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汉学研究的开拓之作——试谈钱钟书《十七、十八世纪英国文献中的中国》
2019-09-13 20:31阅读:
冉利华
原载《比较文学与比较文化论丛》第一辑
石云涛 主编
中国商务出版社,2019年6月版
摘要:钱钟书《十七、十八世纪英国文献中的中国》是海外汉学研究尤其是英国汉学研究的先锋之作,为后来的相关研究昭示了方向。该论文研究全面而详尽,所考察的范围远远超越了文学领域,而延展至十七、十八世纪英国与中国有关的各方面文献。可以看出,作者治学严谨,充满了问题意识和学术自信,研究态度客观冷静,超越东西对立意识和种族偏见,故而多有敏锐的发现与独到的见解。
一
1935年,钱钟书先生考取英国庚子赔款公费留学资格,7月便与夫人杨绛一同登上了开往英国的轮船。两年后,他从牛津大学埃克塞特学院英文系顺利获得了文学学士学位。杨绛先生在《我们仨》里回忆说,“钟书通过了牛津的论文考试,如获重赦。他觉得为一个学位赔掉许多时间,很不值当。他白费功夫读些不必要的功课,想读的许多书都只好放弃。因此他常引用一位曾获牛津文学学士的英国学者对文学学士的评价:‘文学学士,就是对文学无识无知’”。钱钟书先生为了获得牛津大学这个学位而“赔掉许多时间”所写作的那篇论文就是《十七、十八世纪英国文献中的中国》,而他为此赔掉的许多时间和功夫,并未白费,也绝非“很不值当”,而是凝成了一部海外汉学尤其是英国汉学研究的先锋之作,为后来学者的相关研究奠定了基础、指引了方向。
二十世纪前期,在两次世界大战的隆隆炮火和深重阴影里激动和苦恼着的欧洲人中间再次出现了“亚洲热”,“欧洲史上东亚第二次在精神上与西方的接触”[1]
成了一个“显而易见”、不容忽视的事实。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以德法两国为主的欧洲学者开始关注东西方比较文学和比较文化研究,并陆续出现了一些影响广泛的著作,如皮埃•马丹的《
17、
18世纪法国文学中的东方》(
L’Orientdans
la Litté
ratureFrançaise au XVIIe et au XVIIIe
Siè
cle)(
1906)、玛莎•
P.
科南特(
Martha P. Conant)的《十八世纪英国的东方故事》(
The
Oriental Tale in England in the Eighteenth
Century)(
1908)、弗兰茨•默克尔(
Franz
Merkel)的《莱布尼茨与在华的传教事业》(
Leibnitz und die
China-Mission)
(1910)、阿道夫•利奇温(
Adolf
Reichwein) 的《中国与欧洲》(
China und
Europa)(
1923)等。钱先生正是受到了费迪南•布吕内蒂埃(
Ferdinand
Brunetière)所编的《批评研究》(
Studies
Critiques)第
8集上的皮埃
•马丹的论文《
17、
18世纪法国文学中的东方》以及随后读到的古斯塔夫
•朗颂(
Gustave
Lanson)
的《外国影响在法国文学发展中的作用》一文的启发,又发现利奇温的《中国与欧洲》一书中只字未提英国文献,才决定填补空白,将自己的学位论文选题确定为“十七、十八世纪英国文献中的中国”的。
二
事实上,从二十世纪初开始,已陆续有一些对中西文化的异同有一定了解、受过新式高等教育尤其是有(过)海外留学经历的中国学者不约而同地注意到了中国文化在西方的传播以及西方人眼中的中国形象问题。1928年,陈受颐先生于美国芝加哥大学获得哲学博士学位,其博士学位论文The
Influence of China on English Culture during the Eighteenth
Century研究的是中国对十八世纪英国文化的影响;1931年,范存忠先生于美国哈佛大学获得哲学博士学位,其博士学位论文Chinese
