可以是地方官员从民窑中挑选出来的精品瓷器,也可以是“官搭民烧”的瓷器。在宋代官窑制度建立以前,贡瓷是皇家获得御用瓷器的主要形式。根据文献记载,哥窑、汝窑、定窑、钧窑、邢窑、越窑、耀州窑、建窑等窑场在宋代曾先后生产过贡瓷。
景德镇窑作为宋代六大窑系之一的青白瓷系的代表,以生产素有“饶玉”之称的青白瓷著称于世。“青白瓷系是江南地区两大瓷窑系之一,影响面之大,居宋代六大瓷系的首位”。①景德镇窑“就其生产规模与市场范围来看,则又远远超过定窑和同期的其他窑场而成为宋王朝的无与伦比的头号瓷窑”。②如此出众的窑场,在明清以来的古陶瓷文献中却没能位列宋代五大名窑③榜。究其原因,无非是景德镇窑缺少在宋代生产贡瓷的记载,认为宋代景德镇窑生产的瓷器是民用瓷器,不足以珍藏。事实确实如此吗?为了对宋代景德镇窑的历史地位有一个比较客观的认识,我们认为有必要探讨一下宋代景德镇窑的贡瓷问题。而且探讨这一问题,对当前古陶瓷学界开展对汝官窑及整个宋代的贡瓷制度研究也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不当之处,还望方家指教。
一、北宋前期景德镇的贡瓷问题
清乾隆四十八年《浮梁县志•述旧》摘录吴极《昌南历记》谓:
宋真宗遣官制瓷,贡于京师。应宫府之需,命陶工书建年景德于器底,天下于是知有景德器矣。
清乾嘉之际的蓝浦《景德镇陶录》卷五“历代窑考”称:
景德窑:宋景德年间烧造。土白壤而埴,质薄腻,色滋润。真宗命进御瓷器,底书“景德年制”四字,其器尤光致茂美,当时则效著行海内。于是天下咸称景德镇瓷器,而昌南之名遂微。
类似的记载,见于清末以来景德镇地方志书及古陶瓷著述。由于记载宋真宗时代的贡瓷底书“景德年制”,使景德镇从此天下闻名,后来的景德镇人都倾向于认同这种记载,并把它当作信史辗转征引。
九十年代初,景德镇的陶瓷工作者江建新同志开始对这种记载提出质疑。他认为瓷器在器底书皇帝年号制款始于明代永乐朝,况且“景德镇北宋时期各窑均采用单件仰烧法,其碗、盘等器底均采用高于圈足的垫饼支烧,器底留有一黑褐色垫饼痕,不适宜书刻铭文”,“而检该类记载不见诸清乾隆四十八年以前的文献,因此笔者以为所谓宋真宗时书景德年制于器底事,不是史实”。④
笔者认为,要纠正前人已成定论的观点,决非那么容易。首先,景德镇北宋时期的装烧方法并不全是“采用高于圈足的垫饼支烧”一种装烧方法。根据笔者在湖田窑多年考古发掘所掌握的资料,北宋时期青白瓷碗、盘类的装烧方法,除垫饼支烧外,还有垫圈支烧、泥团支钉(4——5个)支烧等,而壶、罐一类琢器的装烧方法大多采用泥团支钉支烧,少数用垫圈支烧,很少有用垫饼支烧的。若是用垫圈或泥团支钉支烧,对器底中央书刻铭文就没有大的影响,事实上,我们后面就将介绍一件器底书刻铭文的宋代贡瓷。所以在烧造工艺方面,并不存在出现器底书“景德年制”款瓷器的障碍。其次,清代康、雍年间吴极所撰《昌南历记》一书,“虽考据不必尽核,时于正史
牾,然广搜远览,力亦勤矣,且叙事祥,条辞洁,颇合载记之体,新志间有采摘,亦文献之一助也”。⑤就是说,《昌南历记》一书所载也有其可信的一面,并非全是吴极杜撰。所以,要判断宋真宗“景德年制”款贡瓷是否存在过,我们必须多方面考察,方能去伪存真,还历史本来面目。
那么正史有没有有关真宗景德年间贡瓷的记载呢?
