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督军署,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原是清嘉庆十一年建的清代齐齐哈尔副都统的私宅,又称大人府。清朝末年,署理黑龙江巡抚程德全在此基础上开始营建,周树模任巡抚后续建而成。东门门额镌刻“纬武”二字,西门镌刻“经文”二字。

督军署原为三进式建筑,现存仅一幢二层砖木结构的主体楼房和三栋平房组成的四合院,房门居正中,门前两边为檐廊,每侧檐廊由二根青砖砌筑的方形檐柱,与中间四根铁质檐廊整体为十一开间,封闭式木质结构,除一米高的围板外,每个开间均为开花格玻璃窗,花饰精美而又富于变化。

督军署南侧正房占地约192平方米,东西两厢房对称,建筑面积300平方米,建筑方法相同,所砌筑的纹饰大数表现在山墙转角、墙垛、门窗上坎、腰线及屋檐处,组合图形变化极为丰富,令人赞叹!
督军署原为三进式建筑,现存仅一幢二层砖木结构的主体楼房和三栋平房组成的四合院,房门居正中,门前两边为檐廊,每侧檐廊由二根青砖砌筑的方形檐柱,与中间四根铁质檐廊整体为十一开间,封闭式木质结构,除一米高的围板外,每个开间均为开花格玻璃窗,花饰精美而又富于变化。
督军署南侧正房占地约192平方米,东西两厢房对称,建筑面积300平方米,建筑方法相同,所砌筑的纹饰大数表现在山墙转角、墙垛、门窗上坎、腰线及屋檐处,组合图形变化极为丰富,令人赞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