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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秋雨为什么恨打官司

2009-12-21 09:34阅读:
余秋雨为什么恨打官司

有的人是君子,但他更像小人;有的人是小人,但他更像君子……

余秋雨写过一篇叫《小人》的小文。近日,饱受小人之累的朋友看后隆重推荐给我看。
余先生《小人》一文,虽然对小人刻画得入木三分,但却有破绽。透露出余秋雨为什么恨打官司。
《小人》一文中,余教授先讲了一个村庄的例子。
一个村庄原本相安无事,村民友好和睦。但有一天来了一个妇人,打破了村庄的宁静。此妇既非貌若西施,亦非猛若夜叉。惟喜说长道短、搬弄是非。村民们最初并不在意,相处时坦荡依旧。但日子一久,这坦荡的表象下却多了几分猜忌,宁静的村庄不免暗潮涌动。
此妇后来虽然离开了村庄,但村庄从此却不复安宁。村民们都知道是该妇惹的祸,但真要给该妇列几条罪状,却似乎无从列起——因为该妇仅仅是“私下嘀咕”。
私下嘀咕的妇人,便是可恶可恨的十足小人。这原本似乎无可厚非。但《小人》立即不沾边地接着说,有的小人想出名,便缠着名人打官司——这就让人费解了。因为打官司绝非“私下嘀咕”。明眼人一看便知,这其实是一直“官司”缠身的余教授在“泄私愤”。
转弯抹角大半天,“不经意间”打点擦边球,一则可以骂对方是小人赞自己是名人于无形,二则可以留下“无辜”和“高姿态”的美名,三则可以顺便收编一些痛恨小人的凡夫俗子加入余先生队伍,余先生可谓一石三鸟,用心良苦。
这些都罢了。问题的关键是,此一说一不小心折射出作者本身存在的“道德悖反”。因为“打官司”,不管是跟名人打官司,还是名人跟别人打官司,
在法制化进程日益加快的今天,有事找律师,有事找法律都应该是名正言顺的“君子”行为。比如余秋雨先生官司不断,有别人找他打官司的,有他找别人打官司的。但这些官司非但与村妇的私下嘀咕不同,而且我认为,在当今中国,没有比此更大张旗鼓、堂堂正正的了。
打官司,意味着输赢立判,打官司,意味着阳光行为。在笔者看来,也许能找出万千条理由来证明“打官司”不是“君子”行为,但实在不容易找出更多的理由来证明其是“小人”行为。那些打着“庭外和解”的名号,却躲在某个角落巧施冷箭的人,才真是为君子所不齿的地道小人。
君子可敬,小人可怕。比小人还可怕的是伪君子。君子一般道貌岸然,俨然一个卫道士;小人往往口蜜腹剑,喜欢背后算计人。而伪君子则是杀敌于无行的高手。金庸先生《笑傲江湖》里以“君子剑”扬名的岳不群,就是典型的伪君子。而《水浒传》里死缠杨志的牛二,与岳不群这样的伪君子比较,却似乎有他的高贵和不群之处。
在中国,“君子”一般是自己标榜,而“小人”往往是别人强加。而“伪君子”却是“不烧三日满不待七年期”辨别不出来。
其实,芸芸众生,都既有天使的一面,也有魔鬼的一面。你今天是君子,或许你昨天就是小人。你今天是小人,或许你昨天就是君子。有的人,甚至是同时两者兼有。至于明天是什么,那得“走着瞧”——正因为这样,我们才有“金不换”的浪子,和前仆后继的贪官。
有人经常因为自己人性的自私而自责,也经常因为别人人性的自私而他责。其实,人非圣贤,人与人之间的不同,不是君子与小人的不同,而是“君子的成份多,还是小人的成份多”的区别。只要我们敢于面对法律的底线,对别人大声说“法庭上见”,我们就大可不必为自己曾经是君子而高兴,也不必为自己曾经是小人而自责了。
说一句绝非“我是小人我怕谁”的话,生活在这个星球上的人,原没有高低贵贱之分,既没有纯粹的君子,也没有纯粹的小人。只要是血肉之躯,任谁也别想跳出这个定律。
还是套用一句颇富辩证法的老话来结尾吧:有的人是君子,但他更像小人;有的人是小人,但他更像君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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