1、《宋会要辑稿•方域十二》谓:
江东东路饶州浮梁县景德镇,景德元年(1004年)置。
2、明代王宗沐《江西大志•陶书》“景德镇陶厂沿革”:
宋景德中置镇,置监镇一员。
3、《宋会要辑稿》第一百四十六册《食货》五二之三七:
瓷器库在建隆坊,掌受明、越、饶州、定州、青州白瓷器及漆器以给用,以京朝官三班内侍二人监库。------真宗景德四年九月诏:瓷器库除拣封桩供进外,余者令本库将样赴三司行人估价出卖。
4、《宋会要辑稿》第一百四十二册《食货》四一之四二:
神宗熙宁元年十二月,尚书户部上诸道府土产贡物,------越州,绫一十匹,茜绯纱一十匹,秘色瓷器五十事。
5、北宋王存《元丰九域志》所载贡瓷州府有四:河南府二百事,越、耀两州各五十事,邢州一十事。⑥
6、《宋史•地理志》记载各州府地贡时,除福建和两广路之外,均列于“崇宁户”后,贡品中有瓷器的只有河南府、信德府(本邢州)、耀州。
1、2条文献,虽记载景德镇是在北宋真宗景德元年置镇,并建立了相应的管理机构,但找不到任何景德镇建镇与烧造带“景德年制”款贡瓷相联系的史料。
3、4、5、6条文献,记载了北宋贡瓷的一些史实。与景德镇有关的只有第3条,根据这条文献记载,北宋前期,饶州(很可能是景德镇)烧造的瓷器曾被入选皇宫“瓷器库”。不过值得注意的是,皇宫“瓷器库”只是接受了饶州烧造的瓷器而已,但能否被皇宫正式采用,还得看监库官是否将其挑选出来“供进”,否则就可能被“估价出卖”。说明在北宋前期,饶州的地方官员确实有可能曾把景德镇生产的瓷器当作贡品进献给朝廷,但能否最终被监库官选中,成为贡瓷,供皇宫使用,还存在很大的疑问。因为同时贡瓷的还有越州、定州等州府,相比这些州府生产的瓷器,景德镇的瓷器并无任何优势可言。事实上,4、5、6条文献记载贡瓷的州府当中,就没有饶州(景德镇)。再说,北宋前期的宫廷用瓷,是靠各地进贡,尚没有皇帝“遣官制瓷”,建立官窑的记载,所以所谓宋真宗派人到景德镇“遣官制瓷”并“命陶工书建年景德于器底”的记载不符合历史事实。
现代考古发掘资料,同样找不到北宋前期景德镇贡瓷的影踪。
1、宋太宗元德李后陵没有景德镇的青白瓷。元德李后为太宗妃,真宗的生母,卒于太平兴国二年,初葬普安院。真宗即位后,李后母以子贵,被追尊为皇太后,于咸平三年(1000年)附葬于太宗永熙陵西北。李后陵随葬的瓷器共有82件,除河南本地民窑生产的粗白瓷14件、黑瓷28件外,精细瓷器有越窑青瓷3件和定窑白瓷37件,不少定瓷带“官”字款。⑦贵为皇太后,当时皇帝的生母,李后陵随葬的精细瓷器当属贡瓷无疑。但这里却没有发现一件景德镇生产的青白瓷。
2、宋真宗永定陵没有发掘,在永定陵的地上建筑永定禅院遗址,曾出土9件青白瓷。这几件青白瓷中当然也没有真宗特别喜欢的署“景德年制”款的瓷器。而且因为永定禅院遗址的时代下限为北宋晚期的政和年间,且出土的青白瓷也是北宋中晚期常见器型,只能说明北宋后期青白瓷才被皇家使用,不能作为北宋前期景德镇生产贡瓷的证据。
3、景德镇宋代青白瓷窑址发掘资料表明,北宋前期生产的青白瓷大多为粗瓷。胎质较粗,修坯不够光滑,有起毛现象;釉色呈糙米黄色,且大多开裂片;多为素面,很少有花纹装饰;器型也不丰富,大多是碗、盘、钵、壶、罐、瓶之类日常生活用器。较之同时代的越窑、定窑名瓷,质量上略逊一筹。
