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塞尔协议II、资本充足率弹性、银行贷款评估
2010-10-29 22:29阅读:
《巴塞尔协议II》对银行资本充足率的相关规定成为世界银行界考核资本充足率的重要标准。我国加入WTO后逐渐开放人民币金融业务,国内商业银行与外资银行、国际银行同台竞争,根据巴塞尔协议有关资本充足率的要求和持续健康发展的要求,我国银行业需要提高资产质量和资本充足率水平。
现有的商业银行贷款评估多是从借款人的资信、贷款项目收益与风险角度出发,计算贡献率和贡献度,通过建立二维评价矩阵(见图1)
划分客户等级对贷款客户进行评价。这种评估方法能够评价贷款客户对银行的利润贡献,但没有考虑具体业务对银行资本充足率的影响。而贷款评估的目标是为商业银行的资产运作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贷款发放必须符合商业银行资产整体运作的目标和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
,符合巴塞尔协议有关资本充足率和持续健康发展的要求。

从《巴塞尔协议II》为依据,我们通过分析协议中有关资本充足率的要求和计算方法,提出资本充足率弹性的概念,结合目前流行的贡献率、贡献度提出建立三维贷款评估矩阵( 见图2 ) 的思路,将银行的贷款评估与巴塞尔协议对资本充足率的标准相结合。并运用资本充足率弹性实证分析了银行具体每一笔贷款业务对资本充足率的影响,将贷款评估中外部条件与对银行自身影响相结合,为商业银行将微观经营活动与宏观监管要求架起桥梁提供了思路。
一、巴塞尔协议中资本充足率的要求和计算
2004年6月巴塞尔委员会出台《巴塞尔协议II》,提出国际银行的资本充足性标准——商业银行的核心资本与风险加权资产的比率不得低于4%
,总资本与风险加权资产的比率不得低于8%《 巴塞尔协议II》对银行资本充足率的相关规定成为世界银行界考核资本充足率的重要标准。与旧巴塞尔协议(1988年) 相比,新资本协议明确了应考虑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因素,对具体的计算方法提出了修订,修订后的资本充足率的计算公式为:(X)为乘号
核心资本充足率 =
核心资本 – 扣除因素
X 100%≥4%
表内、外风险加权资产总额 + 12.5
X 市场风险资本 + 12.5 X
操作风险资本
资本充足率 =
核心资本 + 附属资本 -
扣除因素
X 100%≥8%
表内、外风险加权资产总额 + 12.5
X 市场风险资本 + 12.5 X
操作风险资本
二、资本充足率弹性
我国银行业目前主要面临的问题是资本充足率较低,资本质量有待提高。资本充足率是一个宏观指标,银行要提高资本充足率,以达到银监会的监管要求和稳健经营的目的,仍需通过日常经营活动来实现。本文提出充足率弹性ECAR的概念,将其作为反映银行日常经营活动对资本充足率影响的指标,以贷款业务为例说明ECAR的具体计算及应用,为银行的贷款评估提供新的思路。资本充足率弹性ECAR等于某一笔业务引起的资本增加百分比与该笔业务引起的资产增加百分比的比值, ECAR =
资本增加百分比
资产增加百分比
贷款评估中的ECAR等于某一笔新增贷款D引起的资本增加百分比与该笔业务引起的资产增加百分比的比值。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 X )为乘号
贷款D
引起的资本增加百分比=
R’(D)
X 100% =
V X R(D)
X 100%
A + R’(D)
A + V X R(D)
A
为期初资本金额;R(D) 为新增贷款D 带来的收入;v为银行利润中用于资本累积的比例;
R′(D) 为该笔贷款引起的资本增加
贷款D
引起的资产增加百分比 =
D’ X
100% =
n X D
X 100%
C + D
C + n + D
C
为期初资产金额;D 为贷款金额;n
为贷款对应的风险权重;D′为某笔贷款引起的风险资产增加
ECAR =
R′(D)
/
D′
= v
X R(D)
/
D X
n
A +
R′(D)
C + D′
A
+ v X
R(D)
C + D
X
n
根据ECAR的定义和公式可以得出:
(1)
当ECAR
≥1
时,说明这笔贷款业务引起的资本增加百分比大于资产增加百分比,意味着该笔业务有助于提高银行的资本充足率
(2)
当0≤ECAR < 1 时,新增贷款引起的资本增加百分比小于资产,表明该贷款可以给银行带来收益,但银行需要准备更多的资本以应对可能出现的风险。具体操作分两种情况:若银行现有资本充足率远大于8%且贷款风险较低,则可以发放贷款;若银行现有资本充足率接近或低于8%
