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师师德行为规范
1、中小学教师应及时参加政治学习和业务进修,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积极参与学校教育教学的各项改革,更新教育观念,努力掌握现代教育信息技术和教学方法,提高教书育人的能力和水平。
2、教师应认真备课,精心研究教学设计,指导学生全面、系统、准确地掌握所学知识。积极参加集体备课,坚持经常听课、认真评课、课后反思。
3、教师应努力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坚持以人为本,面向全体教学,因材施教,引导学生自主学习、合作学习和研究性学习,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坚持教育创新,培养学生创造能力,支持和指导学生参与社会实践。
4、教师应精选作业,不布置机械重复和大量抄写的作业,不搞“题海战术”,不以多留作业来惩罚学生,对学生特别是学习困难的学生要耐心细致地进行辅导,及时解答学生提出的问题,诲人不倦。严禁组织学生进行有偿补课。
5、教师应在课堂提问、作业评定、考卷批阅、评语撰写、家庭访问等教育教学工作中,运用发展性、过程性的方法对学生作出客观、全面和公正的评价。严禁用考试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禁止以考试成绩给学生排名次,减轻学生的心理负担。
6、教师应严格遵守学校的教学管理制度,严禁上课迟到、早退或拖堂。不得随意调课,不得挤占非升学学科的授课时间,在整个教学过程中,教师应站立授课、面带微笑,全神贯注面对学生,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坚持教学相长。
7、教师应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爱岗敬业、尽职尽责。禁止在学生面前发牢骚、说怪话,流露消极人生观、庸俗处世哲学和低级趣味,严禁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
8、教师应全面、深入地了解学生在学习、心理和生理等方面的特点,了解学生的家庭状况,加强师生感情交流,增强德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从关心、关爱学生出发,耐心细致地做好后进生的思想转化工作,做到热爱学生与严格要求、严格管理相结合,严中有情、严中有理、严中有度。
9、教师应尊重学生人格。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禁止采取罚站、面壁、逐出教室等不正确的教育方法,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10、教师应关注贫困生及弱势群体的学习和生活,并能给予力所能及的帮助,对易辍生、辍学生要及时家访,并动员各种力量
1、中小学教师应及时参加政治学习和业务进修,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积极参与学校教育教学的各项改革,更新教育观念,努力掌握现代教育信息技术和教学方法,提高教书育人的能力和水平。
2、教师应认真备课,精心研究教学设计,指导学生全面、系统、准确地掌握所学知识。积极参加集体备课,坚持经常听课、认真评课、课后反思。
3、教师应努力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坚持以人为本,面向全体教学,因材施教,引导学生自主学习、合作学习和研究性学习,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坚持教育创新,培养学生创造能力,支持和指导学生参与社会实践。
4、教师应精选作业,不布置机械重复和大量抄写的作业,不搞“题海战术”,不以多留作业来惩罚学生,对学生特别是学习困难的学生要耐心细致地进行辅导,及时解答学生提出的问题,诲人不倦。严禁组织学生进行有偿补课。
5、教师应在课堂提问、作业评定、考卷批阅、评语撰写、家庭访问等教育教学工作中,运用发展性、过程性的方法对学生作出客观、全面和公正的评价。严禁用考试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禁止以考试成绩给学生排名次,减轻学生的心理负担。
6、教师应严格遵守学校的教学管理制度,严禁上课迟到、早退或拖堂。不得随意调课,不得挤占非升学学科的授课时间,在整个教学过程中,教师应站立授课、面带微笑,全神贯注面对学生,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坚持教学相长。
7、教师应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爱岗敬业、尽职尽责。禁止在学生面前发牢骚、说怪话,流露消极人生观、庸俗处世哲学和低级趣味,严禁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
8、教师应全面、深入地了解学生在学习、心理和生理等方面的特点,了解学生的家庭状况,加强师生感情交流,增强德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从关心、关爱学生出发,耐心细致地做好后进生的思想转化工作,做到热爱学生与严格要求、严格管理相结合,严中有情、严中有理、严中有度。
9、教师应尊重学生人格。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禁止采取罚站、面壁、逐出教室等不正确的教育方法,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10、教师应关注贫困生及弱势群体的学习和生活,并能给予力所能及的帮助,对易辍生、辍学生要及时家访,并动员各种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