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上很多文化区都曾视利息如洪水猛兽。中世纪欧洲天主教就曾三令五申——说是禁高利贷,其实通常是把利息直接干掉。现今世界,大部分地区对高利贷敌视依旧,对利息现象都很友好了——伊斯兰文化则严厉得多。古兰经明确说“真主准许买卖,而禁止利息””(2:275),这说法很清晰,不容篡改歪曲。

伊斯兰世界因此利息现象吗?并非如此。查看历史我们能发现一些变通做法。
古代阿拉伯繁荣的时候,商人们穿行在亚非欧大陆上,繁忙地贸易。历史学家们从这些忙碌的商业来往中,发现了一种有趣的交易规则:
假设卖方以120迪拉姆(一种阿拉伯货币)的价格出卖一匹骆驼,约定买方1年后支付,此时骆驼名义所有权已发生转移。随即卖方再付100迪拉姆,立刻把骆驼“买”回来。两个交易交织,就是一个相当于年息20%的贷款合同。实际上,这就突破了关于“禁止收利息”的规定。
这种合同叫“卖出并回购法”,也叫“莫哈特拉契约”。在古代阿拉伯非常普遍,好几个世纪都是标准的商业条款。尽管法律严厉禁止此类合同,却难以查办。中世纪的欧洲天主教对此类交易规则也有过谴责——突破管制的想法都是差不多的。
根据教义,伊斯兰银行不办理利息业务。到银行办理贷款不交利息,但是通常需付一定“管理费用”,这笔管理费用之高,有时会达到1%~3%。到银行存钱也没利息可赚,会获得一个名义项目的股份,通过“项目股份”分红获利。此外银行会邀请储户签订协议,将钱用于一些项目,按约定比例获取收益——类似购买理财产品。
看到这里,很多人可能就明白了。目前很多银行不遗余力推销“理财产品”,给客户送礼物,不就是央行管制下利率太低,银行只能变着花样吸纳储蓄嘛!整个过程看不到“高利贷”“利息”这些字眼,它们像空气和流水一样,渗透在“分红”“收益”“升值”这些词汇里。金融世界产品众多,五花八门,令人眼花缭乱,很大一部分都是为了规避禁令而发明的。
现代很多伊斯兰国家的经济发展都已达到相当高的程度,本国也有金融业。如何解决教义和现实世界的冲突呢?有些例子值
伊斯兰世界因此利息现象吗?并非如此。查看历史我们能发现一些变通做法。
古代阿拉伯繁荣的时候,商人们穿行在亚非欧大陆上,繁忙地贸易。历史学家们从这些忙碌的商业来往中,发现了一种有趣的交易规则:
假设卖方以120迪拉姆(一种阿拉伯货币)的价格出卖一匹骆驼,约定买方1年后支付,此时骆驼名义所有权已发生转移。随即卖方再付100迪拉姆,立刻把骆驼“买”回来。两个交易交织,就是一个相当于年息20%的贷款合同。实际上,这就突破了关于“禁止收利息”的规定。
这种合同叫“卖出并回购法”,也叫“莫哈特拉契约”。在古代阿拉伯非常普遍,好几个世纪都是标准的商业条款。尽管法律严厉禁止此类合同,却难以查办。中世纪的欧洲天主教对此类交易规则也有过谴责——突破管制的想法都是差不多的。
根据教义,伊斯兰银行不办理利息业务。到银行办理贷款不交利息,但是通常需付一定“管理费用”,这笔管理费用之高,有时会达到1%~3%。到银行存钱也没利息可赚,会获得一个名义项目的股份,通过“项目股份”分红获利。此外银行会邀请储户签订协议,将钱用于一些项目,按约定比例获取收益——类似购买理财产品。
看到这里,很多人可能就明白了。目前很多银行不遗余力推销“理财产品”,给客户送礼物,不就是央行管制下利率太低,银行只能变着花样吸纳储蓄嘛!整个过程看不到“高利贷”“利息”这些字眼,它们像空气和流水一样,渗透在“分红”“收益”“升值”这些词汇里。金融世界产品众多,五花八门,令人眼花缭乱,很大一部分都是为了规避禁令而发明的。
现代很多伊斯兰国家的经济发展都已达到相当高的程度,本国也有金融业。如何解决教义和现实世界的冲突呢?有些例子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