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因为这道题纠结了一下下
6.甲打算卖房,问乙是否愿买,乙一向迷信,就跟甲说:“如果明天早上7点你家屋顶上来了喜鹊,我就出10万块钱买你的房子。”甲同意。乙回家后非常后悔。第二天早上7点差几分时,恰有一群喜鹊停在甲家的屋顶上,乙正要将喜鹊赶走,甲不知情的儿子拿起弹弓把喜鹊打跑了,至7点再无喜鹊飞来。关于甲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合同尚未成立
B.合同无效
C.乙有权拒绝履行该合同
D.乙应当履行该合同
【答案】C
【考点】附生效条件的合同
【解析】《合同法》第45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
本题中,甲、乙之间的买卖合同已经成立,但附有“明天早上7点你家屋顶上来了喜鹊”这一生效条件,因此买卖合同虽已成立,但尚未生效。第二天早上7点,甲家屋顶上并无喜鹊,即所附生效条件确定不成就(条件落空),因此,甲、乙之间买卖房屋的合同不再生效。并且,乙虽然准备将7点差几分时停在甲家屋顶上的喜鹊赶走,但在乙尚未着手实施这一“恶意阻碍条件成就”的行为之前,(并非受乙指使的)第三人(甲不知情的儿子)阻碍了条件的成就,因此,对乙不能适用条件成就的拟制。换言之,乙不属于“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因此,不能视为条件已成就。
甲、乙之间的买卖合同已经成立,A错误。生效条件确定地不成就时(即生效条件确定地不会发生了),甲、乙之间的买卖合同只是确定地不生效力,不能说甲、乙之间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在合同法领域,无效合同特指因为严重违反合同的生效要件而自始、当然、确定无效的合同(主要包括《合同法》第40、52、53条规
6.甲打算卖房,问乙是否愿买,乙一向迷信,就跟甲说:“如果明天早上7点你家屋顶上来了喜鹊,我就出10万块钱买你的房子。”甲同意。乙回家后非常后悔。第二天早上7点差几分时,恰有一群喜鹊停在甲家的屋顶上,乙正要将喜鹊赶走,甲不知情的儿子拿起弹弓把喜鹊打跑了,至7点再无喜鹊飞来。关于甲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合同尚未成立
B.合同无效
C.乙有权拒绝履行该合同
D.乙应当履行该合同
【答案】C
【考点】附生效条件的合同
【解析】《合同法》第45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
本题中,甲、乙之间的买卖合同已经成立,但附有“明天早上7点你家屋顶上来了喜鹊”这一生效条件,因此买卖合同虽已成立,但尚未生效。第二天早上7点,甲家屋顶上并无喜鹊,即所附生效条件确定不成就(条件落空),因此,甲、乙之间买卖房屋的合同不再生效。并且,乙虽然准备将7点差几分时停在甲家屋顶上的喜鹊赶走,但在乙尚未着手实施这一“恶意阻碍条件成就”的行为之前,(并非受乙指使的)第三人(甲不知情的儿子)阻碍了条件的成就,因此,对乙不能适用条件成就的拟制。换言之,乙不属于“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因此,不能视为条件已成就。
甲、乙之间的买卖合同已经成立,A错误。生效条件确定地不成就时(即生效条件确定地不会发生了),甲、乙之间的买卖合同只是确定地不生效力,不能说甲、乙之间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在合同法领域,无效合同特指因为严重违反合同的生效要件而自始、当然、确定无效的合同(主要包括《合同法》第40、52、53条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