,则需要根据银行及客户的具体情况仔细分析是否发放该贷款
(3)
当ECAR <
0时,新增贷款引起的资本增加为负,即这笔贷款导致银行亏损,因此正常情况下不应开展这笔业务
三、实证分析
在对某银行J分行的经营状况评价中,作者运用ECAR对部分贷款业务进行评价,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本文以该分行的一笔贷款交易数据为例说明计算过程。J分行运营资本金100,000,000(元) 。根据J分行2008年资产负债表、损益明细表统计: 股东权益合计37, 075,241.76
(元)
,风险加权资产合计7,446,810,499.86 (元) ,税前利润合计122 ,727 ,607. 80(元);股东权益与税前利润合计相除得到利润提留资本金比例v 为0.302;客户贷款金额为11,000,000(元) ,贷款期限为10个月,贷款利率为5.859‰,根据巴塞尔协议规定该笔贷款的风险权重为100% ,该笔贷款给J分行带来的利润293,500.68(元) 。贷款充足率弹性ECAR的计算过程如下:(X)为乘号
1.
计算资本增加百分比:
V X
R(D)
X 100% = 0. 302 X
293500. 68
X 100%
A + v X
R(D)
100 ,000 ,000 + 0. 302
X
293 ,500. 68
= 0. 121%
2.
计算资产增加百分比:
n X
D
X 100 % =
11 ,000 ,000 X
100 %
X 100
%
C + n X
D
7 ,446 ,810 ,499. 86 + 11 ,000
,000 X
100
%
=0. 147 %
3.
计算资本充足率弹性:
ECAR =
资本增加百分比
=
v X R(D)
X 100 % /
n X
D
X 100 %
资产增加百分比
A + v X
R(D)
C +
n X D
= 0. 121 % / 0. 147 %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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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笔贷款的ECAR小于1 ,根据前文分析不发放这笔贷款更有利于提高J分行的资本充足率。为进一步说明ECAR对贷款评估的作用,选取部分有代表性的贷款交易数据在表1中列出(前例计算数据来源于表1中第1笔贷款) 。

ECAR
可用于选择发放贷款。贷款2金额为60000000(元) ,是第3、4笔贷款之和。如果银行可贷款资金多于120,000,000(元)
,且资本充足率远大于8% ,则这3笔贷款都可发放;若可贷资金介于30,000,000与60,000,000(元) 之间,则应发放贷款4,而不应发放贷款2、3,因贷款4弹性大于1
,有助于提高银行资本充足率;若可贷资金介于60,000,000与90,000,000(元)之间,则不发放贷款2,而是发放贷款3、4,因为第3、4笔贷款弹性大于1,有助于提高银行资本充足率,相反发放贷款2会造成银行资金大量占用,造成资金不能运用于高弹性贷款的机会成本。即使可贷资金介于90,000,000与120,000,000(元) 之间,在发放贷款4 之后,应结合银行当前资本充足率状况决定是否发放贷款2、3,当资本充足率较高时,可以考虑优先发放贷款2以获取更多利润。但若资本充足率远小于8% , 可贷资金多于120,000,000(元) ,则1、2笔贷款也不应发放,因为即使有多余的资金,这两笔贷款也会降低资本充足率,增加银行经营风险。进一步分析看出,
ECAR主要受贷款利率和风险权重影响:第1、2笔贷款的利率接近,风险权重相同,弹性大小也相近;第1、2和第3、4笔贷款相比较,前两笔贷款的风险权重高,弹性就小,后两者正好相反。
四、结论
通常对资本充足率的研究都是从宏观层面出发,分析提高资本充足率对银行的风险管理、资本管理、盈利能力和竞争力的要求和影响,贷款评估多是从外部借款人角度进行评估,本文将资本充足率弹性应用于银行贷款评估,为银行贷款活动提供了决策参考。将贷款评估中外部条件与对银行自身影响相结合,将银行微观经营活动与国际宏观监管要求架起桥梁。通过实证分析资本充足率弹性在贷款评估中的应用,分析结果表明资本充足率弹性应用于贷款评价是可行的,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