终上所述,在北宋前期,景德镇生产贡瓷的可能性微乎其微。吴极《昌南历记》所谓“宋真宗遣官制瓷,贡于京师,命陶工书建年景德于器底,天下于是知有景德镇”的记载,很可能是他根据明清以来景德镇御窑厂生产的瓷器常署皇帝年号款而杜撰。
二、北宋中后期景德镇的贡瓷问题
从宋仁宗天圣元年(1023)开始的北宋中后期,是景德镇青白瓷大发展的时期。有史为证:
1、《宋会要辑稿·食货一六》记神宗熙宁十年(1077年)饶州地区商税谓:
饶州旧在城及德兴、浮梁、余干、安仁、石头镇六务,岁二万五千四百七十贯。
熙宁十年:
在城:一万四千五百三贯二百七十五文。
浮梁县:五千四百七十五贯七百七十九文。
乐平县:一万二百四十九贯五百六十七文。
安仁县:五千五百四十二贯六百七十八文。
德兴县:三千七百九十七贯六百七十八文。
景德镇:三千三百三十七贯九百五十七文。
2、南宋李焘《续资冶通鉴长编》卷三百二十九《磁器部杂录》谓:
神宗元丰八年(1085年)八月尽,是年九月,“饶州景德镇置瓷窑博易务。从宣义郎都提举市易司勾当公事余尧臣清也”。
3、北宋治平二年(1065年)进士、官至吏部侍郎的彭汝砺《送许屯田》诗:
“浮梁巧烧瓷,颜色比琼玖。因官射利疾,众喜君独否。父老争叹息,此事古未有”。⑧
4、宋周辉《清波杂志》卷五:
“饶州景德镇陶器所自出,于大观间(1107-10年)有窑变色红如朱砂,比之定州红瓷器,色尤鲜明”。
5、婺源县《嵩峡齐氏宗谱》⑨卷首“蠖公行实”谓:
护公(即指齐宗蠖)字咸英,生于宋真宗咸平元年(998年)戊戌八月朔旦时,世居德兴体泉。仁宗景祜三年(1036)丙子,以春秋明经请浙江举入仕。初任景德镇窑丞,九载无失。庆历五年(1045)乙酉八月十五,因部御器经婺源下槎,土名金村段,行从误毁御器。护叹曰:“余奉命,愿死,从者何辜”。即吞器亡------皇祜元年(1049)已丑三月初七日,诏封新安元帅掣麾侯。
从上面五条文献,我们可以得到如下信息:
一、文献1表明,从熙宁十年开始,文献中开始出现景德镇的税课额数,不再汇入所在的浮梁县,并且景德镇一镇的商税额数仅略低于所在之县浮梁而与德兴全县额数几乎相等,说明景德镇在神宗熙宁年间制瓷业开始有了长足发展,经济实力大为增强。
二、文献2表明,元丰八年始在景德镇设立瓷窑博易务,标志着景德镇制瓷业在神宗时代的繁荣昌盛,瓷器贸易已成为大宗贸易,所以有必要从一般税务机关——镇务中分立出一个专司瓷窑税收的行政机关——“瓷窑博易务”。
我认为,景德镇虽然在北宋真宗景德年间就已置镇,但并不能表明景德镇的制瓷业在当时有多大的发展。《宋史·食货志》载:“凡州县皆置务,关、镇亦或有之,大则专置官监临,小则令、佐兼领,诸州仍令都督、监押同掌。------其名物各随地宜而不一焉”。⑩又载宋立国后,为戒五代藩镇擅留财赋之弊,凡“藩郡有阙”,即“稍命文臣权知所在场院或遣京朝官廷臣监临。”⑾《宋会要辑稿·方域十二·市镇》条也记载宋时诸镇监官,多以京朝官充任。所谓“京朝官”者,为承义郎至承务郎之类的低级选官(官阶为从七品到从九品)。我们从现存的《浮梁县志》和其他文献中,并不见一位北宋前期景德镇监镇官的名姓,记载的都是北宋浮梁县的令、丞、薄、尉们的大名。而且从上面一条文献可知在神宗熙宁十年之前,景德镇的商税是汇入浮梁县一并计算的。只能说明在此之前景德镇并非大镇,所以其商税由所在地方的“令、佐兼领”。只有到神宗时期,景德镇的商税单列以及设立瓷窑博易务以后,景德镇才有可能成为全国性的大窑场。
