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道德经幢 2026-10-12 20:42阅读: http://blog.sina.cn/dpool/blog/u/1705786513 邢台道德经幢,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石窟及石刻类,编号7-1502-4-005,2013年3月5日国务院公布。时代:唐。地址:河北省邢台市桥东区。 邢台道德经幢位于邢台市桥东区凤凰街北侧。 邢台道德经幢,为全国仅存三座唐代道德经幢之一。唐开元二十一年(公元733年),玄宗皇帝李隆基亲注《道德经》。开元二十三年(公元735年),令天下诸州皆于一大观内立石刊刻。邢州刺史李质遂于开元二十七年(公元739年)在邢州龙兴观内立此经幢。1950年代后经幢移至南长街办事处后院,“文革”中此幢被摧毁,致幢顶毁、幢体残。1987年移至邢台清风游园中。1990年修补中间一截,将其重新竖起。