Culture in England: Studies from Sir William Temple to Oliver
Goldsmith研究的是启蒙时期的英国(17世纪末至18世纪中叶)对中国文化的接受情况;同样是在1931年,留美归来的方重先生在国立武汉大学《文哲季刊》上发表《十八世纪的英国文学与中国》一文,介绍十八世纪英国文学中采用中国材料的情况以及当时英国人对中国的态度;1933年,陈铨先生于德国柏林大学获得文学博士学位,其博士学位论文《德国文学中的中国纯文学》探讨的是中国文学在德国的翻译和传播情况……同样是研究中国文化在英国的传播和影响,钱先生的论文比陈受颐、范存忠和方重三位先生的论文成文都要略晚些年,但其研究的范围却要广阔得多,因为前三位基本上都将研究范围限定于十八世纪的英国,而钱先生却将其研究的范围划定为十七、十八两个世纪的英国,正如张隆溪先生所言,“在半个多世纪以前,钱先生是详尽而全面研究这个题目的第一人”,而且“在这范围之内,他的研究直到今天仍然是最全面、最详尽的”。[2]
钱先生的研究范围不仅就时间跨度而言最大,跨越上下两百年,而且就考察对象而言也最广泛,以文学作品为主而并不限于文学。仅就那两个世纪的文学界而言,他所谈到的就有小说家霍勒斯·沃波尔(Horace
Walpole)、本·琼森(Ben
Jonson)、乔纳森·斯威夫特(Jonathan
Swift)、丹尼尔·笛福(Daniel
Defoe)、奥利弗·哥尔德斯密斯(Oliver
Goldsmith)、佩内洛普·奥宾夫人(Mrs. Penelope
Aubin)、查尔斯·约翰斯顿(Charles
Johnston)、普丽西拉·韦克菲尔德夫人(Mrs. Priscilla
Wakefield)等,散文家弗兰西斯·培根(Francis
Bacon)、威廉·坦普尔、艾迪生(Addison)、斯梯尔(Steele)、约翰·谢贝尔(John
Shebbeare)、约翰·尼科尔斯(John
Nichols)等,诗人塞缪尔·丹尼尔(Samuel
Daniel),弥尔顿(John Milton)、亚伯拉罕·考利(Abraham
Cowley)、塞缪尔·勃特勒(Samuel
Butler)、约翰·德莱顿(John Dryden)、威廉·金(William
King)、托马斯·珀西(Thomas Percy)、威廉·梅森(William
Mason)、塞缪尔·约翰逊(Samuel
Johnson)、柯勒律治(Samuel Taylor
Coleridge)、托马斯·沃顿(Thomas
Warton)、罗伯特·劳埃德(Robert
Lloyd)、詹姆斯·考颂(James
Cawthorn)、理查德·欧文·坎布里奇(Richard Owen
Cambridge)、约翰·司各特(John
Scott)、约翰·沃尔科特(John
Welcott)等,剧作家埃尔卡纳·塞特尔(Elkannah
Settle)、罗伯特·霍华德爵士(Sir Robert
Howard)、亨利·布鲁克(Henry Brook)、大卫·加里克(David
Garrick)的、亚瑟·墨菲(Arthur
Murphy)、威廉·哈切特(William
Hatchett)等以及文学批评家德昆西(De
Quincey)、杰勒德·兰拜恩(Gerard
Langbaine)、理查德·赫德(Richard
Hurd)、约翰·布朗(John
Brown)、詹姆斯·格雷恩吉尔等等及其有关中国的作品或言论。此外,还有亚瑟·墨菲(Arthur
Murphy)、彼德·品达(Peter
Pindar)、威廉·琼斯(Sir William
Jones)、珀西-威尔金森(Percy-Wilkinson)、
曼斯·德·阿伦宗(Mons D’Alenzon)、道茨利(R.
Dodsley)、苏珊娜·瓦特(Susannah Watt)、T.
