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激励要求有时间和数量限制,方案中设计为行权约束条件,实施时更强调时间上的限制。一般约束条件主要在授予后至行权前阶段,但行权开始也仍旧有约束条件,如满足业绩考核要求。业绩考核如上篇所述,其中财务目标如每股收益增长率、净资产收益率的增长率、净资本收益率的增长率、固定资产增长率、股东权益增长率、主营业务收人增长率、净利润增长率等。
具体行权与期限,因激励模式不同而不同。但无论哪种模式,一般有授予日、生效日、行权日,对于股权激励的标的是上市公司的股票,行权日不言而喻是交易日,同时行权一般是分批进行而非一次性完成,所以约束不是在行权日到来之日就结束了,而是延续到行权结束至最后一个行权日。特殊的方案设计,针对特定的被激励人员,行权结束后仍可协议约定约束条件。除了在授予股权时确定价格,行权时还有件重要的环节就是确定股权的行权价格,对股权属于上市交易的股票而言,行权价格容易确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规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行权价格不应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1)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布前1交易日的公司标的股票收盘价;(2)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布前30个交易日内的公司标的股票平均收盘价。
股权激励方案中的期限有限制期和有效期,限制期是指从授予日至行权日,也被称为等待期,而有效期为授予日至失效日止的期限,一般不超过10年;狭义的有效期指行权日至失效日间的期限。行权限制期原则上不得少于2年,笔者在方案中一般设计为3年,行权时可匀速也可不匀速。为了更好的约束性,激励股权在行权时,方案设计一般有不低于总量的20%锁定至任职(或任期期满)并考核合格后行权。如果是上市公司,则期权的行权安排期限有以下的规定:行权期限必须在该年年报公告后第
具体行权与期限,因激励模式不同而不同。但无论哪种模式,一般有授予日、生效日、行权日,对于股权激励的标的是上市公司的股票,行权日不言而喻是交易日,同时行权一般是分批进行而非一次性完成,所以约束不是在行权日到来之日就结束了,而是延续到行权结束至最后一个行权日。特殊的方案设计,针对特定的被激励人员,行权结束后仍可协议约定约束条件。除了在授予股权时确定价格,行权时还有件重要的环节就是确定股权的行权价格,对股权属于上市交易的股票而言,行权价格容易确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规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行权价格不应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1)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布前1交易日的公司标的股票收盘价;(2)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布前30个交易日内的公司标的股票平均收盘价。
股权激励方案中的期限有限制期和有效期,限制期是指从授予日至行权日,也被称为等待期,而有效期为授予日至失效日止的期限,一般不超过10年;狭义的有效期指行权日至失效日间的期限。行权限制期原则上不得少于2年,笔者在方案中一般设计为3年,行权时可匀速也可不匀速。为了更好的约束性,激励股权在行权时,方案设计一般有不低于总量的20%锁定至任职(或任期期满)并考核合格后行权。如果是上市公司,则期权的行权安排期限有以下的规定:行权期限必须在该年年报公告后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