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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大学远程教育学分制管理办法

2010-03-04 10:57阅读:
 为了实现远程教育的可持续发展,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管理水平,适应学生个性发展的需求,根据国家教育部有关高等学校现代远程教育工作的文件精神和学校现代远程教育管理规程的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远程教育实行学分制,修业年限为2.55年。
  二、 学分制是一种弹性的教学管理制度,学生每学完一门课程,且通过考核成绩合格,即可取得该课程的学分。学生获得的学分和成绩在学生修业年限和学分有效期内,视为有效。修满规定的总学分即可毕业。
  三、 课程考试成绩由期末考试成绩和平时成绩(包括作业成绩)组成,期末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80%,平时成绩占50-20%。
  四、 考核成绩评定采用三种计分方式。理论课采用百分制记分,60分为及格,最高为100分。实验、实习及毕业论文成绩采用五级(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或两级(通过、不通过)记分,取得及格(通过)及以上成绩者,方可获得相应的学分。

  五、 凡违反考试纪律者,该门课程以零分计,并按《考试违纪处罚规定》根据情节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六、 新生入学时,学生须按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要求和教学进度,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学习计划。
  七、 每学期所修课程学分不得超过22学分。如自身工作、学习条件确有困难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少修课程。
  八、 免修、免考的课程不记原考试分数,该门课程的成绩栏内记“免修、免考”字样,课程成绩按“合格”记载。本科学生的免修、免考课程成绩,在申请学位时,不计入课程总平均成绩。关于免修、免考问题详见《免修、免考管理办法》。
  九、 学生选定的课程考试有三次考试机会,考试成绩以三次中最高分数计算,如三次均不及格者,必修课必须重修,选修课可重修原课程,亦可换选其它选修课程。
  十、 本办法解释权在中国石油大学(北京)远程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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