J. 马希亚斯(T. J.
Mathias)等翻译的中国作品或号称译自中国的文学作品,有托马斯·布朗爵士(Sir Thomas
Browne)、约翰·韦布(John Webb)、罗伯特·胡克(Robert
Hook)、蒙博杜勋爵(Lord Monboddo)、休·布莱尔(Hugh
Blair)、尼尔·韦布(Daniel
Webb)、查尔斯·莫顿等有关中国语言文字的论述,有伯纳德·曼德维尔(Bernard
Mandeville)、亚当·斯密(Adam
Smith))、马修·廷德尔(Matthew
Tindal)、大卫·休谟(David
Hume)、威廉·戈德温(William
Godwin)、贝克莱(Berkeley)和马修·黑尔爵士(Sir Matthew
Hale)等有关中国政治、经济、法律和哲学思想的论述,有瓦尔特·罗利爵士(Sir Walter
Raleigh)、吉本(Gibbon)、托马斯·萨尔曼(Thomas
Salmon)、约翰·杰克逊(John
Jackson)、特伯维勒·尼达姆(Turberville
Needham)等有关中国历史的论述,有彼得·黑林(Peter
Heylyn)、安德鲁·迈克尔·拉姆齐(Cheralier
Andrew Michael Ramsay)、威廉·沃伯顿(William
Warburton)、塞缪尔·夏克福特(Samuel
Shuckford)、托马斯·黑尔(Thomas
Hare)等有关中国宗教的论述,有威廉·钱伯斯爵士(Sir William
Chambers)和亚历山大·杰拉德(Alexander
Gerard)等有关中国建筑的论述,有约翰·伊夫林等有关中国雕刻的论述,有威廉·坦普尔、艾迪生(Addison)、蒲伯(Pope)、约瑟夫·斯彭斯(Joseph
Spence)、威廉·钱伯斯、托马斯·格雷(Thomas
Gray)、威廉·梅森(William Mason)、霍勒斯·沃波尔
、霍格斯(Hogarth)、威廉·申斯通(William
Shenstone)、凯姆斯勋爵(Lord
Kames)等有关中国园艺的论述,有罗伯特·伯顿(Robert
Burton)、威廉·坦普尔等有关中国医学的论述,有罗伯特·伯顿、乔治·科斯达德(George
Costard)等有关中国自然科学的论述,有托马斯·海德(Thomas
Hyde)、托马斯·斯纳林(Thomas
Snelling)等有关中国游戏的论述,有安东尼·伍德、博斯韦尔等有关中国的传记作品,有彼德·曼迪、乔治·安森(George
Anson)、约翰·贝尔(John Bell)、约翰·米尔斯(John
Meares)、埃涅阿斯·安德森(Aeneas
Anderson)、乔治·斯当东爵士(Sir George
Staunton)等有关中国的旅行记,有约翰·伊夫林(John
Evelyn)、塞缪尔·佩皮斯(Samuel
Pepys)、霍勒斯·沃波尔、J. 爱姆斯(J.
Ames)、查尔斯·戈德温(Charles
Godwyn)等有关中国的日记和书信,有理查德·高夫(Richard
Gough)、詹姆斯·马里埃特(James
Marriot)有关中国绘画的评论,有A.
B.有关中国乐曲的记载,还有《世界》、《镜报》、《闲人》、《冒险家》、《旁观者》、《漫谈者》、《鉴赏家》、《每月评论》、《绅士杂志》、《批评杂志》等多种期刊杂志上有关中国的五花八门的文章。显而易见,钱先生所考察的范围远远超越了文学领域,而延展至十七、十八世纪英国与中国有关的各方面文献,几乎可以说是无所不及。正因如此,笔者认为,钱先生论文英文标题中的literature应当作“文献”而不是“文学”来理解,也就是说,其论文标题China
in the English Literature of the Seventeenth and Eighteenth
Centuries翻译为“十七、十八世纪英国文献中的中国”更为准确。
三
尽管对那两个世纪中有关中国的英国文献进行地毯式的穷搜博采并考辨出许多个史上“第一”便已有莫大的开创之功,但钱先生显然并不满足于搜集、整理与介绍,而是对通过海量阅读而进入自己文中的每一条信息都认真地审视,并充分调动自己各方面的知识储备以进行严密细致的甄别与辨析,最后充满自信地做出自己的判断。下文笔者将略举几例以证明。
关于英国文学史上第一部富有想象力的表现中国主题的作品埃尔卡纳·塞特尔的悲剧《鞑靼征服中国记》中包含了多少“历史与真实”,英国17世纪戏剧评论家杰勒德·兰拜恩(认为“该剧以史实为基础”,其情节来自黑林的《宇宙志》第三卷以及帕拉福克斯的《鞑靼征服中国史》和门多萨、古斯曼等的著作。钱先生首先根据门多萨和古斯曼的著作出版时间早于鞑靼征服事件而“不假思索地”将它们“撇到一边”,接着又根据黑林书中“只有一句话提到这一事件”而排除了它对该剧情节的影响,最后又通过该剧中人物姓名、剧情等与卫匡国的《鞑靼战记》和帕拉福克斯的《鞑靼征服中国史》中几个段落内容的比较而证明塞特尔的戏根据的是卫匡国而不是帕拉福克斯的书,并断言,“不管怎么说,兰拜恩所提到的那些书都不可能是塞特尔的素材来源。”
对于道茨利1750-1751年出版的那部在英国和欧洲大陆都大为流行的《人生之道》,尽管其作者声称是根据印度原稿的中文译本而转译的,其最近期的编辑道格拉斯.
