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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宝成诉山东电视台名誉侵权案旁听记

2017-08-02 10:07阅读:
2017731日下午,杨学林律师和朱孝顶律师以及部分关注者,到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旁听了陈宝成诉山东电视台名誉侵权案的开庭。通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原被告的最后陈述,法官宣布庭审结束。
法庭调查揭示:一家省级电视台制作的电视节目,竟然是如此错漏百出,令人啼笑皆非:(1)山东台记者将别人家被强拆的房子当作陈宝成家房子(实际上两家相距数百米),让公众误以为陈宝成是为自家房子被强拆而被抓,从而将陈抹黑;(2)法庭当庭播放的视频,其中有一段录音来自某大师在家中偷录的录音,却被山东台说是本台记者和省内其他记者实地采访陈宝成得到的。宝成要求山东台记者出庭质证,山东台代理人却没敢接招;(3)山东台涉案视频说宝成不要“600万和九套房子,要“1000,还在事后画蛇添足地提供了另一段未经公证的视频,内容是宝成的嫂子质疑前段视频中“600万和九套房子(在当地当时大约总价值1100万)与“1000的多与少,说明山东台涉案视频逻辑不符合常识。但山东台以此举证的目的,竟然是以此来作为对前一段视频的更正;(4)最令人搞笑的是,山东台的编辑记者竟然将非法拘禁说成非法拘役,将抗拆维权说成抗诉维权,这些说法真正暴露了他们对法律的无知,却
还指责宝成眼里没有法律,令人瞠目结舌。
原告陈宝成从新闻伦理的角度对被告进行了批驳。(1)宝成将山东台涉案视频内容分为事实报道和评论两部分,通过对相关事实的新闻学分析指出,该报道记者既没有采访新闻当事人,违反了新闻最基本的三角平衡原则和三方独立消息源要求,编辑也没有尽到合理审查义务,从而违反了多重佐证原则,因而导致新闻失实。建立在失实基础上的评论更是成为无源之水,从而造成双重新闻侵权;(2)宝成还援引新闻从业者职业规范,对山东台视频中的道听途说”“无中生有”“网络拼料等错误做法做了分析,指出山东台报道看似真实却隐藏着各种各样事实失真成分的失实新闻,隐蔽性更高,受众往往不易发现,更具有迷惑性
该案未当庭宣判。法官经征求原被告双方意见,决定择日再行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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