现代陶瓷考古证明,北宋中晚期景德镇窑的制瓷业非常发达。根据景德镇陶瓷考古研究所江建新等同志的调查统计,“景德镇宋代窑业堆积有136处(其中不包括已被严重扰乱与夷平,以及众多叠压在建筑物之下的那些无法统计的遗存)”,“北宋时期的窑场多分布于近郊农村的村镇附近,即南河与小南河一带的广袤约百里之内。其间窑场星罗棋布,遗物堆积丰厚,规模庞大;南宋中后期各窑场则开始衰落,并逐渐废止,窑场已转移入镇内”。⑿各处宋代窑址均以北宋中后期的窑业堆积最为丰厚,甚至许多窑址终烧于北宋,如杨梅亭、银坑坞、外小里、黄泥头、白虎湾、盈田、月山下、凉伞树下、富坑、柳家湾、大屋下、宁村、东流、凤凰咀、查村等。刘新园先生通过对比研究,发现景德镇窑是北宋时期全国最大的瓷器产地,认为“无论是从窑群的分布密度,遗存面积和堆积厚度方面观察,不仅定窑,就是同时代的其他著名窑场也难以与之相比”。全国各地宋墓出土的青白瓷,也表明北宋中后期青白瓷的销售市场非常广阔,冯先铭先生也认为“青白瓷流通地域如此广泛,几乎达到了全国的三分之二的省份,除个别省出土青白瓷为本省产品外,绝大多数青白瓷都是景德镇窑产品,任何一个宋代瓷窑产品都远远不及景德镇青白瓷流通区域广泛”。⒀
三、文献3、4表明,神宗时期,景德镇不但制瓷数量大增,而且质量也大为提高,烧造出来的瓷器可与美玉(“琼玖”)相比,成为地方官谋利的猎物。大观年间烧造出“色如朱砂”的窑变瓷,也说明景德镇当时烧窑的火候已达到相当高的温度。正如南宋蒋祈〈陶记〉所谓:“景德陶,昔三百余座。埏埴之器,洁白不疵,故鬻于他所,皆有‘饶玉’之称。其视真定红磁、龙泉青秘相竞奇矣”。⒁
窑址出土的瓷器标本和各地墓葬出土青白瓷表明,北宋后期的青白瓷胎体洁白致密,半透明度良好;器体制作严谨,器壁薄腻规整,器型挺拔精巧;瓷釉光洁度高透明度好,流行刻划花纹装饰;釉下的刻划花因线条的深浅不同而积聚厚薄不等的釉层,积釉深处呈色青绿,积釉浅处呈色青白,瓷釉因纹饰而显得丰富,纹饰也因透明的釉色而更加清晰;器型种类也较前期大为增加,除生活必须的各式杯碗盘碟外,酒具有执壶、注子、注碗、盏托、台盏,容具有造型优美的瓜棱罐,瓷枕有龙虎枕、象枕、狮枕、孩儿枕、仕女枕,各式炉及镂空香熏,还有盛化妆品及香料的各式瓷盒等。正如冯先铭先生所评价:“宋代景德镇虽然是众多的瓷窑之一,由于它的自然条件的优越------它在原料选择、制瓷工艺及装饰纹样等各个方面达到了相当的高度,可以说它比较集中的代表了宋代的烧瓷水平”。⒂
如此高质量的瓷器自然得到当时上层社会的喜爱。我们从考古发掘出来的一些北宋纪年墓葬,也可以发现,北宋中后期的一些高官厚爵的墓葬中开始随葬景德镇生产的青白瓷。这类墓葬有:
(1)江西永新宋嘉祜五年(1060)刘沆墓。刘沆,《宋史》有传,曾任太常博士、三司度支、户部判官、兵部侍郎、工部尚书、邢部尚书等职,拜参知政事,位列宰辅。《宋史》卷二百八十五列传四十四。(《考古》64年11期)
(2)河南密县宋嘉祜八年(1063)冯京夫妇墓。冯京是宋代名臣,历仁、英、神、哲宗四世,曾官至副相。其再续妻富氏“入见内庭慈圣光献皇后,尤遇之厚”,“赐以衣服、首饰、茶、烛、洒、果,比他人特异焉”,其墓葬中的随葬品还有可能是宫廷的赏赐之物。(《中原文物》87年4期)
(3)江西波阳宋政和元年(1111)施氏墓。施氏为龙图阁待制熊本之妻。(《考古》1977年4期)
(4)辽宁阜新辽重熙七年(1038)晋国夫人墓。晋国夫人是法天皇后妹,嫁耶律元,兄丞相大国舅萧孝穆,一族极为贵显。(《文物参考资料》58年2期)
