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调整
项目统一为:保教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
湛江市教育局官方网站“政务公开”栏今年3月1日对外公布《湛江市物价局、湛江市教育局、湛江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市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的通知》
。
据悉,公办幼儿园收费项目统一为:保育教育费(以下简称“保教费”,寄宿制幼儿园保教费含住宿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三类。
■保教费
我市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按粤价函〔2012〕1381号执行:
级别
全日制
省一级幼儿园
405元/人·月
市一级幼儿园
350元/人·月
区一级幼儿园
240元/人·月
未评级幼儿园
180元/人·月
我市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自2013年春季入园起按不同等级分别执行本通知的收费标准,并按省的规定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即2012年秋季后入园的幼儿保教费按本通知的标准执行,2012年秋季前入园的幼儿保教费按原湛江市物价局、教育局《关于市区幼儿教育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湛价〔2010〕71号)标准执行。
保教费原则上按月收取,如征得幼儿家长同意,也可按学期收取。
项目统一为:保教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