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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鹊来就买房

2010-07-16 21:49阅读:
昨天因为这道题纠结了一下下
 6.甲打算卖房,问乙是否愿买,乙一向迷信,就跟甲说:“如果明天早上7点你家屋顶上来了喜鹊,我就出10万块钱买你的房子。”甲同意。乙回家后非常后悔。第二天早上7点差几分时,恰有一群喜鹊停在甲家的屋顶上,乙正要将喜鹊赶走,甲不知情的儿子拿起弹弓把喜鹊打跑了,至7点再无喜鹊飞来。关于甲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合同尚未成立
  B.合同无效
  C.乙有权拒绝履行该合同
  D.乙应当履行该合同
【答案】C
【考点】附生效条件的合同
【解析】《合同法》第45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
本题中,甲、乙之间的买卖合同已经成立,但附有“明天早上7点你家屋顶上来了喜鹊”这一生效条件,因此买卖合同虽已成立,但尚未生效。第二天早上7点,甲家屋顶上并无喜鹊,即所附生效条件确定不成就(条件落空),因此,甲、乙之间买卖房屋的合同不再生效。并且,乙虽然准备将7点差几分时停在甲家屋顶上的喜鹊赶走,但在乙尚未着手实施这一“恶意阻碍条件成就”的行为之前,(并非受乙指使的)第三人(甲不知情的儿子)阻碍了条件的成就,因此,对乙不能适用条件成就的拟制。换言之,乙不属于“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因此,不能视为条件已成就。
甲、乙之间的买卖合同已经成立,A错误。生效条件确定地不成就时(即生效条件确定地不会发生了),甲、乙之间的买卖合同只是确定地不生效力,不能说甲、乙之间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在合同法领域,无效合同特指因为严重违反合同的生效要件而自始、当然、确定无效的合同(主要包括《合同法》第40、52、53条规
定的情形),B错误。既然甲、乙之间的买卖合同已经确定地不发生效力,乙自然有权拒绝履行该合同,C正确、D错误。
即使不知上述答题的知识信息,通过题目中的暗示,并利用排除法,也可以猜对这一题的答案。甲、乙达成协议后,乙回家后“非常后悔”,可知甲、乙之间的合同已经成立,可以排除A。我们对于《合同法》第40条、第52条、第53条规定的无效合同可谓“耳熟能详”,但并不包括上述情形,因此可以排除B。7点差几分时,虽有一群喜鹊停在甲家的屋顶上,但被“甲不知情的儿子”拿起弹弓把喜鹊打跑了(这事和乙没有关系,乙仅有“犯意”而以),导致约定的条件——“明天早上7点你家屋顶上来了喜鹊”这一事件没有发生。可以排除D。
听席志国老师讲课他说这种条件不能实现的情况是合同无效。说司法部公布的答案是b项,其他老师说选c是因为解析不了b。回来后我就和群里人讨论了一下,查了司法部答案,当年公布答案是c
今天我就去问席老师,他说着就是无效,司法部公布的答案就是合同无效!边说边甩给我一个背影走了!这就是我花那么多钱买来的老师!!!!且不说这题具体怎么解,为人师总有解惑的义务吧?


关于这题我有几个疑问:1.附生效条件的合同,条件本身就是不确定实现的事,人为的使条件不成就,而这个人又不是当事人,那么这个情况和条件没有实现是不是一回事。
2.不是一回事那么这种非当事人使条件不能实现的怎么,合同就是个成立但未生效的合同么?
3。席老师说合同无效,这种情形是不属于合同法中规定的合同无效情形的,席老师又说合同无效不局限于5种情形,如果按合同无效的第五种其他来说是不是想要有法律规定呢?那么法律规定是什么?
4.如果选合同无效那么c想是不是也应该选呢?作为单选题这题会有两个答案?
5.成立但未生效的合同怎么处理?


我怎么越来越多问题~~很闷~~看书去了~~
想吃肉!
我怎么天天处于饥饿状态!
从不会提问变成十万个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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