(5)辽宁义县辽清宁三年(1057)以前萧慎微祖墓。萧慎微两见《高丽史》,辽重熙十六年(1046)以忠顺军节度使的官衔两次出使高丽。他的父辈也是“世选宰相”的特殊贵族。(李文信《义县清河门辽墓发掘报告》,《考古学报》1954年8期。)
(6)辽宁阜新辽大康元年(1075)萧德温墓。萧德温为大丞相萧孝穆孙,封大辽国左金吾卫上将军。(《文物参考资料》58年2期)
四、文献5表明,景德镇的青白瓷也博得了皇帝的喜爱,成为“御器”。齐宗蠖于庆历五年解运景德镇烧造的“御器”到京师的记载,是目前所见北宋景德镇贡瓷的唯一较为可靠的史料,值得引起重视。按齐宗蠖曾担任景德镇窑丞九年,最后因押运贡瓷被毁而吞器自杀,应是可信的史实。说明至迟在仁宗庆历年间,景德镇烧造的瓷器就博得了皇帝的喜爱,成为了贡瓷。
这几年,我们在景德镇湖田窑址考古发掘时,景德镇窑的贡瓷问题是经常萦绕于怀的问题之一。我们认为,作为北宋时期全国产销量最大的窑场,烧造出来的瓷器釉色又最接近玉器,代表了宋代的制瓷工艺水平,景德镇窑没有理由不生产贡瓷。但要在窑址中找到贡瓷的证据,又谈何容易?所谓皇天不负有心人,近年终于有所发现。
1997年底,在湖田窑豪猪岭发掘时,在T2层出土了一块瓷片(T2③:39),由于只剩器底,具体器型不明,推测是壶或瓶的器底,底心见比较明显的旋涡状修胎痕,圈足足径6
厘米,足墙高0、6厘米,足墙内外斜削。内外壁施釉,釉色呈蟹青,带冰裂纹。器外底露胎,足端见褐色垫圈痕。外底三纵行刻写:“迪功郎浮梁县丞臣张昂措置监造”(拓片及照片)14个字。
我们认为,这块瓷片上的铭刻非常清晰地告诉我们,“张昂措置监造”的瓷器应该就是贡瓷,因为张昂在此自称“臣”,说明他的服务对象只能是皇帝。那么张昂又是什么时代的官员呢?
张昂,《宋史》及《浮梁县志》、《饶州府志》等志书无传。我们在文献无法考证的情况下,只有先来分析这块瓷片上的记事铭刻。通过分析,我们认为张昂应为北宋中后期的官员。理由如下:(一)从官制来分析,张昂为北宋人的可能性比南宋人的可能性大。迪功郎,按宋代官制,当为北宋神宗元丰改制以后才出现的官职,为从九品,是最低级的品官。南宋也一直存在。但南宋迪功郎一般又分左、右迪功郎。如:1972年出土于进贤县,志石藏江西省博物馆的北宋政和八年《宋故吴助教墓志铭》记有:“迪功郎吉州议曹椽兼兵曹及管右榷勘公事许博古书”。1959年出土于清江县,志石藏江西省博物馆的南宋绍兴二十九年《宋故荆南府判朝散杜公墓碑》记有:“右迪功郎、临江军司法参军郏次南书”。县丞,官名,北宋天圣四年(1046)置,为县副长官,位主簿、县尉之上。南宋绍兴三年罢,十八年复置。嘉定后小县不置,以主簿兼,佚自正八品至从八品。(二)从现存的志书来看,记载浮梁县的历史人物,北宋以前的多残缺,而南宋以后的则较全,张昂不见于史书记载,也为北宋人的可能性较大。(三)宋代的用瓷制度表明,在北宋政和年间京师“自置窑烧造”以前,就曾有“命汝州造青窑器”之举,采取的是由地方官府承命在民窑中烧制贡瓷的“锡命乃贡”的贡瓷方式,政和以后,北宋和南宋都先后在京师汴京和临安设立了官窑,地方贡瓷的可能性大大降低,从这一点来说,张昂监造贡瓷也应在北宋中后期。
张昂贡瓷瓷片的发现,第一次用实物证明北宋景德镇确确实实曾经为皇家生产过贡瓷。应证婺源县《嵩峡齐氏宗谱》关于“景德镇窑丞”齐宗蠖于庆历五年解运景德镇烧造的“御器”到京师的记载,景德镇窑在北宋中后期曾经生产贡瓷是毫无疑问的史实。
