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姆《寻欢作乐》读后感
2013-06-19 16:35阅读:
终于看完了毛姆的《寻欢作乐》,很喜欢这部小说的后半部分,结局也是我喜欢的。毛姆说自己最喜欢的就是这本,一是结构设计上的,“
我希望读者从过去跨入现在,再从现在返回过去,一点儿都不感到颠簸震动,因而故事的叙述应当像一条法国那种宁静的河流那样平稳地流去。”二是关于书中的女主人公,“
年轻的时候,我跟本书中我称作罗西的那个年轻女人关系十分密切。她有重大的、令人恼怒的过错,但是她长得很美,人也诚实。我和她的关系正如这种关系一贯会有的结果那样后来结束了,但是我对她的回忆年复一年地萦绕在我的脑海中。我知道总有一天我会把她写进一本小说。”“
我喜欢《寻欢作乐》,因为那个脸上挂着明媚可爱的微笑的女人为我再次生活在这本书的字里行间。”可惜的是,当年毛姆写这本小说的时候,女主人公的原型已经去世了,她永远都不可能知道当年喜欢过自己的男人把自己当做原型写进书里来记住她。
其实说起罗西这个人物,是挺矛盾的角色。一方面她不免有些粗俗,当过酒店女招待,行为不太检点,甚至最后和有妻有儿的乔治勋爵私奔了(但她说乔治勋爵才是自己真心最爱的人);另一方面她又待人亲切,不做作,待人热情。毛姆是这么写的,“
她生来是一个有爱心的人。当她喜欢一个人的时候,她觉得和他同枕共衾是很自然的事。
她对这种事从不犹豫不决。这并不是道德败坏,也不是生性淫荡;这是她的天性。她把自己的身体交给别人,好似太阳发出热量、鲜花发出芬香一样的自然。她觉得这是一件快乐的事,而她也愿意把快乐带给别人。这丝毫无损于她的品格,她仍然那么真诚、淳朴、天真。”
好吧,可以看出毛姆是有多喜欢她。
“罗西身上的这种金黄的色彩确实给人一种奇异的月光似的感觉。她就像夏天傍晚阳光逐渐从明净的天空消失时那么宁静。她的这种无限安详的神态一点都不显得呆板迟钝,反而跟八月份的阳光底下肯特海岸外那风平浪静、闪闪发亮的大海一样充满生气。”
毛姆把罗西的气质比喻的很具体,让人渴望见到她,却觉得哪里都寻不到。罗西虽然在行为上确实不检点,但是那种爱自由、潇洒的人生态度却也是一种洒脱。她说“干吗不为你所能得到的高兴呢?嗨,有机会就该尽情玩乐。不出一百年,我们就全都死了。到那时还有什么值得在意的呢?我们还是趁着现在尽情玩乐吧。”
大部分的描写都看出罗西是个开朗、真性情的人,好像什么烦恼也没有过,就那么潇洒地自由地按自己的步调寻乐。直到后面写到她六岁的女儿患病去世,“当时我觉得我没法子一动不动地坐在出租马车里,我觉得我身体里的一切都死去了。我早已哭得死去活来,再也哭不出来了,我累极了。”
罗西在女儿死了之后,心情压抑,出去和别的男人过了一晚,她说,“你知道有时候在一个女人生孩子的时候,她丈夫会变得再也无法忍受;于是跑出去找另一个女人。等妻子后来发现了,滑稽的是她总会发现的,她就会一个劲儿地吵闹不休。她说她正在受苦受难,而她的男人却去干那种事,唉,这实在太过分了。我总劝这样的女人不要犯傻。这种事并不表示她的丈夫不爱她,也不意味着就不是苦恼得要命,这种事一点说明不了什么,这只是神经太紧张了。要是他不感到那么苦恼,他根本就不会想到去干这种事。我对这总心情很了解,因为当时我就是这种感觉。”
我就在想,这算是为出轨行为的开托说辞呢?还是真的会有这部分原因。总之觉得人性太复杂了,根本没法预测以后一个人会做出什么事情来。人生也就一次,赌一把也就过去了吧。不过总归人有共性,所以从前提出的一些道理、哲理会一直永恒存在下去。
Cakes and ale
出自莎士比亚的《第十二夜》第二幕第三场托比的一句台词:你以为自己道德高尚,人家就不能寻欢作乐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