M. 格恩(Douglas M.
Gane)也确信它真是一部翻译作品,并称其为“一批打磨得最为光彩夺目的心灵的珍宝”,钱先生却敏锐地发现了作者“所露的一两处马脚”——“其一,译者假装他的信是从北京写的,可当时除了广东以外,英国人是不许去中国别的地方的。”
“其二,尽管道茨利声称在作品中有‘东方独有的表达法’,但是无论是实质上还是字面上都没有一句可称得上是印度式或中国式的格言。在关于宗教的那一部分里,对于人格化的上帝的崇拜无疑是基督教式的感情,从中可看出近东巴勒斯坦的特点,而没有远东中国或印度的特点”,从而判定它“显而易见”是“伪翻译作品”。[3]
对于A. W. 希科特(A. W.
Secord)在其《笛福的叙事方法研究》一书中长篇大论的“笛福对于李明的暗示所作的下意识的发挥”
一说,钱先生也没有照单全收,而是明确表示,笛福的小说固然确实采用了李明《中国现状新志》中的材料,但“希科特的说法会令人对笛福采用李明材料的实质产生误解”,也就是说希科特的说法并不符合笛福采用李明材料的实质!凭什么这么讲?原来钱先生通过对笛福小说和李明著作的细致比较发现,首先,对于借自李明的有关中国的一些“事实”,笛福并不曾发挥或者大肆渲染过;其次,在对于中国的观点和想法这一方面,与李明相比,笛福确有“发挥”,可这些发挥根本就不是接受了李明的“暗示”而作的“附和”性发挥,而显然是“带着具有浓厚修正性的怀疑态度”而申述的“自己的意见“,因为李明在《中国现状新志》中对中国一贯是“称赞的语调”,但笛福的作品中却充满了“对中国的‘无情批判’”!
对于伊夫林(John Evelyn)写给范德•道斯(Vander
Douse)的那封涉及欧洲新出版的关于中国的书籍的信,范存忠先生和钱钟书先生在论文中都谈到了。范先生只是摘引了这封信的一部分以证明“到了十七世纪后半期,就是没有到过中国的人同样可以谈论中国了”,[4]
而钱先生则既介绍了这封信的部分相关内容,又介绍了廉·布雷(William
Bray)为此而添加的一个补充相关翻译与出版信息的脚注,并进而对布雷脚注中的信息进行了补充与澄清,对伊夫林列举中的错误进行了纠正,其学术态度之严谨于此可见一斑。
而如果将钱先生与方重先生、范存忠先生对于珀西-威尔金森版《好逑传》译者问题的处理进行一下比较,也许更能见出钱先生强烈的问题意识与怀疑精神和高度的分析能力与学术自信了。珀西-威尔金森版《好逑传》的原始译者究竟是谁?其翻译的情形究竟如何?这可以说是英国文学史上两个难解之谜。珀西(Percy)本人在出版前言里说:“以下的译文发现自一位绅士的文件中的手稿(在该书第2版的‘致读者’中,珀西披露该绅士名叫詹姆斯·威尔金森)。这位绅士是东印度公司的一个大股东,偶尔会在广东住一段时间。他的亲属们认为,他曾经一度相当关注汉语,这部译作(或至少是它的一部分)是他在学习汉语时作为一种练习而翻译出来的。文中字行间到处写满了词句,说明这是一个学习者的习作。手稿多处看上去是先用石墨铅笔书写,然后用钢笔在上面涂改得更为正确的,这看起来应该是在一个汉语专家或者私人教师的指导下翻译出来的。故事写在4个薄薄的对开本或曰4卷中国纸上……前3卷是英文的,第4卷则是葡萄牙文的,笔迹与前面的不一样。本书编者现在已经把这一部分译成了我们自己的语言”。关于这个问题,在1931年发表于国立武汉大学《文哲季刊》第2卷上的《十八世纪的英国文学与中国》一文中,方重先生说,“关于这本小说的来源,浦塞(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