张昂贡瓷瓷片的发现,还为我们了解北宋景德镇贡瓷的面貌提供了新资料。我们以前一直认为宋代景德镇的贡瓷应该是青白瓷,但张昂贡瓷瓷片却是青瓷,与北宋和南宋官窑生产的青瓷同一釉色,说明宋代皇帝对青瓷确实是情有独钟,纠正了我们长期以来的偏见。但与张昂贡瓷瓷片一同出土的瓷器全是北宋中后期的青白瓷器,并不见别的青瓷,似乎又告诉我们,青白瓷也有贡瓷的可能。尤其是在伴出的青白瓷中,比较多的青白瓷采用了龙、凤装饰题材(附图),带有这种龙、凤装饰题材的青白瓷过去又很少在平民墓葬中出土,似乎这种龙、凤装饰题材的青白瓷很可能也是贡瓷。这需要以后更多的考古发现来佐证。
三、结语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认为景德镇窑在北宋早期尚处于制瓷业的初步发展阶段,不具备为皇家生产贡瓷的条件,所谓宋真宗命进御瓷器,底书“景德年制”的记载,为后人附会之说,不是史实。只有到北宋中后期,随着景德镇制瓷业的大发展,制瓷质量的提高,景德镇窑生产的瓷器才开始受到上层社会乃至皇帝的喜爱,最终成为贡瓷。张昂贡瓷瓷片的发现,不但验证了婺源县《嵩峡齐氏宗谱》关于“景德镇窑丞”齐宗蠖于庆历五年解运景德镇烧造的“御器”到京师的记载属实,而且第一次从实物上让世人看到了宋代景德镇贡瓷的面貌。
景德镇窑北宋贡瓷的最后确立,一方面表明景德镇窑以其高超的制瓷技术,在北宋时代取得了与越窑以及所谓的宋代五大名窑相媲美的地位。另一方面表明,在北宋官窑制度建立以前,皇家御用瓷器是由全国各大名窑承旨进贡,并非是某一窑场的某一瓷器品种所专宠。但青釉瓷器则肯定是宋代御用瓷器的首选品种。
注释:
①冯先铭主编《中国陶瓷》第406页,上海古籍出版社,1994年11月第一版。
②刘新园《景德镇瓷窑遗址的调查与中国陶瓷史上的几个相关问题》,《景德镇出土五代至清初瓷展》,香港冯平山大学博物馆,1992年。
③宋代五大名窑,通常指“汝、官、哥、定、钧”,也有称“柴、汝、官、哥、定”。最早见于明宣德年间的《宣德彝器谱》:“内库所藏柴、汝、官、哥、钧、定”的宫廷用器而得名。
④江建新《景德镇宋代窑业遗存的考察与相关问题的探讨》,《景德镇出土五代至清初瓷展》,香港冯平山大学博物馆,1992年。
⑤清乾隆七年《浮梁县志》卷十六“耆旧传”。
⑥宋王存《元丰九域志》卷第一《西京》、卷第二《河北西路》、卷第三《陕西路》、卷第五《两浙路》,中华书局点校本,1984年版。
⑦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北宋皇陵》,中洲古籍出版社,1997年8月版。
⑧宋洪迈《容斋随笔》“浮梁陶器”条。
⑨婺源县《嵩峡齐氏宗谱》藏景德镇市图书馆。
⑩《宋史》卷一百八/十六《志》第一百三十九“食货”(下)八“商税”条。
⑾《宋史》卷一百七十九《志》第一百三十二“食货”(下)一“会计”条。
⑿同④
⒀冯先铭《宋元青白瓷》,上海人民美术出版社与日本美乃美出版社,
⒁刘新园《蒋祈《陶记》著作时代考辩》,《景德镇陶瓷》1981年(总第十期)。
⒂冯先铭《我国宋元时期的青白瓷》,《古陶瓷鉴真》,北京燕山出版社1996年12月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