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明璠府第,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古建筑类,编号7-1226-3-524,2013年3月5日国务院公布。时代:清。地址:湖北省咸宁市通山县。
王明璠府第位于通山县大路乡吴田村畈上王湾。
王明璠(1829~1906),湖北通山人,曾任江西上饶、丰城、瑞昌、萍乡等地知县,从政不长,却有政声。同治十二年(公元1887年)退官回乡。光绪年间被授“朝议大夫”衔,居所故称“大夫第”。
王明璠府第始建于清咸丰年间,建成于同治时期。老宅为王明璠父亲王松坡所建,府第为王明璠回乡后修建。建筑因其风格简朴,称“芋园”。
王明璠府第为鄂东南地区宅第建筑中较为普遍的“祠宅合一”形制的典例。坐北朝南,三面环水,平面略呈长方形,成棋盘格横向排列,第一列为家学、粮仓,第二列是内院,第三列是主居室、五进十一开间的大夫第,第四列为后院花园、果园。府第集生产、生活、作坊、学堂、花园、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